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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評頭論足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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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間泉水響山澗
您說的這種情況,我也曾經親歷過。我們小區樓頂有一個大型的公用區域露臺,每當Sunny燦爛的時候,這裡就是我們這些大姑娘、小媳婦們曬衣服的好地方,一些大爺、大媽家裡的棉絮也喜歡弄到這兒進行晾曬。冬天洗的衣服用於氣候低,溫度差,晾曬在家裡不容易幹,所以隔三差五,我就將自己洗的衣服曬在樓頂的公用露天陽臺上,這裡風大呀,Sunny充足呀,洗的衣服容易吹乾呀。令人煩惱的是,不知什麼時候,我們這些大姑娘、小媳婦的胸罩、肚兜、內褲,凡是顏色好看的、做工精良的、洗滌沒有幾次的,八成新的私人物品,總是被賊娃子光顧,經常不冀而飛。姐妹們氣啊,心裡煩悶呀,這個變態的傢伙,為啥喜歡女人的貼身小衣服呢?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這個賤骨頭的賊娃子,偷了姐妹們的內衣後,沒過幾天,又偷偷地送回到了陽臺上。內衣雖然送回來了,可細心的我們發現,有的內衣內褲,衣服上有黃色的汙點,肯定是賊娃子偷偷地穿過這些內衣內褲。我不明究裡,害羞地詢問一些小媳婦們,我的內衣內褲有黃色的汙垢痕跡,是啥子東西遺留在上面呀!這些小媳婦們嘻嘻哈哈,落井下石,您呀,不懂男人之事呀,有的青春期男孩,發育階段,會發生遺精的現象,為了緩解性的飢渴,愛拿女人的貼身衣服來發洩性的需求。另外,也有一些變態的傢伙,已婚男人或者單身漢,也喜歡用女人的衣服,解決生理上的性飢渴需求,達到手淫的目的。後來令我們驚酥眼球的是,我們這些大姑娘、小媳婦們的內衣丟失後,又失而忽得,經物業公司的保安查獲始作傭者,竟是同一樓揀的一名15歲小處男所為。這個小處男,經常沒有啥耍事,競對女人們的內衣內褲產生了強烈的異性性需求,隔三差五偷穿女人貼身內衣進行手淫,用過之後,稍加洗滌,又愉愉地送還回來。後來,這名15歲的小男孩,被派出所的民警教育了一番做人的道理,他痛哭流涕地寫下了從新做人、悔過自新的保證書,民警把他放回來了。從此以後,我們這些大姑娘、小媳婦們的內衣內褲,再也沒有在公用陽臺上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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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婚後去旅途
應該嚴懲,何況是女人貼身衣服,什麼心裡心態,當什麼事情沒有經過人同意拿了別人就算歸還也要嚴懲何況是貼身衣服誰還敢穿,比如一個例子,臺車在哪裡放著鑰匙忘記拿,然後我開走幾天然後又歸還給你,那還得了這社會不是亂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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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my愛讀書
那年我還是單身狗,我對這個比較鍾情,甚至還在家裡收藏了很多。
其實我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但是我就是忍不住。
我上網找過很多資料,很多專家都說這是一種心理問題,叫做“戀物癖”。
這個事情單靠自己是很難去解決的,這容易到別人的輔助,才是最快最有效的方法。
我還記得我的第1次,是這樣做的。
那年我還是青春朦朧期,在鄉下農村地方人比較少,一次經過一個小平房,看到院子裡晾曬著衣服。
我圍著平房壓了好幾圈,都沒發現附近有人,估計都外出上班去了。
我偷偷的走進去,以很快的動作就把我想要的東西拿到手了。
我之後想把這個東西帶回家,但是我想著人家不見了這個東西,會不會心裡很不高興?而且這個東西可能人家對它很有感情,很有紀念價值,那怎麼辦?
最後,我的心情經過幾年的交鋒,最後我還是把這個東西放回去了。
其實我有想過,自己賺到了錢可以去買很多回來,什麼款式都可以。
我也曾經在網上買了好幾個,但是總是找不到那種感覺。
特別是第1次做這個事的時候的那種興奮感。
所以我相信我在網上那些專業資料所說的情況,這是一個心理問題。
其實我要的不是那個東西,而是做這個事情的時候的那種興奮感,有一種緊張和吃雞的感覺。
不過也有一種愧疚感,所以後面我就沒有再做過這個事了。
雖然我常常在心裡回想那個第1次所做的事情的經過,但是也只能停留在記憶裡了,因為我知道做到這種事情是不對的,所以我就再也沒有做過第2次了。
我將我在網上買回來的那幾個新款,放在只有我能看得見的地方警示著我自己,以後不能再做這樣的事情了。
其實我有想過,等我。將來賺夠了足夠的錢,要不要考慮去換一種活法?
但是我始終沒有那個勇氣, 估計身邊的親朋好友都接受不了我這種做法。
警察找到他的時候,在家家裡發現了幾千個這樣的衣物。
因為數額比較多,已經達到了日本當地的一個法律線界,所以。警察就把這個做壞事的男子給抓了,並且起訴了。
如果是隻有少數幾個,構成的總價不多的話,或許不會被警察叔叔抓。
但是拿了別人這種貼身衣物,再放回去的話,應該接受道德上的譴責。
不像我們在商場裡面看到的提示,貼身衣物如沒有質量問題,不退不換。
因為是涉及的個人衛生問題,任何人都不允許是那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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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道心007
抓住最多打一頓,你拿人家女生胸罩,擼鼻涕,噁心夠了,還人家,能要嗎?你留著自己玩吧!拘留不過三天,耳光一頓,罰二百,賠二百,了事。下回還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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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子說法
這類事情實踐中真還不少,作為法律人有必要從法律角度給大家普普法。
先說結論:這種行為屬於典型的盜竊,而且屬於盜竊既遂。
但具體是否構成犯罪需要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分析,下面我就來分析下。
一、偷內衣是否構成盜竊罪?有些人可能認為幾個內衣值不了多少錢,被抓到了頂多被拘留幾天,犯不了什麼大事兒。
這就屬於對法律的無知了。
財產類犯罪一般確實需要達到一定金額才能構成犯罪,盜竊罪也一樣。但盜竊罪規定了一些特殊情況,即便金額很小也可以構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這條規定,除金額較大以外,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都可以構成盜竊罪。
所以說,如果是進入他人家中盜竊內衣,或者是多次盜竊他人內衣(兩年內三次以上),攜帶凶器盜竊他人內衣的,即便金額很小也可以構成盜竊罪。
此外,即便是在天台偶爾盜竊他人晾曬的內衣,雖然構不成犯罪,但是也屬於治安違法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可以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二、將內衣還回去的行為如何定性?有些人認為,事後將內衣還回去不就構不成犯罪了嗎?
這種認識也是錯誤的。
因為盜竊罪保護的是對物的佔有,而不是所有權。比如說張三的車被警方扣留,張三將車從警局盜回,也屬於盜竊罪。所以,只要行為人將物盜走,使物脫離主人的控制,就屬於盜竊既遂。
而盜竊既遂後,將財物退回,只屬於犯罪之後的悔罪表現,不能改變犯罪已經完成的事實。
所以,即便盜竊內衣完成後,過幾天將內衣還回去,也屬於盜竊既遂,需要受到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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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裴光全1
這個案例,屬於順手牽羊,欣賞後歸還。可口頭批評教育,過錯在於不經人同意偷拿,但後歸還,免於追究。如果是男人盜用,屬於花痴變態。從心理不健康,你愛好胸罩可去買呀!但欣賞後良心發現歸還,失主要諒解!必竟損失為零。哪就批評一下罷了!如果有下次必順報警!
回覆列表
漂亮的東西借去用幾天,洗乾淨主動歸還,這個只能定性私自借用,不能定性偷或盜竊,至少他有借有還,沒造成經濟損失,再借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