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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微笑的匹諾曹

    大家好!我簡單說說自己的看法,哪裡說的不好,別忘心裡去。

    我是一個基層主管,上面有自己的領導,下面有十幾人的組員,每天做著承上啟下的工作,我們老闆還是一個特摳的人,因此我做背鍋俠是常有的事。擺在我面前有三條路 走人 做自己 完全服從領導安排,不要有自己的想法。

    我選擇自己

    用兩件事來說明一下吧!

    第一件傷心事

    2020年末到了漲工資的時候,因為我是主管,所以上級領導多次找我談話,目的無非是維穩,因為他們認為只要我不帶頭,就不會有什麼風浪。因為漲薪這件事從出方案,到員工考核,已經過去三個月了,大家都在等結果,管理層曾經承諾過工作滿半年的員工都漲工資。但是現在的結果卻是隻有我漲一百,其他人不漲。

    我的境地是,領導面前我是一個刺頭,下屬面前我被扣上叛徒的帽子,我出買了他們。

    第二件,抗爭

    昨天晚上上級要我抽調人員出外勤,我沒同意

    本來人手不夠,還要抽調人員,作為員工,我本應該服從公司安排的,但是勞動和付出不成正比,只談付出,不談獎勵這不是耍流氓嗎?

    再看這個雞湯文,我早不是職場菜鳥,這種湯,早就喝不出味道了。

    再者我不維護我的下屬,遲早落一個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場,更何況是一個沒有原則的吝嗇老闆。

    我認為沒有原則的服從只會害人害己。正常的工作,服從領導安排,有些該爭取的努力爭取,儘管會影響到自己的前途,但是這些會成為你日後寶貴經驗。退一步講,就算你安穩的做一隻小羊,你也未必在升職加薪的行列。

    成人的世界本就殘酷,與其做一隻搖尾乞食的泰迪,不如做一隻特立獨行的加菲貓。你的世界因你而精彩!

  • 2 # 宏治123

    下級服從上級,是起碼的組織原則任何人不能違背,必須無條件執行,不得公開發表不同的意見。但是你可以有權向上級反應。基層主管怎麼也是正科級了,服從是執行的第一步,這點道理他肯定懂的,如果觀念不變就換人,就這麼簡單!

    基層領導就是黑板上寫的字,一擦就抹掉了。

  • 3 # 磊珞

    “作為基層主管,必須完全服從上級的安排嗎?”當然,從組織原則或工作程式上必須如此,除非某人不想做這個“基層主管”了。

    但是,很多問題都出在這個“但是”上 。因為,每個人對上級的安排的理解和執行未必完全相同,所以,在執行過程中受到“基層主管”本人觀念、個性、思路,以及管理水平和基層因素的影響,會造成執行方式和落實情況出現千差萬別的結果。否則,就不會發生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了。

    當然,由於個性和人心的主觀差異,還存在某些陽奉陰違,阿諛奉承的故意,故而,使上級領導的“安排”更加得不到完全的服從和執行。

    雖然,上級為了使自己的安排或意圖能夠得到徹頭徹尾的執行費盡心思,而且,設定並強化監督機制,甚至不斷地親臨基層視察或督促,但是,依然不能完全杜絕誤差。

    因而,筆者認為:基層是龐大的,真正解決執行難的問題,最重要的,還是得強化教育(當然,也包括規範和懲戒),以提高基層和全體人員的思想水平和執行自覺性。

  • 4 # 家鄉那條小河

    下級服從上級,是組織原則,尤其是在私企,更是應服從領導指示,但凡事也有例外。

    那是在2013年,我在大型事業單位,私企承包的保安隊當隊長。

    那時的保安隊員,多是下崗工人,進城農民和城市無業人員組成。這些人是社會底層。都有辛酸的人生經歷。

    有一天早上,當走進辦公室,看見一個上夜班的保安。還在沙發上躺著。就把他喊起來,這時才發現,他嘴歪了,己不能行走,可能是腦梗。

    跟老闆彙報了,保安可能的腦梗情況,老闆指示,他違反規定,隱瞞病情,脫崗睡覺受風。應負全責。送回家去。

    這種樣子怎麼能送回家去呢,職業道德和做人的良知,告訴我做自己應該做的。

    到醫院檢查後,醫生告住院,跟老闆彙報後,指示。要住院你負全責。

    跟老闆彙報後,他沒說什麼。但告訴會計。把住院費用報銷了。一件麻纏事解決了。

    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在老闆的心裡,信任並沒有弱化。而是加強了。一年多後進入公司管理層。

  • 5 # A體制內那些事A

    我僅從體制內說說如何處理。一般分為兩種決定,一是領導以黨委會做出的決定,還有以個人名義做出的決定。

    1、組織決定

    一般情況下領導都會開黨委會透過某項決定(體制內工作人員一看就懂為什麼開會),也就是以組織名義釋出的決定,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先服從,執行;但可以保留意見,可向局黨委以致更上一級黨委反映不同意見。同時黨章規定:“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宣告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黨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這種情況下必須無條件服從並執行,但是給你宣告保留和上訴的權力。

    2、個人決定

    還有很多時候領導直接決定,也就是以個人名義釋出的決定,這時候作為下屬原則上你可以執行也可以不執行,但實際工作中基本都會執行(你懂的)。

    3、如何處理

    A、如果決定是正確的,

    (1)在兩種情況下執行(服從)之後沒有不良後果皆大歡喜。

    (2)第一種情況下不執行(不管聲不宣告)屬於不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3)第二種情況下不執行屬於不服從領導安排。

    B、如果決定是錯誤的,

    (1)在兩種情況下執行(服從)之後都會有不良後果,第一種情況執行同時宣告可以沒有錯誤,執行沒有宣告承擔責任。

    (2)第二種情況下執行,自己承擔責任。

    (3)第一種情況下不執行(不管聲不宣告)屬於不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4)第二種情況下不執行屬於不服從領導安排,但是沒有後果不承擔責任。

    C、建議

    (1)如果決定正確,無條件服從(執行)。

    (2)如果決定錯誤,組織決定服從但是宣告保留或向上級反映,個人決定先答應不執行,過後馬上找機會向領導說明利害關係,尤其對領導不利影響重點指出。(3)因中國guanchang一些規則,做出不執行決定時一定想好保護好自己和與領導溝通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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