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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關感情的那些事兒

    2008年正月初二到今天2018年10月15日。

    十年了。我愛了一個人十年。喜歡就更久了。

    記得當初在一起的原因是糊里糊塗的,因為我們從小學開始就認識了。一起上的初中,高中,然後是大學。我們在一起七年。最後的三年,是我一個人的徘徊。

    即使現在想起來,我都會忍不住流眼淚。我的整個青春,我所有的感情,哪怕是我規劃的未來,從一開始就只有我和他。他走了,我該怎麼辦?我迷失了自己。不知道未來的路該怎麼走,現在漸漸習慣了一個人。這幾年家裡介紹相親的不少,每接觸幾天就不了了之。我再也接受不了任何人。

    我努力工作,拼命賺錢,想讓自己變得很優秀很優秀。而我卻越來越孤單。愛有沒有盡頭?我自己問自己。我想走到終點。

    我還不夠好,不夠優秀。當我真正優秀的那一天,我就可以不在這樣徘徊了。我把自己交給時間。時間會讓我走出去,時間也會把最好的人帶給我。

  • 2 # 毛豆配叉燒

    嗯,回憶就像舊時老太太的裹腳布,又臭又長。

    誰沒點打了雞血似的狗血的過往。

    2003年,我上小學幾年紀來著,應該是五年級吧。我跟她同校不同班,因為某個補習班,她坐在我的前面。這段形象很深刻,她扎著馬尾,面板白淨,嘴角上有一顆小痣,穿著校服,一雙白色的圓頭皮鞋。有時哈,你都不知道有些東西是在什麼時候種下的。

    2004年暑假過後,我上初一,我跟她同班同校,只是她坐在前頭,我特麼坐在最後頭。我時常會看著她的後腦勺,一段時間她扎著馬尾,一段時間她是短髮,依舊是校服,依舊白淨,有時候你會覺得自己盯著她的目光能被她發現,以至於她一回頭,我就會立馬看向窗外。初中三年,加一塊的話沒超過三句,呵呵噠。

    2008年暑假過後,我上高二,我跟她不同校更不同班,我已經很久沒見過她,不知道她是如何模樣。我有一朋友喜歡她,於是某天我從朋友的手機裡偷來了她的號碼,鼓足了很大的勇氣發了簡訊給她,而且還匿名改了名字。那時候一開始其實沒想怎麼樣,因為覺得我跟她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她是如此安靜的一個人,而我不說跳脫,起碼還挺能鬧騰。我們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歲月靜好,那時也不心悸。

    同樣是高二那一年,謊言總有撐不住的那天,她化身名偵探柯南終於識破了我,mmp,我以為我隱藏的很好。我記得我那天正跟朋友在打肯德基三對三籃球比賽,就特麼不知道怎麼被她突然發現了,還是她已經發現很久了我也不得而知,總之搞的我心神不寧,大概更多的是失望吧,感覺要失去她了。

    可有時人越悲觀,結局卻特別樂觀。

    同一年,我們在一起了,高中生,挺大逆不道的。嗯,但沒啥可悔的。

    我忘不了,她戴著帽子坐在地鐵站裡等我,我遠遠的看著她,看著她的背影,沒有眼神的交流,沒有語言,更沒有擁抱,可是我的心臟就像要跳出來了。那會兒開始我就知道,我完了,我徹底完了,我特麼沒有退路了。

    時過今日,有太多的酸楚,誤解,傷害,執念,我感謝長久歲月裡給過我如此豐盛的感情,讓我如今變成了一個段子手。

    2018年,我們結婚了,同年,生了一個小猴子。

    這麼多年,發生了太多,經歷了太多,可感謝,結局還是當年的那個結局。

    我很少說愛。

    但我的確愛她,不僅是年少時的執著,更是長久將來的相依相伴。

    我這一波狗糧撒的厲害吧。

    老鐵們,穩不穩,雙擊666

    再次感謝

  • 3 # 書香劍氣之秋實

    喜歡一個人,應該是永久的。如果用時間來作度量,似乎喜歡也很廉價。本來喜歡和愛是近義詞,作為人首先喜歡的和愛的是生我者――即父母,其次便是我生者――即兒女。這種喜歡和愛是無價的也是無私的,它遠遠超過了時間空間。

    同性之間因喜歡而成為朋友,異性之間因喜歡而成為戀人,如果有時間限制,那喜歡就會變成妄然,演變成空喜一場或遺撼創傷。

    如果用時間來衡量喜歡的程度,那當然是時間越長越好。但是,人無完人,再好的哥們,走著走著就散了,再好的夫妻,過著過著也離了,這種現象司空見慣。因為交往時間愈長暴露的事情愈多,有些可能是對方難以接受的,所以只能各奔東西。

    那麼喜歡一個人的最佳時間應該是多少?喜歡的這個人究競有什麼特色呢?叫我說只有自己死心踏地的喜歡而永遠得不到的才是最留戀的,也是最好的。因為你永遠看不到她的陰暗面,她面對你的永遠都是Sunny、燦爛、迷人,得不到才是最想得到的!也是最喜歡的!這種喜歡延續時間最長,直至生命的終點。

  • 4 # 雲水禪心hxl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不了情,往事如煙揮之不去。前十世的守候,換來今世的相知相愛。愛上一個人或許只要一分鐘,守候這份愛卻要一輩子!

    有的人相遇就像流星,瞬間迸發的火花令人羨慕,卻註定只是匆匆而過。有些緣分是不會有結果的,愛一個人不一定會擁有。我和他相識在那情犢初開的花季,他的學識和帥氣吸引了我,在那眼神對碰的一剎那,便將彼此烙在了靈魂,鐫刻在了心頭。每次遇到那灼熱的目光,我都會亂了方寸,假裝一本正經的努力,可終究看不進去一個字。青澀而膽小,彼此不敢說話,魂不守舍的直到畢業離別。一別數載,杳無音信,留在記憶的只是魂魄!

    阡陌紅塵有多少刻骨的愛戀飄灑在風裡,有多少相思散落在雨裡。那些篆刻在心底的記憶,是無法忘記的夢,是無法詮釋的情緣,是一世不捨的眷戀!縱然玫瑰零落成泥,也願守候著這一世的心疼!夜深人靜,任那思緒靜水深流。忘不掉也不捨忘,就寄存在靈魂深處。相逢是緣!感謝生命中的每一次相遇與別離,學會接納這個世界的不完美,有時安靜的守候也是一種幸福!(原創)

  • 5 # zhou182838

    喜歡一個,可以很短也可很長,距離身高年齡貧窮富貴都不是問題。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很快的相愛但因為生活習慣不同又不能磨合,分手大有人在。因此證明了一件事,喜歡一個人,不懂得去包容,並不是真正的喜歡。真正的喜歡有多長呢,愛你一萬年,期限就是一萬年。顯然一萬年我們活不到,到人生的盡頭卻也是很多人仍相愛。前不久,就有一女的因老公車禍死了,她帶著兩小孩去殉了情,結果那男的是假死。劇情雖然人令辛酸唏噓,但那殉情女的痴情我是特別欽佩,現今拜金的社會像孟姜女那樣愛得撕心裂肺的人基本看不見了。我如果有一個像孟姜女一樣的女人對我,我是絕不辜負,一定會用生命去珍惜。

  • 6 # 王義君

    謝謝!我覺得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有必要先弄清楚什麼叫喜歡?所謂的喜歡就是對人或事物有好感或感興趣。也就是說,喜歡在時間上具有可塑性,在程度上具有相對性。在異性之間只有當喜歡一詞昇華為愛情的時候,這個所謂的喜歡即已被愛情所取代了。同樣異性間相互喜歡的程度也會因為愛神的光顧而自動隱退。弄清楚了這一點我的回答是,在我喜歡的人們當中除非發生了不愉快或者是改變了喜歡一詞內涵的時候,否則是沒有一個週期性的時間變化的。謝謝!

  • 7 # 京西玉人

    首先我不會輕易喜歡一個人的,只要喜歡了,對方在沒有傷害我的情況下,喜歡就是終身制。

    喜歡一個人那麼他(她)一定是特別吸引你,而且你是有理由喜歡對方的,但絕對不能是有目的的,既然喜歡怎麼能用時間考量呢?

    但接觸久了會有些隨意了,說話,做事可能有些和自己的想法,思想有點相左,但並不影響你喜歡呀?若太隨便了做出傷害我的事情了,我絕對不會再喜歡了,我允許喜歡的人任性,但絕不允許惡性,我允許喜歡的人隨意,但不允許隨便,我允許喜歡的人得罪我,但絕不允許傷害我。

    不論多麼喜歡一個人,男,女都如是,我是有原則的,不輕易喜歡,喜歡了也絕不輕易放棄。

    這就是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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