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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皇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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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奉天律師官司通
這個是不一定的。但只要債務人沒有償還債務,保證人就有承擔保證責任的風險。
你這個債務人是被抓起來了,那麼,首先要看債權人是否在保證期間內向你主張權利,如果債權人向你主張權利的時候已經過了保證期間了,那麼你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其次,要看你作為擔保人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還是一般保證責任。
如果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你是享有先訴抗辯權的,也就是說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即便作為被告一同被起訴,也會在判決書裡有對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這樣的描述。因為債務人被抓起來了,但是他還有財產,所以,到最後是否要承擔保證責任還不一定。
如果承擔的是連帶保證責任,這種情況下,保證責任很難跑的了,這時著眼點應該在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追償這個方向上,儘量掌握債務人的財產,在適當的時候進行追償。
我們農村有這樣一句話“不做媒,不做保,一生無煩惱。”做擔保人其實責任還是很大的,法律上把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叫保證責任,保證擔保的單位包括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等費用,並不是只有借款,如果你有保證合同明確約定責任的,按合同執行,如果沒有保證人應對全部的債務承擔責任,我們現實生活中大部分都是這一種。
如果你作為擔保人,對方逃避還款,或者無能力還款,那麼你也會被作為起訴人,要求你共同還款。就算你去世了,並不是你擔保責任就結束了,你的遺產也將作為還款的一部分。所以說擔保人遇到無能力還款的老賴是害了自己也有可能害了後代。
擔保責任並不是無期限的,也是可以終結的,一種就是我上面提到過的,在保證合同中條款明確約定,一種是有期限的,比如借款,債權人只能在借款到期後6個月內要求擔保人承擔,6個月後是無責的,是不能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