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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色年華的你

      長期的遊牧生活和草原環境,形成了蒙古民族特色的傳統體育活動。尤其是在傳統的那達慕大會上,更成為許多傳統體育活動的大展示。在蒙古族的體育活動中,代表性的傳統專案主要有射箭、摔跤、布木格、賽馬、馬術、套馬、賽駱駝、打布魯、沙塔拉(蒙古象棋)棋等。  賽馬:是草原上最激動人心的傳統體育娛樂活動,傳統的賽馬比賽人數多少不限,少則二、三十,多則上百人;賽馬人的年齡,有五、六歲的男、女兒童,有青壯年,也有白髮蒼蒼的老人。賽程通常是五十至七十華里。賽手不穿靴襪,只穿華麗的綵衣,頭上束著紅、綠、黃綢飄帶,顯得既輕便又英武。比賽開始,賽馬人躍馬競馳,爭先恐後,揚鞭飛奔,觀眾歡呼聲震撼大草原。當駿馬疾馳的時侯,賽馬人騎在馬上如騰空一般,表現出嫻熟的騎藝。此賽結束時,取上名次的馬匹排列在主席臺前,由一位口才超眾的民間老藝人端著馬奶子,捧著哈達,對著跑了第一名的駿馬,即興吟誦。對馬的身姿,甚至馬的每一個部位備加讚揚,並表示美好的祝願。最後將一些奶子抹在駿馬的腦門上,剩餘的敬給賽馬的騎手,並將哈達系在駿馬的脖子或韁繩上,隨後依次授獎。  摔跤:蒙古語稱“博克”,一般通稱“蒙古式摔跤”。是蒙古民族最喜愛的體育活動。蒙古族的摔跤,即不同於中國式摔跤,又不同於日本的相撲,它在規則、方法、服裝、場地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點。  射箭:是蒙古民族最早用於軍事訓練,後改為娛樂的活動。射箭分靜射和騎射兩種。弓箭的式樣、重量、長度、拉力都不限,一般規定每人射九箭,分三輪射完,以中靶的箭數多少評定名次,對優勝者給予獎勵。比賽的路道常為四米寬,半米多深,八十五米長的一條溝。靶位設三個,第一靶是在二米高的木架上掛一個一立方尺的彩色布袋;第二靶是個約一立方尺的白布袋;第三靶是等邊三色形的白布袋,三個布袋裡裝的都是棉花。第一、二靶位在射手的左側,第三靶應在射手的右側,靶位之間相距約二十五米,跑道中心線與靶位之間相距二米。比賽開始前,射手身穿緊身彩袍,背上弓箭,乘馬到起跑線。當裁判員發令後,便開始起跑,同時抽弓搭箭,瞄準箭靶,當射中靶上的某一環時,靶環便自動脫落,觀眾不斷給優勝者喝彩助威。這種比賽活動,直到今天仍然是廣大牧民所喜愛的一頂娛樂活動。過去,鄂爾多斯地區的射箭比賽只有騎射一種。箭靶是內裝灰土的三個糟羊皮口袋。射程一般為三、四十步。以箭靶流灰為中,比賽者每人射三次,以中靶多寡分出名次。在阿拉善和其它草原地區,靜射和騎射同時並舉。    繩索套馬:原是蒙古牧民的生產方式,近些年來逐漸演化為體育活動。在進行這項活動前,先選一匹難馴的烈馬,並使其疾馳。參加這項活動的選手,每人手持打著活結的繩索,躍馬緊追,追到一定距離後使向烈馬丟擲繩索,以先套隹並制服烈馬的選手為勝。在節日中,蒙古還有舉行揮杆套馬的習慣,揮杆套馬和繩索套馬方式大致相同。只是參加套馬的選手手中各持一根長約3米的杆子,在杆頂上扎一根繩環,套馬手在追趕急馳的烈馬到一定距離時迅速出杆,將繩套套住奔馬的脖子,然後勒緊繩索,直到烈馬體力不支,馴服為止,最先馴服烈馬者為勝。無論是繩索套馬,還是揮矸套馬,場面激烈、氣勢壯觀,成為一種賽膽量、賽體力、賽技巧的競技專案。  馬術:是一種表演性體育專案,具體專案很多。如:其中跨越障礙一項,就是要比賽的選手在跑道上疾弛如飛的連續跨越幾個高一米的跨欄,並且還要在跑到終點之前,穿過一個直徑約兩米的火圈等,最先到達終點者才算獲勝;再比如:在跑道一側長度200米——250的地方米樹立起幾十個目標,由乘馬選手邊揮舞手中的馬刀沿途進行劈斬,所有的目標均在騎手的手起刀落中命中所有目標後,最先到達終點者為勝。  馬球比賽:是流行城市附近牧民喜愛的運動,參加比賽的雙方隊員相等,拇隊員都手持一根“T”形柺棒,騎在馬上爭球,並尋找機會射門。其比賽方法和規則類似達斡爾族民間體育活動“波依闊”;但場面激烈、驚險,極富觀賞性。  另一種騎術是技巧性很高的“輕乘”。所謂“輕乘”是泛指選手在馬背上各種技巧。如:平衡、支撐、倒立、空翻、轉體、飛身上馬和側身隱蔽等技巧高超的動作。其中又分別包括單人雙馬,雙人雙馬和多人多馬。參賽的選手多是從八、九歲開始接受專門訓練。近些年,很多女孩也紛紛加入了馬術表演的行列。  馬術一般多在節日喜慶,或各種重大社會活動中進行表演。參加那達慕比賽時,主要是比技巧難度和選手的體態、姿態優美,由評委打分,以分數高為勝。  賽駱駝:主要流傳於被稱為“駱駝之鄉”的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地區,日期不定。其比賽內容是以賽速度為主,在一定的距離中(一般五公里)以最先到達終點為勝。  賽駱駝與賽馬的跑法不同,跑馬都是前雙腳和後雙腳分別同時落地,觀感中呈前後波浪狀;而跑駱駝是左雙腳與右雙腳分別同時落地,所以在觀感上此起彼落,給人一種左右搖擺的感覺。雖然駱駝體態龐大,看似笨重;但在跑起來的時候最快可達六十公里,並且比馬還有耐力。所以,牧民在追尋那些桀鷙難馴的跑馬時,總是騎駱駝去追。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肯胡都格鎮,曾舉辦過一次一百峰駱駝的賽駱駝活動,當時努爾蓋鄉的參賽駱駝,十五公里的比賽最高成績為四十分零四秒。當時激動的牧民展開哈達,捧著斟滿奶酒的銀碗向獲勝的選手和駱駝祝福。  因此,在1982 年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上,賽駱駝還被邀為運動會的表演專案。  投擲:蒙古語“布魯”。廣泛流傳於各地蒙古族牧民中間。布魯原是一種打獵的工具,是一種狀似鐮刀自然彎曲的小木棒,用銅、鐵、鉛等金屬裝飾和澆注於木棒中,以增加其重量和美觀,總重量在150克至400克之間。  投布魯作為生產工具,平時隨身攜帶,並且隨時可以進行彼此之間的比賽。正式比賽一般多在節日期間進行,有的那達慕盛會也設有這個比賽專案。作為正式比賽,有投遠和投準兩種形式。  投遠是比距離,投擲法與擲手榴彈的方法相似,以投擲的遠近為勝負;投準比賽類公其他民族的擊木活動相同,即在30米外豎立三個高約五十釐米,上徑約4釐米,下徑約6釐米的木立柱,立柱之間相間約10釐米。比賽時選手直接將布魯向圓柱拋去,每人限投擲三次,其投擲姿勢不限,以擊中木柱多少計分。其計分方法是凡一次擊倒三個木柱為10分,擊倒兩個為6分,擊倒一個為2 分。由於各地不同,比賽的方法也不一致,有的地方規定間接擊中的計分與直接擊中的計分要低。  蒙古族象棋:蒙古語稱““沙特拉”,約在公元13世紀由歐洲而傳到草原。它的棋盤是由顏色深淺交替排列的六十四個小方格組成的正方形,與國際象棋的的棋盤一模一樣。棋子也分白黑兩種,共三十二個,雙方各有一王、一帥、雙車、雙象、雙馬和八個小兵。不同的是,蒙古象棋把象刻成駱駝,把兵刻成獵狗的形象,增添了草原遊牧生活的氣氛和特色。據《綏遠通志稿》記載,蒙古象棋“以小木雕成各種模型。計諾彥旅二,獅虎各一,駝、馬各四。車輪二。寶盆二。小獅八。小虎八。共計三十二枚。弈時,雙方各持十六枚。一方為諾彥、獅、駝、馬、車輪、小獅。一方為諾彥、虎、駝、馬、寶盆、小虎。兩方公塗紅黃二色。用方紙畫為六十四格。各佔三十二格。弈法;置棋子於方格中間,後行八格中,二格置諾彥與獅子。左右置駝、馬、車輪。前八格各置小獅。對方佈置亦如之。對弈時誰先走誰後走,沒有一定規矩。官長或右、或左、或前,只走一步。獅與虎左右前後斜可走八面。駝向前斜面。馬走拐格。車輪、寶盆如象棋之車,可走前後左右。小獅、虎向前走一步,若走至對方底格,即可當虎獅之用矣。以困死一方諾彥為終局,其中運用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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