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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458114238191884

    愛一個人,可以愛多久?

    他愛了她四十七年。

    她愛了他三十七年。

    等一個人,可以等多久?

    十年,十一年,十六年,還是,千年?

    初相遇,她大他十歲,情根暗種。

    再相見,她與他同年,愛而不得。

    重逢處,她小他十一,共歷磨難。

    又遇時,她差他二十,短暫廝守。

    終相守,他長她十年,歲歲靜好。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恰似他們之間的相處,每次都不長久,卻次次銘心刻骨。

    細細算來,他們真正的相處不過五年,卻一直心心念唸了這麼多歲月。

    少年時的名聲初震,青年時的意氣風發,壯年時的命運多舛,老年時的豁達隱忍。每一段最重要的時刻她都陪伴左右,即便破戒,即便受人詬病,即便大半生都在等待中度過,然而,只因為有這麼一人,只因為,她值得。

    總會想象那些獨自等待的歲月,他是怎麼過的,十年復十年,最長的一次,竟達十六年。或者還不比王寶釧苦守寒窯十八年,但是這麼多日日夜夜加起來,已是半生。還不夠麼?

    邂逅時,黃沙漫漫,駝鈴聲聲,在西域沙漠中,她為他所救,因緣際會,她成為了他的漢文老師,朝夕相對,不禁被他的聰明與才華折服,且不論他高人一等的身份,或是風華絕代的容貌,只是那眼睛裡最最無暇的純粹,讓她在無意間離開他之後的晝夜中,如此惦念。那一年,他十三歲,她二十三歲。

    第一個十年,他只是描摹心裡的她,用她所用的鉛筆,在她所帶來的那些奇怪的紙上,她傻笑的樣子,她在駱駝上沒坐穩的樣子,她趴在桌子上睡覺的樣子,她唱著兒歌的樣子,一張一張,越來越清晰,那容顏竟是許久不褪麼?

    十年之後,失而復得,她音容未變,難道真的如她所說,她是來自天上的仙女?或許不該動情的,但是心裡卻無論如何抵擋不了這已經在心底,在夢中,縈繞十年的夢魘,終是,情難自制。她說要走,心裡竟生出痛意,不惜頂著被他人蔑視的眼光,帶她去想去的地方,只為多留她幾日。撇下身份,拋開一切,只想讓這笑容能夠在身邊多綻放幾日。那麼小心翼翼,那麼身不由己。

    可是,終是失去了,她走的那天,連最後一面都未來得及相見,跌跌撞撞的闖進來,卻只留下撕心裂肺的呼喊,那一次,他二十四歲,她亦然。

    第二次等待,十一年。這些年華,愛著她的他,不知如何度過?如他所言,是“把想你也當成每日的修習。”可是,這樣的修習之後呢?是怎樣的深情難負?

    沒想到,再次相見,卻是在他最為困厄之際。在旁人眼中,羞恥的完成了自己的成人禮。甦醒後的第一句卻是“果真每過十年,你便會回來。”這一句,包含了多少言語,承載了多少思念。僅此一句,便勝卻千言萬語。這一年,他三十五歲,她二十五歲。

    重逢之後的喜悅並沒有持續太久,這之後是遠遠意想不到的坎坷與艱辛。她知道,這之後他即將遭受的一切,卻無能為力。那些屈辱,那些嘲諷,還有那些潦倒與苦難,她明知會有,卻仍然選擇在這一年到來,只為與他共同渡過。明明從來沒有吃過苦,明明生在自私的年代,只為支援他的選擇,放棄一切,舍下所有。為了適應這些生活,為了照顧十指不沾陽春水的他,她開始努力學習,只為將來那些必然到來之時,能夠儘量的減少他所承擔的苦難。那些史書中寥寥幾筆的記載,怎麼能夠表述盡這些人間慘劇,那樣悽慘的史實,她不忍告訴他,只一個人默默承受。不為人知的隱忍,生活的困苦,他的不諳世事,她是怨過的,但是,只因為是他,這些,都可以不去計較,怨過,痛過,擦乾了眼淚,心裡滿滿的還是對他的愛意,那麼那麼多,多到連自己都要丟棄了。

    好不容易,苦盡甘來,她卻再一次不得不離開了,這一次,他送她走,相約了要在長安,相會。彼時,他三十七,她二十七。

    諾言的遵守,是要代價的,再一次相見,又是十六年歲月。那時,他五十三,她三十三。此時此刻,什麼英俊瀟灑,什麼風華絕代,都已是過眼雲煙,他已經老了,皺紋也已經佈滿臉龐了。但是那份歲月沉澱而來的氣質卻愈發醇厚。她來了,帶著當年的約定而來,相見的那一刻,他不顧周圍所有,依舊跌跌撞撞的朝她奔來,一把抱住:“我妻,你回來了。”

    “十六年裡,每當想你太過揪心,便向佛祖乞求:若有生之年能再見我妻,唯望佛祖舍我三日,只陪伴妻,不做其他。”

    這十六年,風雨兼程,終是到達了自己完成使命之地,地域改變,年代已換,身邊種種都已不是當年的模樣,就連自己也沒了當年的風采。可是心裡的思念卻愈發濃厚,那份深情,也歷久彌新。此次相守,即便只有半年歲月,“佛祖能讓你我夫妻有生之年再相聚,羅什已感激不盡別無所求。半年,足夠了……”

    有多少人貪慕朝夕相對的相守,這樣的知足,是多麼無可奈何的抉擇,又能怎麼樣呢?是享受重要,還是她的生命重要?毫無疑問,是後者。或者,對於他而言,此生能夠與她相見,相知,相戀,相愛,相思,已是幾世修來的福氣。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原本一心侍奉佛祖,卻在中途丟了心的人,已是多少福祉。

    再次送別,眼淚已經不足以道盡這其中的不捨與酸楚,於是,相約

    “好,羅什在地獄中等你。千年時光,不過瞬間事。羅什自信能等千年……”

    “我一定來尋你。我們到地獄中永世相伴,一定不會再有什麼可以讓我們分開了……”

    不知道當時是怎麼樣的心情,兩個相愛的人,相約在地獄相見,因為身為出家之人而破了戒麼?佛祖啊佛祖,不管他心裡是怎樣的感恩戴德,我的心裡卻還是感慨萬千,明明那麼那麼相愛,卻為何不能相守呢?

    “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

    第五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

    第六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

    第七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

    第八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

    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千年後倉央嘉措的詩句似是為他們而作,如此精準的寫出他們的戀歌。

    還好,還好,感謝作者小春,給了我一個微笑的理由,儘管整部小說因為這樣的結局而失去了它本應取得的成就,或者說有一點狗尾續貂。但是那又怎麼樣呢?這個故事,那麼動人心絃。他們之間經過了這麼多的風雨坎坷,以一個美好的結局,換取這在外的虛名,有何不可?

    鳩摩羅什,這一代高僧,命運多舛,又因破戒而為世人所詬病。可是看過這樣的一篇文,竟覺得史實本該如此,哪怕它只是一部小說,哪怕還有很多言語上的不足,或者與史料的出入,但我寧願相信,這就是那個鳩摩羅什,那個被現世的艾晴愛了一世的男子。

    “譬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花,卑溼淤泥乃生此花。”正是這破戒造成的淤泥,才生就了這樣一朵璀璨歷史的佛法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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