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可以,但歸為15+8,類同詞韻,是很粗糙的。比如,詞韻第一部的冬,詞韻第二部的江,未必就不是鄰韻。如白居易《賀雨》,用東冬而押“殷勤告萬邦”。有意擬魏晉,更是可以故意如此。 十灰、十三元,分入兩類,完全是胡扯。舉個例子,李白“嘗高謝太傅”、“趙得寶符盛”兩首,都用十三元,有臻攝的門昏奔,也有山攝的元翻冤,然後,都借用了一個先韻的“騫”。要是套詞韻,或者這個15+8的標準,豈不是出韻?這類例子非常多,像孟郊“峽螭老解語”,用“聞”、“孫”、“魂”、“雲”、“猿”、“翻”、“言”。又如皮日休“吾愛李太尉,崛起定中原”,基本上是臻攝(詞韻第六部)的真文元通押,但第一韻字就是山攝(詞韻第七部)的“原”。更復雜的,杜甫“憶昔避賊初”,依次押:艱、山、顏、還、聞、嗔、餐、攀、寒、間、椽、煙、關、雲、門、魂、幹、餐、昆、歡、肝、患、前;“西川有杜鵑”,依次押:鵑*4、邊、天、間、魂、嗔、尊、前、恩、傳、鵑、年、泉。 灰韻也一樣。(這個分類表連灰韻分支微齊的一半都懶得給了。)白居易“吳王心日侈”,和支微齊(犀、麑)通押的除了回、灰、杯,還有來、開、才。他的“昨夜霜一降”,和佳韻(階、街、排)通押的,除了來、哉、才,還有灰、頹、回。 這種分類,本質上是韻部的重新劃分,在思路上,就不是“鄰韻通押”。A、B、C三個韻,AB近,可以通,BC近,也可以通。重新劃分,AB|C會導致BC不通,是錯的,A|BC會導致AB不通,也是錯的,ABC會導致AC竟然可通,還是錯的。重新劃分韻部,在本質上就和鄰韻通押相沖突。這個在當代也有例子啊,有人i和yu通,有人u和yu通,都還勉勉強強說得過去吧,但分韻就能是三個韻,然後再玩所謂的鄰韻通押。在韻部上直接合並,就是胡說八道了。 ====================== 預防性補一句:王力的意見,請據《漢語詩律學》,而不是《詩詞格律》,更不是刪去了前後文與註釋的《詩詞格律》摘抄。
可以是可以,但歸為15+8,類同詞韻,是很粗糙的。比如,詞韻第一部的冬,詞韻第二部的江,未必就不是鄰韻。如白居易《賀雨》,用東冬而押“殷勤告萬邦”。有意擬魏晉,更是可以故意如此。 十灰、十三元,分入兩類,完全是胡扯。舉個例子,李白“嘗高謝太傅”、“趙得寶符盛”兩首,都用十三元,有臻攝的門昏奔,也有山攝的元翻冤,然後,都借用了一個先韻的“騫”。要是套詞韻,或者這個15+8的標準,豈不是出韻?這類例子非常多,像孟郊“峽螭老解語”,用“聞”、“孫”、“魂”、“雲”、“猿”、“翻”、“言”。又如皮日休“吾愛李太尉,崛起定中原”,基本上是臻攝(詞韻第六部)的真文元通押,但第一韻字就是山攝(詞韻第七部)的“原”。更復雜的,杜甫“憶昔避賊初”,依次押:艱、山、顏、還、聞、嗔、餐、攀、寒、間、椽、煙、關、雲、門、魂、幹、餐、昆、歡、肝、患、前;“西川有杜鵑”,依次押:鵑*4、邊、天、間、魂、嗔、尊、前、恩、傳、鵑、年、泉。 灰韻也一樣。(這個分類表連灰韻分支微齊的一半都懶得給了。)白居易“吳王心日侈”,和支微齊(犀、麑)通押的除了回、灰、杯,還有來、開、才。他的“昨夜霜一降”,和佳韻(階、街、排)通押的,除了來、哉、才,還有灰、頹、回。 這種分類,本質上是韻部的重新劃分,在思路上,就不是“鄰韻通押”。A、B、C三個韻,AB近,可以通,BC近,也可以通。重新劃分,AB|C會導致BC不通,是錯的,A|BC會導致AB不通,也是錯的,ABC會導致AC竟然可通,還是錯的。重新劃分韻部,在本質上就和鄰韻通押相沖突。這個在當代也有例子啊,有人i和yu通,有人u和yu通,都還勉勉強強說得過去吧,但分韻就能是三個韻,然後再玩所謂的鄰韻通押。在韻部上直接合並,就是胡說八道了。 ====================== 預防性補一句:王力的意見,請據《漢語詩律學》,而不是《詩詞格律》,更不是刪去了前後文與註釋的《詩詞格律》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