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83用作考勤,即月平均制度工作日,是計算員工實際正常出勤工作的天數。
計算公式:
月平均制度工作日20.83天=(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個月
注:
1、根據《勞動法》規定,11天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要依法支付工資,即勞動者不上班也有正常工資,所以在計算實際工作日時這11天應剔除在外。
2、休息日是員工的休假時間,不用上班,在計算實際工作日時也應剔除。
3、核算綜合工時的標準工作時間, 將20.83作為基數。
(二)21.75用作計薪,即月計薪日,是員工的每月平均計薪天數,通常用於計算日工資。
月計薪日21.75天=(365天−104天休息日)/12個月
1、月計薪天數要用21.75天,不能用20.83(月工作天數)。因為法律規定11天法定節假日要正常給付工資,一年之中能獲得工資的天數為365天-104天休息日,平均到每月能獲得工資的天數為21.75天。
2、計薪天數包括11天法定節假日,算下來月計薪日(21.75天)大於月制度工作日(20.83天)。
(一)20.83用作考勤,即月平均制度工作日,是計算員工實際正常出勤工作的天數。
計算公式:
月平均制度工作日20.83天=(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個月
注:
1、根據《勞動法》規定,11天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要依法支付工資,即勞動者不上班也有正常工資,所以在計算實際工作日時這11天應剔除在外。
2、休息日是員工的休假時間,不用上班,在計算實際工作日時也應剔除。
3、核算綜合工時的標準工作時間, 將20.83作為基數。
(二)21.75用作計薪,即月計薪日,是員工的每月平均計薪天數,通常用於計算日工資。
計算公式:
月計薪日21.75天=(365天−104天休息日)/12個月
注:
1、月計薪天數要用21.75天,不能用20.83(月工作天數)。因為法律規定11天法定節假日要正常給付工資,一年之中能獲得工資的天數為365天-104天休息日,平均到每月能獲得工資的天數為21.75天。
2、計薪天數包括11天法定節假日,算下來月計薪日(21.75天)大於月制度工作日(20.8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