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雞場防疫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太湖雞疾病的預防和控制,特指定本制度並嚴格執行。
一、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動物防疫法及有關畜禽防疫衛生條例。
二、阻斷病源的傳入和傳播。
1、雞場出入口,設消毒池,池內保持有效消毒液(使用:2%燒鹼)。保證進出人員及車輛消毒工作。
2、外來人員未經負責人或獸醫部門同意不得進入生產區。
3、任何其它禽及其禽產品不得帶入生產區。
4、飼養員每天要保持環境清潔衛生,不得在不同雞群間串門。
5、生產區一週消毒一次,工作區和周圍環境兩週徹底消毒一次。
6、任何外來人員在得到批准後方可進入生產區,進入前必須更衣、消毒,紫外線下照射10分鐘,穿全封閉一次行工作服在技術員的陪同下進入。
7、場內獸醫人員不得對外診療雞隻及其他動物的疾病。
8、生產人員不得隨意離開生產區,在生產區穿工作服和膠靴,工作服應保持清潔,定期消毒。
三、嚴格淘汰
1、飼養員每天觀察雞群,每天早晨放牧後到雞舍角落及其它偏僻處檢視 有無離群獨居、精神不好的雞,發現後立即淘汰。
2、經技術員同意後飼養員方可對淘汰雞進行無害處理,即離飼養基地3公里以外定點深埋。
四、傳染病應激措施
1、當雞群發生疑似傳染病時,立即採取隔離措施,同時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並儘快加以確診。
2、當場內或附近出現烈性傳染病或疑似烈性傳染病病例時,立即採取隔離封鎖,並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3、如場內發生傳染病後,如實填報疾病報表,該次傳染終結後,提出專題總結報告留檔並報上級主管部門。
4、決不調出或出售傳染病患雞和隔離封鎖解除之前的健康雞。
五、防疫保健
1、技術員組織制定基地防疫計劃的實施。免疫計劃以技術員發的程式為準。
2、對場內職工及其家屬進行獸醫防疫規程宣傳教育。
3、定期檢查飲水衛生及飼料的加工、貯運是否符合衛生防疫要求。
4、定期檢查雞舍、用具、隔離舍和雞場環境衛生和消毒情況。
5、技術員每天的診療情況有臺帳記錄。詳細記錄獸醫診斷、處方、免疫等內容。
6、保健工作遵照NY/T472-2006獸藥使用準則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
7、配合檢疫部門每年兩次雞群新城疫、禽流感等檢測。
8、妥善保管各種檢測報告書,省級檢測報告書儲存期為三年,市級檢測報告書儲存期為兩年。
9、加強醫療器械管理,必須先消毒後使用。醫療器械及裝置有保管員保管,如有缺損在一個星期內補購或維修,確保隨時可用狀態。
養雞場防疫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太湖雞疾病的預防和控制,特指定本制度並嚴格執行。
一、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動物防疫法及有關畜禽防疫衛生條例。
二、阻斷病源的傳入和傳播。
1、雞場出入口,設消毒池,池內保持有效消毒液(使用:2%燒鹼)。保證進出人員及車輛消毒工作。
2、外來人員未經負責人或獸醫部門同意不得進入生產區。
3、任何其它禽及其禽產品不得帶入生產區。
4、飼養員每天要保持環境清潔衛生,不得在不同雞群間串門。
5、生產區一週消毒一次,工作區和周圍環境兩週徹底消毒一次。
6、任何外來人員在得到批准後方可進入生產區,進入前必須更衣、消毒,紫外線下照射10分鐘,穿全封閉一次行工作服在技術員的陪同下進入。
7、場內獸醫人員不得對外診療雞隻及其他動物的疾病。
8、生產人員不得隨意離開生產區,在生產區穿工作服和膠靴,工作服應保持清潔,定期消毒。
三、嚴格淘汰
1、飼養員每天觀察雞群,每天早晨放牧後到雞舍角落及其它偏僻處檢視 有無離群獨居、精神不好的雞,發現後立即淘汰。
2、經技術員同意後飼養員方可對淘汰雞進行無害處理,即離飼養基地3公里以外定點深埋。
四、傳染病應激措施
1、當雞群發生疑似傳染病時,立即採取隔離措施,同時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並儘快加以確診。
2、當場內或附近出現烈性傳染病或疑似烈性傳染病病例時,立即採取隔離封鎖,並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3、如場內發生傳染病後,如實填報疾病報表,該次傳染終結後,提出專題總結報告留檔並報上級主管部門。
4、決不調出或出售傳染病患雞和隔離封鎖解除之前的健康雞。
五、防疫保健
1、技術員組織制定基地防疫計劃的實施。免疫計劃以技術員發的程式為準。
2、對場內職工及其家屬進行獸醫防疫規程宣傳教育。
3、定期檢查飲水衛生及飼料的加工、貯運是否符合衛生防疫要求。
4、定期檢查雞舍、用具、隔離舍和雞場環境衛生和消毒情況。
5、技術員每天的診療情況有臺帳記錄。詳細記錄獸醫診斷、處方、免疫等內容。
6、保健工作遵照NY/T472-2006獸藥使用準則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
7、配合檢疫部門每年兩次雞群新城疫、禽流感等檢測。
8、妥善保管各種檢測報告書,省級檢測報告書儲存期為三年,市級檢測報告書儲存期為兩年。
9、加強醫療器械管理,必須先消毒後使用。醫療器械及裝置有保管員保管,如有缺損在一個星期內補購或維修,確保隨時可用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