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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曉丹145217536

    和聲: 指多聲部音樂音高的組織形態,是音樂的基本表現手段之一。它是人類理性思維的體現,以和絃(三個或三個以上音的縱向結合)為單位,在和絃續進的過程中,完成除縱向組織以外的、更為高階的各聲部音高之間的橫向組織。在西方音樂發展史上,和聲是從17世紀開始,隨著主調音樂的形成和發展而逐漸成為組織音樂的重要技術手段的。在調性音樂中,和聲同時具有色彩性和功能性兩種屬性。不同時期、不同國家、不同民族的作曲家對和聲的色彩有著不同的追求,不同的文化也形成了不同的和聲思維方式。自20世紀以來,隨著非調性音樂的產生,和聲完全擺脫了傳統的共性、規範的思維模式,從和絃的構成、續進方式到和聲的色彩、張力,都有了根本的改變。

    曲式 是指音樂作品的結構形式,具有整體性的特徵,它是在音樂發展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有共性的結構程式型別。音樂的陳述和發展須以“邏輯性”和“連貫性”作為前提,才具有可理解性。西方音樂在長期發展中產生的具有普遍性的基本曲式結構型別,主要有二部曲式、三部曲式、奏鳴曲式、迴旋曲式、變奏曲式等,常採用重複、變奏、對比、展開、再現等手法對基本樂思進行發展。中國傳統音樂中具有普遍性的結構型別主要有單曲(單一曲牌)和套曲(多個曲牌或段落聯綴而成)兩種,由於中國傳統音樂是追求和諧、意境的線條性藝術,演奏具有即興性,所以除重複、對比、展開等手法外,各種不同型別的變奏(如加花、倒裝、板式、變換頭尾、變換演奏技巧等)手法成為樂思發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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