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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秋後靜安

    唉!女孩不要過早的變成女人,最好的時光留給自己,更不要為了男人放棄工作 放棄愛好 放棄家人 等你變成家庭主婦保姆 黃臉婆 那個時候男人就會把你拋棄 更不會想你為了他才這樣的,特別的後悔,離婚也不再婚。現在想想那個時候的生活是多麼的可怕,有天媽拿著我的職工醫保卡說 這個是誰?我看看說 媽 你不認識?不認識 心碎啊!我說是我的朋友,照照鏡子裡的,看看手裡的照片 不是同一個人,結婚慎重,

  • 2 # 鹿太呀

    一句話,少年不懂事。有些糊塗事一旦做了就很難回頭,尤其是在時間上做手腳的,更是無法更改。

    就說一個身邊的例子吧,一個朋友當初跟他的男朋友愛的死去活來,18歲那一年死活要住到別人家裡去,婆婆當然高興了,喜歡的不得了,一直說這是我自己的姑娘…… 她媽就是死活不願意,但是拗不過她,最後父母跟她斷絕關係,從學校裡退學,以她成績上個好大學都沒問題,老師也勸,但是沒有用。

    現在孩子也有五歲了,每天在村子裡跟老奶奶拉話,有次碰到一起說話,她說 她想上學了,她想出去旅遊,她覺得自己可以遇到更好的人,可是這些都不是那麼容易實現的,老公在工地幹活,一年見兩三次,她在家裡帶孩子,每天都是各種活,就連婚前一直說是自己姑娘的婆婆,也不知所蹤。就算有再多的苦也不敢跟父母哭訴,因為路是自己走的

    姑娘們,你們的愛情縱然重要。但不要迷失自己,過得開心一點,自信一點,你會遇到更好的他,獲得更好的生活

  • 3 # 不知道54321

    沒做過這種事情,所以不知道怎麼回答。但是為了學業花費更多時間在學習上,陪伴父母時間很少,導致最終留下了永世遺憾

  • 4 # 遇見顏辭

    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想到自己去年寫的一篇文章,或許可以作為另外一種回答。

    文章裡有這麼一則新聞,是我刷微博看到的:結婚五年,兩夫妻實際過的是AA的生活。

    婚後兩人彼此經濟獨立,並約法三章,自己生病自己花錢,哪方父母生病也由自己花錢,並自己照顧。

    如今兩人想要孩子,妻子因輸卵管一側堵塞,懷孕機率較小。醫生建議做試管嬰兒,花費大概在6萬,可丈夫卻認為這病病在妻子身上,根據當時定下的約定,這錢也應該是妻子自己出。

    結婚五年,丈夫百事不管,什麼事情都丟給她獨自來扛。個人物品都是自己買,丈夫也很少送禮物,只在生日或者情人節裡發過一兩百的紅包。

    父親得了癌症,丈夫只陪著去看望過一次,並且前後只給了6000塊作為心意。

    而房子是丈夫婚前貸款買的,房產證上沒有趙麗的名字,但是因為長時間居住,卻要趙麗承擔一部分房貸。

    趙麗雖然對丈夫制定的條條款款不滿意,但是因為愛,忍了,也認了。

    而備孕這件事,成了雪崩之前的最後一片雪花,是壓死婚姻這匹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徹底擊垮了趙麗對丈夫的期待,對這段婚姻的堅持。

    丈夫的冷漠像是一把刀子,一刀一刀地剜著趙麗的心。

    本以為愛是恆久忍耐,忍到最後才明白,這是對自己最大的傷害。

    可是當你的適度忍耐換不回同等的尊重時,就應該給自己敲響警鐘,這個人可能不值得你託付終身。

    但又有多少傻女人們只顧著無限擴張自己的忍耐力,割讓自己的自由領土,任由對方在上面肆無忌憚的踩踏,心裡仍舊抱著幻想:我忍一忍,他總會改變的吧。

    想起之前有個姑娘,在結婚之前因為房產證加不加自己名字的事情,和準老公鬧掰了,聊天對話內容卻引來了網友一片叫好。

    舉案齊眉,相敬如賓,經營婚姻的不二法門就在“敬”這個字上。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婚姻也像個小江湖,行事得講義氣,你若不仁也別怪我不義。

    如果像趙麗這樣的姑娘,能像那個婚前作出堅定拒絕態度的姑娘一樣,從一開始就可以做到止損了,不必再耗費五年的時間,才幡然醒悟。

    當一開始對方的舉動就已經讓你不舒服或者觸犯到了你的底線,勇敢拒絕,才是愛對方愛自己的表現。

    我很喜歡連嶽老師曾經講過的一句話:“除了犯罪,沒人能夠強制你。有人若強制你,那是犯罪。”

    人生所有的選擇權都在你自己的手上,而在作出選擇時,你要想清楚,再做決定。

    你要想清楚你究竟要找一個什麼樣的男人,而不要僅僅因為愛就變成一個沒有底線沒有要求的女人。

    就像趙麗這樣,你不能期待一個跟你定條款的男人跟你玩浪漫,這不現實。

    希望有一天,我們都可以成為在愛情裡殺伐決斷的女人,成為有原則有底線並堅決維護之的女人。

    這樣,當那些得寸進尺的男人再靠近你時,你也可以有底氣有膽量地說:“要麼出錢,要麼出力,要麼出愛,不然滾蛋!”

    也就不會提出“當初那些為了愛,放棄父母,放棄前途,放棄滿身驕傲的你現在怎麼樣了?”這個問題了。

  • 5 # 毒湯日記

    我倒想問一下?為了愛能夠放棄自己的父母,放棄自己的前途,放棄自己的驕傲的?這種能叫做愛嗎?這是很明顯不成熟的衝動做法,真正的愛情是,你們磁場相同,頻率在同一個波段,關係也不需要刻意的經營。只需一個眼神,一個微笑,就明白彼此的想法。最後還是想說一句,世態炎涼,人走茶就涼了。只有你的家人才會仍然為你把茶始終溫著,等著你回來喝。好好孝順父母吧。

  • 6 # 春日陽光lilyamane

    1)自我又稱自我意識或自我概念,是個體對其存在狀態的認知,包括對自己的生理狀態,心理狀態,人際關係及社會角色的認知。自我包括物質自我(即個體如何看自己身體的層面),心理自我(即個體如何看自己心理世界的層面),社會自我(即社會如何看待個體,同時被個體意識到的層面),理想自我(個體期待自己成為怎樣的人),反思自我(個體如何評價他人和社會對自己的看法)五個層面。如何看待自我與一個人過得怎樣密切相關。

    2)重要他人是指在個體社會化以及心理人格形成的過程中具有重要影響的具體人物,重要他人可能是一個人的父母長輩、兄弟姐妹,愛人,也可能是老師、同學,戀人,甚至是萍水相逢的路人或不認識的人。重要他人其實就是人際關係,在社會心理學裡邊,別人對我們的那一份感覺,對我們的看法和我們之間的關係,它決定了我們如何看自己。

    3)愛情是人際吸引最強烈的形式,是身心成熟到一定程度的個體對異性個體產生的有浪漫色彩的高階情感。愛情有生理基礎,包括性愛因素,不是純粹的精神上的依戀。斯坦伯格認為,愛情由親密,激情,以及承諾三因素組成。

    樓主提問中“放棄父母”等於放棄了自己的重要人際關係,“放棄前途,放棄滿身驕傲”等於放棄了自我。我們知道一個人的幸福與否,與他/她的自我完善程度和與他人的人際關係和諧與否是息息相關的,而“為了愛”僅是人際吸引中最強烈的一種異性關係,未免太狹窄。為了愛是勇敢的,為了愛而失去自我及不顧一切人際關係便會讓自己的愛失去了滋養的源泉!

    樓主的提問,很自然的會讓人想起為愛不顧一切“遠嫁”的女子(當然也有男子),一般人也大抵後悔自己的這種“不顧一切”,後悔沒聽父母當初言。其實錯的不是“遠嫁”,一個人的自我完善不管你“遠嫁”與否都會遭遇到,要面對。重要的是你自己是否意識到,與自己所愛之人去共同面對和成長。

    我深深地為那些為了愛而不顧一切的人兒點贊,深深佩服他們的勇氣,畢竟人的一生又會有幾次這樣的愛呢?選擇為愛不顧一切,便意味著她/他選擇了一條比較辛苦的路,因為他們除了要完善自我,還要重建一切人際關係,即自己的支援性系統,然而只要伴隨愛,與相愛之人,共同覺察,堅定初心,不斷成長,完善自我,彼此融合與理解,最終一定也會是幸福的。

    希望這個回答對樓主有所參考與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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