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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跨月和當月已抄稅的發票開票軟體無法作廢,只能開具負數,軟體支援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紅字,下面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為例介紹具體開具流程:
注意:
1.發票已認證紅字發票資訊表 由購方填開-- 購方將資訊表編號告知銷方--銷方透過資訊表編號開具紅字發票
2.發票未認證的資訊表由銷售方開具
3.增值稅普通發票無需開資訊表 開具方法--發票管理--發票填開--普通發票填開--點選擇--點普通發票填開--點確定--點紅字(根據提示操作)
2016年8月1號後,使用開票系統,紅字發票的填開略有變動,大同小異,以下僅供參考.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
系統自動彈出資訊表選擇的介面;
擴充套件資料:
企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相對應的條件: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於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資訊表》以下簡稱《資訊表》,在填開《資訊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應暫依《資訊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資訊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於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資訊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於申報抵扣並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資訊表》。銷售方填開《資訊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
參考資料:
對於跨月和當月已抄稅的發票開票軟體無法作廢,只能開具負數,軟體支援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紅字,下面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為例介紹具體開具流程:
注意:
1.發票已認證紅字發票資訊表 由購方填開-- 購方將資訊表編號告知銷方--銷方透過資訊表編號開具紅字發票
2.發票未認證的資訊表由銷售方開具
3.增值稅普通發票無需開資訊表 開具方法--發票管理--發票填開--普通發票填開--點選擇--點普通發票填開--點確定--點紅字(根據提示操作)
2016年8月1號後,使用開票系統,紅字發票的填開略有變動,大同小異,以下僅供參考.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
系統自動彈出資訊表選擇的介面;
擴充套件資料:
企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相對應的條件: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於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資訊表》以下簡稱《資訊表》,在填開《資訊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應暫依《資訊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資訊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於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資訊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於申報抵扣並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資訊表》。銷售方填開《資訊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資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