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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藍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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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錯不犯小錯不斷員工的處理思路

    走還是留,這恐怕是處理這類員工的第一個選擇。

    從員工方面來講,如果小錯尚屬可以改正的範圍且員工對企業具有特殊價值,那麼此時企業只能留下;但如果員工小錯屢犯已成習性且無法改正的話,企業恐怕只能讓員工離開了。

    從公司層面講,調離部門的方案在企業內部可否執行要經過企業仔細斟酌。一方面,對於一個部門不要的員工,在公司內部找到另外一個合適的部門且部門還願意留用有一定難度。另一方面,如果此次調離成功,是否會給企業留下慣例,即員工出現過錯,不是給予處罰,而僅僅是調離原部門而已?這樣再遇到同樣的情況HR恐怕更難處理。

    因此HR在作出選擇前,還需根據員工和公司情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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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何種方式離開

    這是企業面臨的第二個問題,如何選擇離職方式。

    對於這類有過錯的員工,如果HR能夠與員工協商,讓員工意識到錯誤,主動離職當然最好。但如果不能,則要由企業啟動離職程式了。此時,企業可選擇的離職方向有二:一是協商離職,即員工同意,雙方簽訂協議,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二即嚴重違紀解除,當員工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時,企業可採取違紀解除。此種解除方式企業無須支付補償金,但對企業的操作要求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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