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是由國家專賣的。
食鹽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由於食鹽的生產受自然條件影響較大,只有少數地區如沿海或者一些擁有鹽湖、鹽井等自然資源的地區能夠進行,所以極容易為壟斷者所控制。古代中國的統治者通常將食鹽專賣權掌握在自己手中,鹽稅也就成為國家財政的重要支柱。歷史上存在著兩類食鹽專賣制度:一是直接專賣制,即由國家完全壟斷食鹽從生產到銷售的全過程;二是間接專賣制,即國家壟斷食鹽的生產環節,而在食鹽的銷售上允許商人參與。
專賣制度從春秋時期管仲開始實施,當時主要是鹽和鐵,歷來關於專賣制度有著名的《鹽鐵論》作為經典教材。
專買制度的積極意義在於:
1、鹽是生活必須品,這種商品的需求幾乎沒有彈性。國家專賣也就保證了供應,如果個人控制了這一資源,就如同控制了社會的命脈,這也是國家所不能容忍的。
2,鹽在古代是一種利潤很大的行業。看看四川自貢的鹽商財富就可以瞭解。國家的直接控制也就保證了稅收的穩定。
3,鹽在古代交通不便的條件下,在內陸某些地區實屬稀缺資源。如果私人控制鹽資源,可能造成這些地區鹽供給的困難,國家的控制也就保證了鹽的供給。
在國外,鹽同樣是長期被政府所管制的資源。在古羅馬時期,鹽甚至作為政府發給士兵的薪水。
食鹽是由國家專賣的。
食鹽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由於食鹽的生產受自然條件影響較大,只有少數地區如沿海或者一些擁有鹽湖、鹽井等自然資源的地區能夠進行,所以極容易為壟斷者所控制。古代中國的統治者通常將食鹽專賣權掌握在自己手中,鹽稅也就成為國家財政的重要支柱。歷史上存在著兩類食鹽專賣制度:一是直接專賣制,即由國家完全壟斷食鹽從生產到銷售的全過程;二是間接專賣制,即國家壟斷食鹽的生產環節,而在食鹽的銷售上允許商人參與。
專賣制度從春秋時期管仲開始實施,當時主要是鹽和鐵,歷來關於專賣制度有著名的《鹽鐵論》作為經典教材。
專買制度的積極意義在於:
1、鹽是生活必須品,這種商品的需求幾乎沒有彈性。國家專賣也就保證了供應,如果個人控制了這一資源,就如同控制了社會的命脈,這也是國家所不能容忍的。
2,鹽在古代是一種利潤很大的行業。看看四川自貢的鹽商財富就可以瞭解。國家的直接控制也就保證了稅收的穩定。
3,鹽在古代交通不便的條件下,在內陸某些地區實屬稀缺資源。如果私人控制鹽資源,可能造成這些地區鹽供給的困難,國家的控制也就保證了鹽的供給。
在國外,鹽同樣是長期被政府所管制的資源。在古羅馬時期,鹽甚至作為政府發給士兵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