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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江門六旬老太歐某經過某步行街時,一條趴在臺階上休息的泰迪犬見其靠近,站起來朝其走了兩步。歐某見小狗沒拴繩,有點害怕,下意識向旁邊閃躲,一下沒站穩摔倒在地,後送醫住院13天,被評定為9級傷殘。歐某遂起訴狗主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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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國王的傀儡

    我就是想問問,自從看到這樣不講理的事情把我嚇的不敢上街了,食慾不振了,幹活沒力了看見美女眼睛直了。應該找誰賠償啊?

  • 2 # 358車宣林

    我在本小區一再提醒愛狗人士,要加強對愛犬管理,否則有傾家蕩產的可能。被狗咬死人,為狗打死人,因狗罵死人的事太多了,不知下次會輪到誰。責任心不強的人還是不養好,別沒事找事,自找不痛快。

  • 3 # 蓮子54834746

    為什麼有些主人,就是不肯給狗配牽繩,不追究他追誰?給狗配帶牽繩,雖然好像有點麻煩,但這是對狗的保障,也是對自己的保障!我家寶寶從來家的第一天起,每天出門牽繩都是必須的!為了自己和寶寶,請記住“出門請帶好牽繩!”

  • 4 # 蒲公英飛天

    不牽繩先犯法,負責也應該,就當給不守規矩的養狗人一個提醒。黑暗點想,就是“愛狗人士”與碰瓷界的一次交鋒,想想都想笑。

  • 5 # 千手千眼

    人本身是好好的,就是因為狗,人家9級傷殘!

    狗主人應當賠付全部責任!

    狗是狗主人心愛的武器,你可以愛你的狗,關鍵是你別威脅公共安全,你別傷人,一旦發生傷人或死人案件,狗主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養狗之前,你請想好了,如果不願意承擔責任,你就別養狗!

    你既然養狗了,就說明你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 6 # 月牙泉63

    題主上次在馬路上行走,突然看到一臺車跑了過來,竟然不是人力車,前面根本就沒有人用繩拉,wokao,嚇死了,最後直接仰面倒在馬路上,傷殘28級,上訴到法院,索賠56萬……三年過去了,一直沒結案,請了鄰居一次客,鄰居告訴他,這個官司難打,下次還是去找沒牽繩的狗吧!尤其是金毛,拉布拉之類最好,不料根本找不到,只好找到這隻名為貴賓犬的茶杯犬,終於驚嚇倒地了……

  • 7 # 鹿城老雷

    估計是碰上職業碰瓷的了,我在想如果是一個人蹲那裡拉屎看見有人站起來了。並把人嚇著了轉身又掉小土坑裡了算幾級傷殘啊!

  • 8 # 嘎Sir

    真的這樣下去以後老人別出門了,萬一以後路上打個噴嚏老人嚇一跳摔倒了,豈不是要傾家蕩產!而且還怕遇上腦殘法官

  • 9 # 律師獨角獸

    這個案子狗主人有點慘,本來一審判承擔30%的責任。後來狗主人上訴,二審判狗主人全責,要賠20多萬。養狗需謹慎啊。本案的法律評判。本案法官判決沒問題,狗主人賠錢的主要原因在於,第一沒辦狗證,第二遛狗沒牽繩,第三在晚上七點以後人流高峰期沒有盡到注意義務。可以說該事項全部是狗主的責任,所以要負全責。關於賠償20餘萬。這筆錢看起來很多,甚至有人為狗主人鳴不平。可仔細一看,老太太被摔成了九級傷殘,這意味著基本上喪失了行動能力。這麼嚴重的後果,20萬也不多吧。對狗主人的忠告。也許不少狗主人不肯辦狗證,但最好出去遛狗一定要牽繩。不拉繩子而造成的一切損害,基本上由狗主人負責。養狗不要擾民,不要給自己帶來麻煩。

  • 10 # 元芳有看法

    我認為這個判罰沒有任何問題,可以肯定老太摔倒的誘因就是泰迪的突然起身,主觀上造成了對老太的驚嚇,最終導致摔傷致殘,負全責的判決沒毛病。這個狗主人在一審判決30%的責任時居然還不服氣,這下好了,服氣了吧。

    僅僅被狗嚇了一下就要賠償20萬元,很多人認為這個賠償的數額有點大,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單純的只看狗的行為,而是要看最終造成的後果,老太摔成9級傷殘,已經嚴重影響了其行動能力,給生活帶來了巨大的不便,而且後續治療也不是一天兩天可以解決的,從這個角度來看,20萬元的判罰並無不妥。

    那麼,對於狗主人應不應該判全責呢?我認為也是必須的,各地對飼養犬類都是有明確規定的,那就是戶外遛狗時必須拴繩,之所以有這個要求,就是為了安全起見。但是狗主人卻視規定如無物,特別是在晚上7點左右人員相對密集的時刻,沒有盡到看護管理的職責,雖然泰迪沒有明顯的上前撕咬撲倒等行為,但它的突然前行無疑是導致老人摔倒的關鍵因素。所以判罰養狗者全責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在此還是要提醒一下養狗者,狗終歸是狗,它不具備人的思維和約束力,不要老是抱有僥倖心理,感覺自己的狗是不咬人的,不咬主人不代表不咬路人,今天不咬不嚇人不等於明天不咬人嚇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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