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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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遇事就亊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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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61264993080
必須是死刑!作為受害者家屬,給一個億都不要!建議國家恢復凌遲處死,貪汙受賄50萬凌遲處死,相信100%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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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窺夢紅樓
法律一旦操控在人的手裡就沒有好了。這個法官徇私枉法,其實和那個殺妻之徒,內心本質,是一樣的惡劣。人的本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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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紅木老徐
應該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雖說有自首情節,但是以下情節不屬於應該減輕刑罰的情況:
1、王某在被砍第一刀後,曾抱住李某的腿求饒,期間還有鄰居來勸阻,但被李某用刀逼退。
2、殺人之後還給岳母謝女士打電話稱:“我殺了你女兒。”併發送了一段案發現場的影片。
3.並沒有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事實上面對這樣一個殺母仇人,對孩子教育的作用也是極其惡劣的。
4.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情節對案件偵破沒有太多幫助,因為證據確鑿(人證物證具在),自首情節的重要性取決於對案件偵破所起的作用,比如交代了另外所不知道的情節,並不是承認殺了人就必須減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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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陽光5728997085405
向這樣明目張膽,光天化日,大庭廣眾之下殺害自己的妻子,還想留一殺活路,應該是痴心妄想,只有一條不歸路給他,不然起不到對社會犯罪分子的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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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②○①⑥☞博
我覺得應該判死刑立即執行!性質太惡劣,在當今網路發達的時代,要讓公民對法律有敬畏感,不敢去觸碰才對,讓悲劇不要再重演,希望司法界能聽到看到來自基層群眾的聲音,法律是神聖的,但不應是死板的,人民的法律不應該脫離群眾!
近些年不是重大惡性犯罪案件增加了,是腦殘法官太多了,歹徒們為追求“不死紅利”,瘋狂作案,因為一旦錯過了,殺人還是要償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