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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宵禁令很嚴格
宵禁令,顧名思義就是晚上的時候禁止民眾外出,所有商鋪停止營業的制度。中國古代從商周開始就有了宵禁令,一直延續到隋唐時期。《漢書.李廣傳》記載:有一次,李廣帶著一個隨從騎馬外出,和人在郊外喝酒。回到霸陵亭的時候,恰好霸陵亭長也喝醉了,大聲斥責李廣,李廣的隨從回答說:“這是過去的將軍。”霸陵亭長道:“就是現在的將軍也不許晚上出來,何況是過去的將軍。”當晚,讓李廣直接待在了霸陵亭過夜。可見,在漢代宵禁令是很嚴苛的。宵禁令還被寫進了法律,規定“一更三點暮鼓一敲,禁止出行。”也就是說,在有宵禁令的朝代晚上7點過後就禁止出門,要等到3點晨鐘敲響後才行。如果違反規定,7點過後還在街上逛的,笞打40下;要是在京城街上逛,就要打五十大板。當然,百姓要遇上疾病、生育、死喪等十分火急的事可以破例。
在古代,想玩通宵怎麼辦?漢代宵禁令一年中有一天可以解除,那就是上元節(元宵),但是僅限於京城,在這一天晚上你想怎麼玩,怎麼溜達,沒人管你,只要不犯法就行。
到了晚唐及五代還有宋朝時期就舒服多了,宵禁令在這幾個朝代幾乎廢除了,不僅可以在飯店胡吃海喝到天亮,還能逛夜市。特別是在宋朝時期,那簡直爽翻天了,宋朝夜市繁空前繁榮,都城開封幾乎成了不夜城。元明清時期,宵禁令捲土重來,尤其到了明清時,異常嚴格,不僅城門會關,在大街交叉口還設有柵欄和“關卡”,派人專崗看守。
有人會問,有了宵禁令,不照樣有人出去玩?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宵禁令規定,晚上7點後不能出門,不能逛街,那就乾脆在自己家玩,或者7點前找個地方玩,不出門就行了嘛!在古代,比較有生活情趣的人就經常邀請朋友到自己的家裡飲酒玩樂,玩晚了就留宿,一夜不出門;那些逛妓院、泡酒館的人就直接在宵禁時間前趕到,然後夜不歸宿,第二天再回家。
話說回來,古人很少有玩通宵的,那些活動是富人和貴族的娛樂。再說通宵不利於身體健康,還影響第二天的幹活和工作,如果晚上沒事還是多休息,洗洗睡吧!
首先哈,古代是一個很長的概念。古代的宵禁制度並不是一直有,也並不是一直都執行得很好,並不是全國範圍內一條標準的在被執行。您說的,男人出去“玩”通宵,我比較俗,我理解的就是那種“玩”,對,就是去花街柳巷和春紅、小翠等特殊職業的小姐姐玩。這要從中國世俗文化的發展講起,那就要從宋朝開始講起,尤其是南宋。據我所知,南宋以前的宵禁制度還是比較嚴的,像白居易聽姑娘彈琵琶講故事,聽得“司馬青衫溼”的情況也並不是通宵,從文章推測大概就是下午聽到傍晚,然後就結賬走人了。宋朝就不一樣了,那是中國商品經濟大發展的時候。這有個重要的原因,尤其是南宋以後啊,朝廷實際控制的地盤少了好多,各種議和宋朝都是要納貢的,科舉每年要錄取的考生又非常多,比唐時增長了10倍不止,這就導致全國有那麼多公務員要發工資,同時,宋朝是隻要哪裡鬧饑荒就去哪裡募兵,因為朝廷不把青壯年找進國家編制的部隊裡的話,他們肚子餓了就可能要造反。您看哈,朝廷要支出的地方這麼多,地盤小了可以收農業稅的地方就少了很多,光指著農業稅的話,國家的錢肯定不夠花的,那就只能大力發展商業,收商業稅了;光指著白天那點時間掙錢那也是不夠的,晚上的時間也要用起來。南宋也確實是這麼做的,國家的重心變成搞GDP了,宵禁這個事情就沒那麼重要了,最重要的是掙錢,不管好賴,讓所有人都得有過日子的營生。所以,宵禁逐漸荒廢到似有若無,最後沒什麼人提這事兒了,全國上下,從朝廷到個人都專注的掙錢去了。這個時候,有點小錢的男人就可以出去“玩”通宵了,您看,我們中國最偉大的通俗情色小說《金瓶梅》就是以宋朝為背景寫的,而這部小說誕生在明朝,是因為宋以後的這種商品經濟是延續下來的,一方面是朝廷收商業稅是嚐到了甜頭的,另方面是如果中斷這種狀態開始嚴格執行宵禁,那是會有很多老百姓吃不上飯的,再有,可能大家都覺得這種沒有宵禁的日子真的很爽吧。所以宵禁這種事情就再也回不到秦漢時期那麼嚴格的狀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