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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使用者85951823158

    科爾伯格

    道德發展分成三個層次,每個層次又分為兩個階段:

      層次1 前慣例期(Pre-Conventional)

      並沒有道德觀念,凡事只會著重個人利益和只為滿足自己而行事。

      階段1 避罰服從取向(Obedience and punishment orientation)

      只單純地為免被懲罰而服於規範,不會考慮其他事情。

      階段2 相對功利取向(Self-interest orientation)

      視會被人讚賞的行為作規範,為得到因讚賞而取得的利益而遵守規範。

      層次2 慣例期(Conventional)

      道德觀念是以他人的標準作判斷,以此作為發展自我道德觀念的方向,因為這個層次的兒童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同。

      階段3 尋求認可取向(Interpersonal accord and conformity)

      為了取得成人的好感,而遵從成人定立的“好孩子”標準的規範( The good boy/good girl attitude)。同時亦認為滿足大眾期望的行為便是好的行為,因此會有較強的從眾表現。

      階段4 遵守法規取向(Authority and social-order maintaining orientation)

      認為法律至高無尚的權威,並服從大眾所定下的各種規律作為道德規範。

      層次3 後慣例期(Post-Conventional)

      道德觀念已超越一般人及社會規範,對自我有所要求。

      階段5 社會法制取向(Social contract orientation)

      相信法律是為了維護社會和大眾的共同最大利益而制定的,一切會以大眾的利益,但仍有不足之處,所以有些時候應為了大眾的利益而作出違法。

      階段6 普遍倫理取向(Universal ethical principles)

      憑自我心行事。

      儘管法律有所限制,不過若因此而無法實踐自己的道德觀念,縱使犯法也在所不惜,因為那些法律是有違其建立的原意。

      處於這個階段的人,會認為他所做的全為了全世界人類的福祉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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