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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紫色心情192926391

    相互之間感情熱烈有激情,那就奔著結婚去,要不哪來的一見鍾情閃婚,要是心有所顧及,那就瞭解透徹再結,要麼激情澎湃,要麼理性,人嘛,一生總得佔一頭

  • 2 # 子魚侃球

    認識一個月就要結婚,這是典型的“閃婚”。個人建議,還是再等等,彼此進一步加深瞭解,相處半年以上再談婚論嫁也不遲。

    現在社會上到處有因為“閃婚”,而造成傷害的事例。“閃婚”中相愛的兩個人,很大程度上是一時衝動,兩個人並沒有深入的瞭解對方,藉助“愛情”的力量,頭腦一熱,就走進了看似幸福甜蜜,卻充滿了未知的婚姻殿堂。

    本人並不反對“閃婚”,更是相信“一見鍾情”的愛情。這裡的建議,只是奉勸年輕人們不能衝動。婚姻是嚴肅的事情,是神聖的事情,是一個人在生命裡最重要的一個決定。絕不能拿婚姻當兒戲,既然決定跟另一半結婚組成家庭,那就是一輩子的事。穩定融洽的家庭,才能讓人更加幸福,更加健康,社會才會更加和諧。

    相處一個月,30天,720個小時,就要結婚,這未免有些草率。當然,不能否認你們非常相愛,非常投緣,非常懂得對方。但是,你們能保證這一個月的時間,你們就足夠了解對方?足夠包容對方的缺點和脾氣性格嗎?婚姻是一輩子,是幾十年的事。還是再慎重一點,給自己,也是給對方多一些時間,雙方再多磨合一些時間。

    曹雪芹筆下的《紅樓夢》裡的賈寶玉和林黛玉,可謂是“一見鍾情”的典範。賈寶玉在賈府,第一眼看到林黛玉就覺得“似曾相識”,“天上掉下個林妹妹”,喜歡的不得了。可兩個人在實際相處中,並沒有那樣融洽,那樣美麗,反而出現了許多問題。賈寶玉打小就養尊處優,在女人堆里長大的,從來沒有“男女有別”的觀念,跟薛寶釵、史湘雲以及每個丫鬟都打的火熱,沒有一點“男女授受不親”的約束力。偏偏林黛玉又是一個小心眼的人,看到賈寶玉天天穿梭在“花叢”裡,就生氣,一生氣就犯了“咳血”的舊疾,在17歲花兒一樣的年紀就走了。

    在賈寶玉和林黛玉身上充分體現了,有時候“一見鍾情”也不是完全適合的。事實證明,反而是並不看好的薛寶釵,才是賈寶玉最合適的伴侶。因為薛寶釵知書達禮,落落大方,關鍵是她能包容賈寶玉的少爺脾氣,以及一大堆的缺點和不足。

    婚姻不能心血來潮,不能一時衝動。認識一個月就結婚,確實有些草率。家庭裡更多的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哪些戀愛時候的浪漫並不能伴隨著你們的每一天。再相處半年,再磨合半年吧。如果兩個人真的相愛,等半年時間又有什麼大不了呢?

    祝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 3 # 貝貝和檸檬

    姑娘,你先問問自己,是不是非這個人不可?你心裡到底有沒有他?雙方是否互相尊重、互相寬容?

    曾經看到過一個小故事:

    一個媽媽帶著青春期的女兒瘋狂的玩耍,先帶女孩蹦了迪,滑了冰,然後去吃冰淇淋,吃漢堡包,吃女兒想吃的一切的垃圾食品,吃完去買好看的衣服,還跟女兒去遊戲廳打了場對決賽;最後媽媽告訴女兒,男人能給你的,媽媽同樣能給你,找男朋友不能只圖他對你好…

    大概故事就是這樣,我就是想說的是,姑娘,你瞭解他人怎麼樣嗎?瞭解他的人品和為人處世嗎?多接觸接觸,多帶他去見見家人和你的朋友,自己做為一個女孩子,要懂得尊重自己和別人,記得不要過度花費男孩子的錢財,雖然說找男朋友看看他對自己的捨得程度是衡量他的一個標準,但是“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這是你自信的開始~

  • 4 # 開始—到現在

    說個我的故事,當時跟男朋友談了半年,他家人就覺得該結婚,最氣的是沒和我商量,就要訂婚,我當時22還是23歲,聽到這個好怕,不想那麼早結婚,所以我跑了,所謂的婚前恐懼症吧。難道一輩子的大事就這樣啦,過了幾年後,覺得自己不會處理事情,不結婚也要和他家人好好說,我真是弱智,不會好好溝通,哎年輕就是任性

  • 5 # 與玲瓏

    我來說說認識三天閃婚的故事吧!(真實的,但你就把他當故事聽吧)

    我一個從小玩到大的表弟,在他二十三歲的時候別人給他介紹了個姑娘,這個姑娘好巧不巧也是和我從小玩到大的同村發小,因為他們從來都沒在和我玩的時候見過,所以都不認識對方!

    表弟對這姑娘那是一見鍾情啊,心花怒放,開心的不得了,認定找到了下半輩子的終身伴侶,那姑娘也對錶弟有好感,但相對於表弟的感情,她至始至終都有點冷漠,可能是一下子接受不了這麼熱烈的感情吧!

    先來說說他們的性格吧!表弟屬於那種看似比較愚鈍的人,外表不出彩,內心溫柔的男孩!發小姑娘呢,霸氣側漏,嘰嘰喳喳,活潑開朗,精精靈靈的一個人,給人的感覺就是:一看就不是好惹但肯定很會做事的人!結果現在都體現出來了,這是後話走題了

    再來說吧,表弟第一天相中了發小姑娘,得到了女孩的答應,第二天趁姑娘心還搖擺不定的時候熱打鐵趕緊下了定金,第三天就騙人家小姑娘去拿了結婚證!不用說了,全世界都在反對他們,女孩呢,本身對錶弟有點好感,但又有點叛逆,家長越反對,她越堅定要嫁給他,所以很順利就拿到了結婚證!

    婚後一年大女兒出生了,夫妻關係還不錯,婆媳關係就像世界大戰,那個家天天戰火連天,,表弟不懂得調和,只能唉聲嘆氣!

    婚後三年小女兒出生!搬出了公婆的家,相安無事!

    第四年,又懷孕了,五個月,夫妻關係只能用慘來形容,發小姑娘被丈夫的無能,婆婆的為難弄的性情大變,偏向暴力方向走,動不動就拿刀子,脾氣一來,拿起手上的東西就往丈夫身上扎,表弟始終不肯罵她一句,因為愛她呀!終於有一次把她老公扎的混身是傷,急送到醫院急救!那時他們已搬離公婆的家很久了!當姑父姑媽大表哥趕到時,看著那一身傷的表弟,憤怒讓他們失去了理智,抓住懷孕的發小就一頓揍,最後也被打住院了,好在肚子裡的孩子沒事!可想而知女方父母見到自己家的孩子被打成這樣也是怎樣的怒火攻心,好在醫院方面早早就報了警,不然真不知道會出什麼事來!

    出了這麼大的事,兩個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了,女方媽媽把她帶了回去,快刀斬亂麻,把肚子裡的孩子打掉了,打下來的時候說是男孩!再逼著表弟籤離婚協議書,一刻不停的去辦離婚手續,表弟至始至終都不肯,不捨得他的愛人,但架不住妻子一聲不吭的沉默,心如死灰的表情,終是簽字離了

    別以為他們的故事完了,還沒呢!此後幾年裡,女方帶著小女兒又去找了個有兒子的男人,,兩人都生活一年了,但因為那男的對她小女兒不好,她也不留戀,帶著女兒說走就走,迴歸單身!表弟帶著大女兒去了深圳,大女兒很爭氣,讀書名列前茅,書法數一數二,深圳的公辦學校免費錄取她讀書,也算是對錶弟的一種安慰吧!

    後來不知怎的,倆人又走到了一起,前年補回了結婚證,經過了那麼多,雙方都學會了包容,理解,不再任性妄為,不再脾氣暴躁,雖然偶爾還會吵,但都不會大動干戈,哦,還生了個兒子,現在才兩歲,樣子像極了他媽,很漂亮,現在一家五口在深圳做點小生意,和樂美美!

  • 6 # 雪花凌亂

    結婚人生大事,不能因為著急就倉促做出決定,這個決定講跟你下半輩子,當你這個決定正確那就恭喜你你很幸福,反而你將用我下半輩子來償還你這個決定。對事不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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