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孤獨的行者2539

    有什麼?趙宇見義勇為關了十四天,不是發…可能幾年大牢待侯幾十萬元人民幣希作代價!!!到如今非法入,室強姦未隨的李某末見報導。這個社會西化,道德的喪失,社會風氣的敗壞,貧富差距大,沒有權,沒有錢,沒有關糸,哈哈,有,不敢用。到什麼時候上世紀向8o年代以前,就敢用!!!真心希望政府加大力度改變。

  • 2 # 荒山無泉

    現代社會可不是武俠小說裡描寫的那樣,背把刀挎把劍,遇到不平事,立馬行俠仗義。也不是濟公和尚,到處懲惡。

    社會有社會的規則。你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早就給你規定好了。規則是幹什麼的,就是為了保證社會的安定。首先肯定人和人之間是平等的。任何人,在沒犯法之前,都享受著法律的保護。所以,犯法了,就得由法律來懲罰。誰是法律的執行機構?公安部門,法律部門。所有個人有沒有懲惡的權力?沒有!但是有阻惡的權力。見義勇為就是社會賦予的阻惡權力。

    所以,每個人,只有揚善的權力。勿以善小而不為嘛。多做善事,也是阻惡的一種辦法。全民做善事,惡人就沒了行惡的機會了。否則,就要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了"

  • 3 # 凡塵清心2723

    懲惡揚善的權力人人都有。

    懲惡,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無惡不作,殘害百姓,不但要有公安機關的強力打擊,還需要公民配合。例如搶奪公交司機方向盤,警方應急不到,公民可以挺身而出,制止犯罪,保護人民。

    揚善,既弘揚社會正氣,見義勇為。從與論上口誅筆伐,從行動上挺身而出。形成全社會打擊,震攝罪犯的強大聲勢,建設和諧,安定的社會環境!

  • 4 # 天高地廣

    懲惡揚善的權利應該有。但是,淶源反殺案等案件,讓人覺得很灰心。別說懲惡揚善,連正當防衛都這麼難。問題到底出在哪呢?淶源反殺案,情節和性質多麼清楚!請看壞人的行為:1.長期騷擾糾纏。2.多次威脅恐嚇。3.夜裡私闖民宅。4.持刀行兇殺人。在這種情況下的反殺,不是正當防衛是什麼???!!!即使如此,到目前為止,公安局拖到現在才下了結論,女孩無罪。而女孩的父母仍然被羈押。先別談什麼懲惡揚善了,先把最基本的正當防衛的權利落實了行嗎???!!!綜合淶源反殺案的前前後後認真分析判斷,我認為,她們一家三口的行為都是正當防衛,都應該無罪釋放!!!!

  • 5 # 中醫藥拔罐

    每個人都有,但不要超越界限。

    懲惡是公安和法院的事情。

    揚善是我們華人。每個人都可以做的事情。

  • 6 # 史海泛波

    先分析一下幾個關鍵詞,懲惡,揚善,權利!先把題目縷清了文章也就好寫了!

    先說懲惡,按理說現在是法治社會我們沒有懲惡的權利,這個權利是我們自身的權利而不是權力,下同,不用再解釋。

    但是,有些時候,更多時候,惡卻在我們身邊無處不在,法律又鞭長莫及,或者沒有到法律的介面僅僅處於法律的邊緣但又確確實實是惡,那麼我們怎麼辦?

    只有以暴制暴,以惡制惡,毫不含糊,哪怕面臨牢獄之災,因為,當我們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時候我們別無選擇!

    這個時候,懲惡就是我們的權利!

    但是,當法律能夠觸及到也就是能夠保護我們的時候,懲惡儘量要公權力來懲處!那樣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法治社會也有弊端,明明一目瞭然的事情,但是得需要證據!證據來證據去耗時費力得不償失,有些時候只能自認倒黴從而讓惡得逞!

    這是我們所不甘心的!但是有些時候真是毫無辦法,眼睜睜的看著邪惡戰勝正義!

    因此可以這樣說,在我們的身心受到傷害的時候懲惡是我們的權利,我們有這個權利,我們終歸不能眼睜睜地看著罪犯犯罪吧?因此,我們有權利懲惡!

    但是,我們沒有權力懲處罪犯!也就是說我們沒有權力給任何人定罪,那是權力的事。是國家的公權力!

    怎麼理解呢?保守地說,我們有權利自衛,沒有權力給罪犯定罪!

    權利是我們自己的,權力是公家的!

    揚善呢?單獨來說,揚善是我們的義務而不是權利,每個人都有揚善的義務,人人向善,人人獻愛心,只有這樣,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才會一天比一天好!

    權利,公民或法人依法應享有的權力和利益!這就好理解了,我們自身擁有的可行使的東西!當我們自身的權力和利益受到侵犯的時候我們奮起反擊就是我們的權利,推而廣之,我們看到自認為是惡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奮起反擊!

    或者,人們約定俗成認為是惡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奮起反擊!

    具體到每個人都有懲惡揚善的權利嗎?

    透過以上分析,我認為每個人都有這個權利。

    懲惡的同時也就是揚善的一部分,兩者放到一起呢?懲惡跟揚善是因果關係,不存在分割的問題,懲惡了自然就揚善了!

    只是在我們懲惡揚善的同時要保留充足的證據,即便是見義勇為,我們也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保留充足的證據!

    因為是法治社會,懲惡揚善也好,見義勇為也罷,恐怕都有一個經過公權力裁決的過程!如果到時候說不清,或者證據不足,反而讓自身吃虧!明明自己是在懲惡結果適得其反!

    我期待好人有好報,不希望惡人先聲奪人飛揚跋扈!

  • 7 # 俯首豔陽天

    每個人都有懲惡揚善的責任和權力,但責任是完全的,權力則是有限度的。都有責任是百分百肯定的,個人權力也是百分百有限度的。這個限度一方面是限於個人的能力,一方面是限於公權力的存在。

  • 8 # 奇幻百香果3n

    揚善可以懲惡不行,惡者依國法由公檢法部門制裁。個人沒有權利對惡者實施制裁,個人有權利揭發他,為制裁提供法律依據,協助尋找犯罪線索,絕不能以個人代替法制直接對惡者制裁。像梁山108將他們被稱為好漢,英雄這都不妥,因為他們雖然有利,但是違反了法律,代替了法制,其行為合情合理不合法。

  • 9 # 念頭源於心

    沒有。

    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惡人的報應 , 是自然規律決定的.應該由上天或法律來進行..

    人為的干預,只能讓自己 背上 惡的種子,使自己 未來埋下禍患 ,因為我們誰都不是 上天 誰也不是法律.

    但我們有保護自己的權力,我們正當防衛的權力.

    有 無為而為 善正 的義務。

    除強扶弱 是 國家 法律 政策 運作協調 來 做的。

    有句歌詞 唱的好 , 懲惡揚善心如佛~~~,多問問自己,做到 心如佛了 麼,然後在 懲惡揚善 吧

  • 10 # 老乒420

    一個普通的自然人,只有“抑惡楊善”的權利,這也是一個正常人的自然本性。“懲惡”則是國家賦於有關部門的權利,例如“公安機關”等。總之懲和抑所達到的目的是一樣,即教導人們要“楊善”,但使用的“手段和尺度”是不一樣的。這是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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