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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壁油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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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漁夫釣大魚
試用期內有年假只有一種情況,就是你在上家公司時的年假沒休完,帶到新公司了!按勞動法是可以繼續休的,因為年假是國家定義的,不是某個公司給的!
但是一般大家都會在離職前把所有年假休完,誰會帶到新公司去呢?所以建議你沒有極特殊的原因就不要在新公司休了,這絕對是弊大於利的結果!
有薪假基本都是國家的法定假日,這跟試用期沒關係,一樣可以享受!有部份福利特好的公司會額外給員工有薪假,但肯定有前提條件的,我想試用期都沒過肯定不會有的吧!
勞動法規定員工在單位工作滿一年可享受七天帶薪年假,這個“七天帶薪”年假是指的除禮拜天的雙休,以及五一,十一、端午等法定節假日意外的年假,通俗點說就是每年多出來七天的假期你可以自由選擇在那天休息,而且是帶薪的。所以這個“年假”在試用期是沒有的。
至於題主所說的法定帶薪假期,這個是可以享受的,其實公司的HR早已經把這個假期的定義改變了,已經不儲存什麼帶薪法定假日了,這就要計算你每天的日薪是多少了,現在更多的企業是把你的工資融到每個月的工作日(注意是工作日,也就是不包括禮拜天和節假日)也就是說把你的工資除以工作日,就是你的日薪了,公司在計算工資的時候先把禮拜天去除,這麼說把,比如月薪1萬、11月份是30天,去除禮拜天8天,還剩下22天,用1萬除以22天,每天也就是大約454元,看到沒有法定假日是沒有薪資的。
這樣做的好處是什麼呢?
就是你在有事請假的時候扣除的薪資要多一些,請的天數越多扣除的也就越多,公司更佔便宜一些,所以各位同學在十一、春節的時候換是儘量的不要請假,不然會發現錢被扣的很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