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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正式工,剛工作半年,現在想辭職,從遞交辭職信當天起,一定要滿一個月才能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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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江湖道

    不一定都要滿30天才可以走人,這要看具體情況的,如果你工作重要,或者交接時間比較長,可能要30天后才會讓你走。如果沒什麼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老闆會讓你早點走的,因為:

    1、留住人留不住心

    既然已經遞交了辭職報告,那就是說,滿30天后,不管老闆同不同意,你都可以走人。心都走了,留下人又能怎樣,還不如爽快點,好聚好散!

    2、增加企業成本

    如果不早點放你走,這就意味著企業還要為你繳納社保和發放工資,無疑增加了企業成本,作為民營企業來說,這省下的可都是淨利潤啊!

    3、避免節外生枝

    由於你要辭職走人,工作上很可能心不在焉,如果企業不放你走,萬一發生工傷事故怎麼辦?那樣一來,老闆可虧大了!

    4、影響其他人

    你已遞交了辭職報告,工作熱情肯定不高,如果留下你,可能會影響到其他員工的工作,對企業不利。

    鑑於以上原因,一般情況下,老闆會讓你儘快移交工作走人。你也可以主動找老闆溝通,瞭解老闆的想法,並向老闆提出自己的想法,友好協商,儘量做到雙方都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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