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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fullahead74

    36%的紅線?我實在想不出什麼樣的行業年毛利率能到36%。這個紅線是不是要把所有正常經營給逼死。有這個紅線還不如沒有,最起碼我借了36%的還有希望去找找50%的收益。

  • 2 # 油膩小叔叔

    我覺得生而為人,約定好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哪怕是100%的年息也要給還了,你借錢的時候求爺爺拜奶奶,到了還錢的時候就說利息高了不想還了,最看不起的就是這種人。

    高利貸是高利貸,套路貸是套路貸,兩碼事,自己分清楚,是套路貸的可以報警尋求幫助,但是那些只是借了錢,利息有點高,到後來不想還錢就去法院的那種就真不值得同情,明明白白說得清清楚楚的,還不起就不要借。

    發完以後發現這裡還是挺熱鬧的,

    感覺還是有很多人不瞭解什麼叫套路貸,什麼叫高利貸,套路貸就不說了,名字就已經告訴你了,國家認定的高利貸是年化36%以上的,法院24%-36%之前已經還了的不會要求退,沒還的也不支援。有很多可能還不明白2分和3分到底是個什麼概念,3分也就是借1萬塊每個月的利息是300塊,試問你拿一萬塊一個月賺不到300塊?那你借錢是幹嘛?借錢吃喝玩樂嗎?

    又來補充了,

    見很多人說我是放高利貸什麼的,這裡還是有必要說明一下,我不是放高利貸的,也更不是職業放貸人,我只是對這方面還算比較瞭解,見過很多有誠信的老闆,也看見過很多欠錢不還的。說到底,還是一個人行不行的問題,在這個社會做生意也好,做人也罷,基本的契約精神都沒有,你這個人也不會很靠譜,不靠譜的人在這個社會也註定混不好。

    這裡的絕大部分人套路貸高利貸都分不清楚,就在這裡瞎逼逼,更有人把我所說的普通借貸說到貧富懸殊上去了,還有很多7不懂8不懂的說什麼企業一年都賺不到36%,你整個企業自己不用出一分錢,全部貸款來搞的?真正做企業的借錢之前也會充分考慮清楚的。

    最後我再把那些欠一屁股債還不起反過頭來說這是高利貸、套路貸這群人的模樣給描述出來,首先這人肯定是個好吃懶做之人,一個月拿著幾千塊的工資,卻過著看似月入大幾萬生活,先是刷著各種信用卡,又是房貸又是車貸,然後以卡養卡,等到信用卡這邊實在撐不下去了,又不敢跟家人開口或者家裡也確實幫不上的時候就開始貸款還賬,想著把信用卡全部還了然後再按月慢慢還,理想是豐滿的,可現實是骨感的,沒有好吃懶做的命卻是個好吃懶做的人,信用卡里有錢又開始刷,過了一陣好日子後還款的日子又來了,還不知道剎車的這些人又想著拆東牆補西牆,

  • 3 # 二炮少校

    最高法應該出臺新的解釋,把24%和36%修正為2.4%和3.6%,這樣才能給遇到困難需要幫助的個人和企業雪中送炭,而不是趁火打劫!也體現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 4 # 夏商周8

    從事銀行工作多年,許多企業死於高利貸。這些有銀行的問題,如產品及考核;有企業的決策問題,過於樂觀或頂不住壓力;有政府的問題,過於GDP,要業績,失信;但資本是嗜血的本性大家認識不足,法律約束不力。本人認為借貸利率不得高於15%為宜,可增加企業的直接融資。

  • 5 # 美天美月

    我的看法、36是殺人息,24是癱瘓息。能不能把最高限額降到12,才是社會文明的真正體現,啥時候銀行才不躺著賺錢,像個真正的企業一樣,靠努力拼博賺錢。

  • 6 # 玉笛道人

    套路貸與高利貸是一組傷人十分厲害的組合拳,沒有高利貸,誰能將套路貸玩下去。用國家容許的利率、計息方式,套路貸就無法實施。什麼砍頭息,利滾利,沒有高利貸支撐,這些都玩不下去。

  • 7 # 紅豆妹子

    這個不是套路貸司法解釋好不好。

    “套路貸”是刑事犯罪,根據具體情況不同多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入刑。

    高利貸是民間借貸。年利率24%以內利息合法,36%以上合同無效。

    主要區別就是出借人有無非法佔有為目的。有無偽造證據,偽造轉賬流水,有無惡意促成借款人違約事實。等一系列行為。

    參考:《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請仔細閱讀這份檔案再發文。

    自媒體也請有點下線好麼。

  • 8 # 達康6174

    36%的年利率已離普了,犬把暴利空間,不法分子絕對前撲後繼!資本運作年紅線該劃定在15%作為規則民間借貸,網貸,融資平臺高壓線。這樣才能有效使資本回到實體經濟。

  • 9 # XWtp

    套路貸高利貸是不法分子手法,怎麼就不犯法呢?高於多少不受法律保護,小孩說的話放貸的那麼笨嗎會說自己高利貸嗎?害死多少人

  • 10 # 文章

    但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六之間的這百分之十二是否合法?是否受法律保護呢?你可以主動給,但他不能主動要,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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