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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韓楓3897

    林志玲嫁給日本人,無須大驚小怪。嫁給誰是她的權力,她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婚姻.家庭理念解決自己的歸宿,在不違反法律的框架內,她想嫁給一個黑人,誰也管不著。

    日本和中國已經恢復了正常的國家關係,而且幾十年裡中日從未間斷經濟和經貿關係。但是,日本又是一條美國在亞洲豢養的走狗,或許也不得不尊崇美國的意願;

    但讓華人無法接受的是,日本始終在美化自己在二戰中的醜行,拒不承認侵略中國和亞洲國家,不承認在中國的燒殺強搶,而且經常性地參拜靖國神社,並且進行多種努力復活軍國主義,

    現在中日雖然改喜了關係,好像迴歸了正常,但日本甘心充當美國走狗的處境或心態暫時無法改變,日本的野心沒有改變,日本對中國的卑視和傲慢沒有改變。

    這些都極大的傷害了中華民族的自尊心。中華民族期望與日本和睦相處,互相尊重.取長補短,但日本人怎麼想的只有鬼知道。

    林志玲缺錢嗎?誰都知道,不缺,而且大大的有。中國大陸和臺灣就沒有一個讓林志玲心儀的男人嗎?肯定會有,但不是林志玲的選擇。林志玲的內心深處可能就是在尊崇日本男人,而且並不計較這個日本男人資本存量.政治取向與是否醜八怪。

    有人說,林志玲嫁給日本人傷害了華人的感情,我倒是覺得林志玲應該嫁給日本人,因為林志玲並不是一位有民族尊嚴的女人。

  • 2 # 啄木鳥ABC

    這個提問有點挑事的意思,她嫁給誰或者去哪個國家結婚,這是人身自由,你咋不提問高官的子女定居國外的事情!這問題提的一點不好

  • 3 # 老天163807753

    這樣的問題拿到這上面說,純屬瞎扯!人家嫁給誰是人家個人的權利,父母都不可能左右的事兒,別人議論個人的事兒,有意思嗎?

  • 4 # 老喵喵84405726

    嫁豬隨豬,嫁狗隨狗。嫁給蛤蟆爬著走!最好滾到日本別回來,別汙染華夏基因。錢丟了可以再掙,人丟了是永遠回不來的。尤其是嫁給華夏曾經的死敵,罪不容贖,十惡不赦!

  • 5 # 卓平

    林志玲1974年出廠,45年的老款今日被日本老闆秒殺,並且已經過戶,我們應該沒有人知道這又是幾手。所以什麼東西我們千萬不可看工廠年限的,而是要看質量,因為產品質量好,就是精品,而且永遠都是搶手貨。

    但中國國內有許多貨因為出廠時撿驗員工作不太負責,所以也就成為了“山寨”版,她們外表都是十分漂亮好看的,用“國色天香”也不過份。但是機芯有問題,所以時時不是這樣就是那樣,讓人很是頭疼。但這樣的“貨”有時也十分“搶手”,賣相可以,但買家卻沒有幾個。即使有了一二個買家,買家經過深思熟慮後,又不屢行購買合同,於是又可能被“移手”了。

    出廠時因為撿驗不利位,所以問題總是不少。後來中國出了一個超級“撿驗員”,他名叫崔永元,他經過仔細檢查,發現有許多貨都存在著這樣和那樣的問題,於是去年他辛苦了幾個月,寫出了很有份量的質量報告,報告一經發布,可嚇壞了不少善良的人。

    所以我認為,生產產家應該要負起應有的責任,儘量避免不合格產品問世,如果出現不合格產品,應該要終身保修才好。

  • 6 # 周西人

    個人感情,無可厚非,我的一個女同學也嫁了日本人。現在這個時代,嫁誰是她的權力,嫁貓嫁狗,你也管不著,你管她不會聽你的。

  • 7 # 616376249三亞

    林志玲作為臺灣省籍來祖國大陸發展的影視明星,她的一舉一動每一個花絮,每一個細節都會被廣大的粉絲所關注,她是一個知名的公眾人物,不是普通老百姓,不能說她愛嫁給誰就嫁給誰?!嫁給小日本,簡直是傷了華人民的感情,因為她是華人民家喻戶曉的公眾人物,她在中國大陸賺了錢,中國大陸人民就是她的衣食父母,她不能忘本,去嫁給一個曾經傷害過華人民的小日本。

    按理說林志玲和誰結婚這是她私人的事情,我們無可厚非,但是她作為一箇中國大陸人民的公眾影視明星,那就不一樣了,公眾人物會給社會公眾大眾引來的示範效應,那就要考慮她的政治影響和社會道德的行為示範,她作為臺灣籍的華人只考慮來中國大陸賺錢,結婚這麼大的事情,結果去嫁給侵略過中國並殖民過臺灣50年的日本法西斯的後代,於情於理她都傷害了華人民的民族感情!她的世界觀,道德觀和價值觀和華人民都格格不入的,她根本不考慮華人民的民族感情,那說明她的民族覺悟感是非常的低,她根本不考慮華人民包括臺灣省人民的民族感情!她的這一行為是極其惡劣的!建議有關部門封殺林志玲在中國大陸一切商業活動!和拍攝任何有關中國題材的電影電視影視劇節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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