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情感女王艾爾莎

    我家樓下的一個老伯,老伴死後兒女給找了個保姆,保姆為錢,老伯為有人照顧,各取所需。但永遠不會把對方當做另一半。

  • 2 # 安沁姐

    感謝您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搭夥過日子成功需要兩個條件。一,雖然不喜歡對方,但是在物質方面足夠彌補感情上的缺失,以至於你願意為了這個數字去討好他,這個交易你覺得值。二,對方不惹人討厭,至少有一個方面大大強過你讓你尊重欣賞,有日久生情的基礎,長得不倒胃口。沒有這些條件,就是痛苦的婚姻。希望我得回答您能滿意

  • 3 # 西行足跡

    搭夥過日子是一種變異的臨時家庭。回答這個問題,主要是體現在“搭夥”和“過日子”這兩個關鍵詞。

    所謂搭夥,就是兩個不同家庭的成員(主要是一男一女),暫時合在一起,同一個鍋同一個灶,生火做飯吃。

    所謂過日子,就是除了一個爐灶煮飯吃飯外,還同處一室,同睡一張床,過起了不是夫妻也是夫妻的日子。

    這種現象目前社會上不少。一是為了省錢,合租房子住的大學生、異地工作的單身人士。這些人主要以合租搭夥為主,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同居過日子。二是單身老人與中年女保姆。這些人是各取所需,老人需要合適的、周到的、養眼的服務物件,保姆需要長期穩定的工作。三是外出務工的人員,特別是在同一家企業工作的已婚男女職工。這些人本來就互相熟悉、關係密切,再加上各自長年離開配偶,又比較年輕健康,既可以相互滿足生理需求,又可以互相關護,還可以合租省錢。這些人絕大多數是工作期間搭夥過日子,放假各回各家。四是情人式非法同居。男女都各有家庭,又都不在家庭附近工作,沒回家時就在一起臨時“湊家”。

    上述這些情況全都是你情我願的,一般情況下不會是強制性的,應該說,從其本人的角度來看,都是基本滿意的。但這種現象的大量存在,有以下的不利因素:一是於法不容,隱形的婚姻存在,造成了事實上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違背了中國的一夫一妻制。二是於德不合。許多工友、同事都知道搭夥過日子者都有家庭,既於各自家庭不利,又對社會影響不利。三是家庭隱患多。不少外出務工者時間長了,對自己家的感覺少了,關心少了,愛情少了,只剩下匯款回家,造成了許多家庭的不穩定!

    搭夥過日子,於法律、於道德、於家庭、於社會不利,隱患多,我不支援!

  • 4 # 靜默1766

    在宿舍,我和兩個小夥子一起搭夥吃火鍋,一天兩餐,一共花了123元,平攤下來每人一餐20.5元,按照現在的物價搭夥過日子還是最實在的

  • 5 # 閒雲野鶴居士

    謝邀!搭夥過日子其實是生活在一塊的人,共同的費用平均分擔,與西方流行的AA制相同。個人認為,AA制可用於全部社交應酬和集體養老與部分婚姻。但不贊同集體搭夥過日子,因為人多事多,時間長了總會有矛盾產生,最後會一散而之。搭夥過日子最適合再婚一族,這樣不用擔心兒女反對,也不用提防對方,雙方日常平等相待,互助互愛,生活費用共同負擔,不用看對方眼色,沒有欠情和負債的心理感,相安無事才能攜手終身!

  • 6 # 雙魚遊墨62832882769

    一,男性女性臨時生活需要我。

    二,有夫妻的情況下不應該,容易產生夫妻感情破裂。

    三,是臨時《家庭》的表現。

    四,老年孤寡人組合的多。

    五,基本AA制生活。

    六,注重情感和感情的人比較多。

    七,搭夥過日子專一的還有不少比其它結婚登記後生活的好的人群存在。

    八,生活壓力大相互依靠減輕生活壓力而選擇的不少。

    九,子女不同意辦結婚證的情況下的組合也不少數。

    十,選擇先生活而後辦理登記試婚試生活狀態。

    十一,相互分擔生活壓力,減輕經濟壓力互補。

    十二,老了相互照應取長補短的人在。

    十三,見好就結婚,過不好,不如意分手,互相兩清不干涉心態。

    十四,兩性的滿足需要。

    我認為以上是搭夥過日子的主要選擇的意思所在。

  • 7 # 笑口常開1937340

    搭夥過日子應該是你末娶,我末嫁,或者雙方離異,屬單身男女,在這種情況下才能算搭夥過日子,也可以說是試婚或同居,不違法。

    一,首先男女應該是一見鍾情,但也因為各自因素的原因,相處一段試試,如果磨合期過後,相互欣賞,有可能直接領證結婚。

    二,因害怕婚姻,不想結婚,找一個自己欣賞的人,一起過日子,經濟獨立,有口頭協議或文書協議,雙方按協議行事,這是不是長久的,只是過日子,各自滿足自己的需求,隨時一拍兩散。

  • 8 # 坦然每一天

    現在有一些的家庭,夫妻之間沒有了感情,過著表面是夫妻,私下是同事的生活,為了孩子,為了沒有大的矛盾,搭夥過日子。

    搭夥過日子在老一輩的婚姻裡表現的特別明顯,沒有談戀愛的過程,在父母或者別人的撮合下,組合成夫妻,他們沒有太多的感情基礎,只有搭夥過日子。

    搭夥過日子給人的感覺就是:是煎熬,是一種各取所需、順其自然的感覺。

    搭夥過日子是一種煎熬的感覺。

    婚後生活沒有了感情,太多事只是敷衍了事,彼此溝通只是簡單的迴應,給人的感覺是一種煎熬。

    鄰居小麗結婚十年了,每次坐到一起聊天,談到家裡的事,就會說:慢慢熬吧,孩子好好的,我就啥也不想了。

    老公在工地打工很累,小麗在家照顧老小很乏味,兩個人各管各的,沒有交流,沒有溝通。心裡委屈了找朋友訴訴,難受了出去走走,有時候想找個肩膀靠靠,老公一句話:我很累;有事找老公談談,老公一句話:你看著辦吧!

    太多的敷衍、應付,讓小麗感覺她的婚姻就是搭夥過日子,是一種煎熬。

    搭夥過日子是一種各取所需的感覺。

    婚後生活,因為太多瑣事吸收了愛情的魔力,夫妻之間就像合夥做生意一樣,各取所需。

    在小麗的婚姻裡,給她的感覺就是各取所需。

    小麗想要的物質,老公給她了,老公需要洗衣做飯的勞動力,小麗滿足了,彼此之間沒有約束,沒有爭吵,各行其事,有的只是相互利用,各取所需。

    搭夥過日子是一種順其自然的感覺。

    搭夥過日子,兩個人會跟著順其自然的感覺走。

    礙於面子,怕別人看笑話。顧及父母、孩子的感受。只要沒有大的矛盾,隨其自然。

    人前是夫妻,私下是同事,走一步算一步,有著共同的牽掛,不徵求二人之間怎樣,只要孩子、家庭不受影響,就順其自然。

    沒有感情的婚姻就是搭夥過日子,彼此是合夥人,是為了生活需要,組合到一起。感情是維持婚姻的保障,沒有了感情,搭夥過日子是煎熬,是一種各取所需、順其自然的感覺,為了更好的生活,還是注意一下彼此感情的維護,多溝通,促進感情。

  • 9 # 一醉寶閣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不知道為什麼總感覺搭夥過日子,是因為兩個人都覺得寂寞才會勉強在一起的,兩個人之間並沒有什麼真正的感情,只是覺得彼此之間有個照應而已;但是愛情就不一樣了,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彼此之間有的不僅公是照應,更多的是愛和關心,還有惦念,你們之間有共同的目標,共同的思想,跟搭夥過是完全不同的兩種生活,愛情是雙方的,一定是要相愛的兩個人在一起,而搭夥過則是沒有愛情,有的只是將就而已,兩個人之間沒有共鳴

  • 10 # 於兆太

    搭夥過日子,顧名思義是生活費用雙方負擔,其實就是AA制。這樣過日子矛盾點很多,也需要雙方耐心和寬容,生活才能愉快。

  • 11 # 一葉幽蘭9

    在如今的社會,個人覺得不提倡這種模式。

    因為,剛開始可能是心血來潮,

    大夥在一起圖個新鮮,熱鬧,

    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各種矛盾就顯現出來了。

    因為每個人的生活方式不同,

    因為每個人的生活習慣不同,

    因為每個人的生活品味不同,

    有的人個人素質比較好,

    知道在公共場合,規範自己的行為準則。

    主動幫忙洗菜,洗碗,托地,收拾好一切生活用具。

    有的人不愛幫忙,可能不會做飯,也從不上前做事。

    有的人愛乾淨,不愛聞廚房的味道。

    有的人不拘小節,東西亂放,拉里拉塌,

    則就是亂七八糟,也視而不見。

    有的人小肚雞腸,斤斤計較,

    你吃的多了,我吃的少了,

    雖然是大夥AA制,那也人吃的少,有人吃的多。

    時間久了,可能矛盾糾紛也就有了。

    有的人喜歡安靜,愛學習看書,潔身自好。

    有的人說話大嗓門,不注意場合,想不到影響別人休息。

    有的人於事無爭,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沒眼色。

    總之這樣時間長了,都不是個事。

    現在生活壓力都大,下班之餘,都想好好休息一下,清淨一下。

    如果在一起,肯定適合自己的小圈子安靜。

    人多嘴雜,事也就多。

    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證明。

    合租的是三個人,剛開始還相處可以,

    因為都是阿姨,都愛乾淨,都會做飯。

    可是時間一長,矛盾就來了,

    有個阿姨,天天玩手機,影響了大家的生活,

    有個阿姨不愛幹家務,也發生了矛盾。

    好像後面定了,大家每人一天的分工制,

    還算湊合,但是時間長了,還是有矛盾。

  • 12 # 可圈可點的人

    只能說是各取所需,但是不應該提倡,說白了就是:一方是為了減少經濟負擔,一方是為了性生活享受。有種不Sunny不健康的因素,所以能制止儘量治理一下吧。

  • 13 # 其樂融融南寧4t0

    老年人搭夥過日子長不了。原因很簡單就財產不明,兩家人犯猜忌。

    我有個男朋友與兩任搭夥女伴過了五年還是散了夥。使他很無奈。找到我,我說解決這個問題可以約法三章,談十分鐘就能解決此問題。男方第一,要亮家底,第二,財產要分明。雙方子女不得分配對方的財產。第三,男方明確保障兩人一定數額的生活費用。女方的錢財歸自己支配。男方的房產女方沒有繼承權。只有居住權,直到女方去世為至。讓兩家人都明白這個約法三章。很快就有女方經考察主動提出來要登記結婚。男方考察後也同意登記結婚。兩家的子女和親戚均無異議。如果女方不同意馬上了斷。事半功倍。這就是解決老人找老伴的截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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