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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胸痛,送中醫治療,輸液5小時還是胸痛,才開始以為是其他病,住院治療一個星期出院,後又發作送區人民醫院檢查出心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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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ily51790006

    如果住院醫生就把所有檢查都作了,你會不會覺得醫生太汙,濫開檢查浪費你的錢?如果醫生只給你作部分檢查,你會不會覺得醫生沒有及時發現你的病情,耽誤你的病情和治療?不然不管什麼疾病,你直接到全省最大的醫院就診,無論治好治不好你都沒話說,否則有任何病自己治,千萬不要去醫院,你焦慮一大堆,醫生也焦慮一大堆,你焦慮花錢和誤診漏診,醫生焦慮沒治好落你誤會甚至被罵被打。你自己學習好讀個醫學院就省麻煩了。不過,你就要面對像你一樣的病人了。

  • 2 # 光線超人

    醫院有舉證倒置的任務,關鍵的問題是給沒給你做心電圖,沒做的話醫院就有責任了。胸痛背痛要做心電是常規檢查,且心電圖檢查儀器很便宜,醫院都會有的,如果當時查心電沒有任何問題的話,這就跟醫院關係不大了,疾病會發展的。

  • 3 # 你是我的世界很開心

    胸痛是一個症狀,很多疾病可以引起。對一個疾病的最後確診,需要一個過程,醫生不是神仙。需要作多項檢查和觀察以及試驗性治療等措施。

  • 4 # 抵制日禍

    建議小便有病去西藏,佛能救你。毫無誇張的說,就算在大醫院,誤診要達30%,漏診麻,起碼超80%。比如你要看個鼻炎,出了院你的痔瘡醫生沒診斷,你的胃炎沒診斷,說不定你還有性病也沒診斷。一個小醫生,只是過自己的小日子,能負得起嗎!

  • 5 # 思君者

    說實話,不是說絕對,但這種情況,基本可以說“毫無關係”!

    其一,心梗,大多有“急性發作”表現,你前面住院“一週”,基本可以肯定該做的檢查(心電圖,心肌酶)這些不會漏。也就是說,前面排除了“心梗”。頂多是一些心梗前兆或其它問題。

    其二,治療時間恰好證明醫院沒有問題!心梗是後面發作可能性大。

    就如感冒發燒,突然摔倒了腦袋破了,你怪醫院沒把你感冒治好害死你嗎?

    所以,客觀求是,有責任就有,沒有就是沒有,看個指頭企鵝割傷(無其它情況),突然腦血管爆裂、心臟病發作,也怪醫院把你害死,那真是無理。

    靜下來,假如有一些典型的症狀,有些檢查未發現,比如確實是心臟存在問題(器質性或者嚴重心律不齊等,而又有症狀),卻沒重視,導致相應病變加重(如心律失常、驟停等),那或許可以探討醫院有哪方面過錯。

  • 6 # 過客50143181

    你確定第一次胸痛就是心梗,你覺得心梗發作能持續一個星期??既然是後來又發作才查出心梗,說明之前有緩解,你覺得心梗按其它病治療隨便輸點兒液就能緩解??過度維權就是變相的敲詐勒索,你還是多補補醫學常識再去敲詐勒索吧。醫學本身就不是完美的,疾病也是處於不斷的發展和變化之中,有時候誤診漏診在所難免,就算你一開始有任何不適就去最頂尖的醫院找最頂級的專家做最頂尖的全身檢查,你覺得可能嗎??即使這樣也不能保證百分之百的不出現誤診漏診,你覺得以後生病該找誰看病合適呢?????????????

  • 7 # 楊進剛

    胸痛或其他症狀就診,但最後是心肌梗死,導致猝死或延遲就診是發生醫療糾紛的重災區。

    美國有一項統計,美國每年至急診科就診的患者人次為1億,其中6百萬人因胸痛就診,200萬人被認為沒有事,回家了,但其中實際上有2.4萬人心臟是有問題的,是心肌梗死或不穩定心絞痛,但是被漏診了。

    另外一項研究對在急診科就診的1.6萬例左右的患者進行了分析,結果發現直接從急診科回家的患者中,有62個患者在30天死亡,或證實為心肌梗死。

    多項研究發現,漏診心肌梗死是非常常見的,即使是有經驗的醫生在100名患者中,會漏診1~2例。

    從患者方面看,有四個原因與漏診有關,(1)認為症狀不嚴重,問題不大;(2)與以前的症狀相似;(3)胸痛對患者的影響不大;(4)到達急診科後患者的症狀消失。

    從醫生角度看,也有四個原因:1、認為症狀不典型;2、沒有考慮到心肌梗死為可能的診斷;3、沒有注意到有提示的實驗室檢查結果;4、錯誤應用實驗室檢查。

    臺灣曾總結過與心梗有關的醫療糾紛,共36例,其中38.9%是誤診。心臟科和急診的醫生能贏93%的糾紛,而其他科醫生有25%敗訴,很簡單,他們對這種疾病不瞭解。

    我們要說一下,並不是醫生因漏診或誤診而接到病人投訴就會輸,而是醫生是否盡到了應盡的義務,是否根據病情按照標準的流程給予了檢查和處理。醫生漏診是難以避免的,不按照規範的流程處理的漏診才有問題。比如,是否做了心電圖,是否心電圖已經有心梗跡象但沒有發現,是否複查了心電圖以及心肌酶學檢查等。

  • 8 # 最後一支多巴胺

    這個問題其實很常見,我個人覺得應該區別對待(我並不是特指題主的情況,而是通指具有普遍代表意義的情況)。

    有人會說:既然來到了醫院,既然花了錢,就應該查出問題,如果沒有查出問題,延誤了治療,醫生醫院自然是有責任的。

    也有人會說:疾病是有發展過程的,人體也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結合的個體,開始沒有查出問題也很正常。

    事實上,這兩種說法都值得商榷,都是片面的。

    因為我是一名急診醫生,所以經常會遇見一些急性病患者或慢病急性發作的患者,也會遇見一些生命體徵不平穩命懸一線的患者。

    因為我常常面對生死,所以經常能夠遇見人間冷暖世態炎涼。

    我個人認為,以上兩種觀點要結合起來辯證的看待。

    有些疾病,在發病之初是難以診斷明確的。

    比如,一位胸痛20分鐘的男性患者,進入醫院後,醫生考慮急性心肌梗死,但是心電圖和心肌酶譜全部正常,該怎麼辦?

    事實上,這樣的病人應該動態觀察,完全有可能在隨後的時間內無論是症狀還是檢查結果都會出現驚天的變化。

    比如,一位腹痛20分鐘的男性患者,進入醫院後,醫生髮現除了上腹痛之外並沒有其他任何症狀,考慮是急性胃炎,對症處理後,患者症狀不僅沒有緩解反而愈發的嚴重,該怎麼辦?

    事實上,能夠導致腹痛的疾病有很多,在發病之初是很難鑑別診斷的,即使是經驗豐富的醫生,也完全有漏診誤診的可能。

    我便請自經歷過單純以上腹痛為唯一症狀的患者,根本原因卻是:肺部感染/結核性胸膜炎/急性心肌梗死/主動脈夾層/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急性闌尾炎......

    又比如,一位頭暈三日的女性患者,進入醫院後,醫生考慮眩暈綜合症,輸液後不僅沒有緩解,反而在輸液途中突發心跳呼吸驟停,該怎麼辦?

    能夠導致頭暈的疾病有很多,雖然大多都是勁椎病/美尼爾氏病/腦梗塞等常見病,但也有特殊情況發生!

    這位女性患者便是蛛網膜下腔出血!

    有人說:蛛網膜下腔出血不應該有頭痛嗎?

    對不起,那是教科書上說的,生活中還有一部分人是沒有頭痛的!

    如果你是家屬,你會不會狀告醫生?醫生應該不應該負責任?

    以上例子全部來自於真實的生活,醫院醫生到底該不該負責任?

    總而言之,我的意思是:

    面對一種症狀或疾病,如果是因為醫生沒有考慮到可能的疾病和發展情況,則應該負一定的責任。比如那位女性頭暈患者,因為醫生沒有考慮到腦出血的可能,更加沒有讓患者做頭顱CT檢查。

    如果醫生已經考慮到了各種可能,該做的檢查也已經做了,但是因為疾病的特殊性或患者不願意配合導致的結果,醫院醫生則不應該負責任。比如,那位胸痛後檢查結果正常的男性,他便是在檢查後拒絕了觀察複測的建議,簽字後離開,最終又因暈厥而被送進搶救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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