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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垂垂智庫

    章瑩穎嫌犯克里斯滕森在開庭之際,便承認了自己強姦、折磨最後殺害受害人的事實。雖然伊利諾伊州已經廢除了死刑,但是美國司法部將克里斯滕森列為可判處死刑的重大案犯,那麼克里斯騰森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嗎?

    分析克里斯滕森案審理經過,不難發現,克里斯滕承認犯罪事實,無疑是其為了規避死刑而做出的一種選擇。

    @ 克里斯滕森承認犯罪事實,並不是因為其良心發現,只是為了尋求減刑而已。

    克里斯騰森案審理過程:其在審理過程中態度的轉變,無疑是為了規避死刑

    第一階段:終身監禁階段

    在案件審理之初,美國伊利諾伊州已經廢除了死刑,而當時司法部並沒有給出相應指令。所以,克里斯滕森當時面臨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在最高懲罰不過終身監禁的情況下,克里斯滕森一直否認自己的犯罪事實。

    第二階段:司法部出手,可能面臨死刑階段

    隨著案件審理程序延續,美國聯邦司法部出手干預了這起案件,將被告人克里斯滕森列為可以判處死刑的重大罪犯。此後,為了擺脫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的風險,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團隊一直要求廢除聯邦對該案件的干預,認為克里斯滕森不應該被列為可以判處死刑的佇列。

    克里斯滕森反對美國司法部命令,要求美國司法部遵循州法,不得采用死刑。

    第三階段:死刑出現已成定局階段

    克里斯滕森反對美國司法部命令無果之後,克里斯滕森一反常態,一改此前拒不承認犯罪事實的態度,在案件審理之初,便非常痛快地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最巧妙的一點就是:克里斯滕雖然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但其律師團隊依舊對其做無罪辯護,拒不承認檢方證據的法律效益。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克里斯滕森的操作,老馬在這裡為大家詳細解釋一下:克里斯騰森承認犯罪事實,但依舊做無罪辯護,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不具有法律效應。目前該案正在定罪階段,被告方和檢方要核實其殺人證據的合理性,而此時克里斯滕森雖然認罪,但其律師團隊依舊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是錯誤的,不具有法律效應。這也就意味著美國檢方必須拿出克里斯滕森的有效證據,證明克里斯騰森確實犯罪(目前,針對檢方證據,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團隊提出了種種懷疑理由)。而且即便檢方拿出了有效證據,證明克里斯滕森確實有罪。但因為克里斯滕森已經承認了犯罪事實,所以法院要考慮從輕判罰。

    @ 克里斯滕森承認其對章瑩穎犯下的惡行,但其依舊做無罪辯護,“承認”只是為了減刑

    那麼,克里斯騰森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嗎?

    不得不說,讓人非常氣憤的是,克里斯滕森被判處死刑的機率真的不大:

    首先,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團隊依舊為其做無罪辯護。說的簡單直白一點就是,克里斯滕森雖然認罪,但是其律師團隊不認為檢方拿出的證據可以證明他有罪。有可能在案件審理中出現這樣一種情況,克里斯登森雖然認罪了,但是由於檢方證據不足,所以他被判無罪。

    當然,這種可能性不大。

    其次,在一週多的案件審理過程之後,經過十二位陪審人員的評定,克里斯滕森雖然被判有罪,但由於其在開庭時承認了犯罪事實,所以克里斯滕森減刑處理,規避了死刑。

    這種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一方面克里斯滕森在開庭時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另一方面,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團隊,試圖證明其在案發之前感情受挫、心理狀態存在問題。

    @ 克里斯滕森的律師團隊試圖證明其在案發之前感情受挫,婚姻存在問題

    最後,克里斯騰森是白人,由於膚色問題,克里斯騰森可能會受到陪審團成員的優待。

    因此,總的來說,老馬對克里斯騰森死刑一事並不樂觀。但是,老馬依舊希望美國法院和陪審團可以判處其死刑,希望有奇蹟出現。

    克里斯滕森曾經在一份錄音中說到,章瑩穎是他殺害的第十三個人——但是該錄音的法律效應,受到了克里斯滕森律師團隊的質疑。

    注:根據美國檢方控訴

    克里斯滕森假扮美國臥底警察,利用警察和其與章瑩穎同校的助教老師身份,哄騙章瑩穎上車,並將其綁架到公寓。

    在公寓中,克里斯騰森強姦、折磨(刺傷、棍棒毆打、掐喉等)、最後殺害了受害人。

  • 2 # 顏二哥有言23

    2019年6月12日,中國訪美學者張瑩穎遇害案終於迎來了重要的一天!

    美國檢方在開庭審理章瑩穎案時,披露了犯罪嫌疑人克里斯藤森殺人作案的細節。而被告律師在庭審中也說,克里斯藤森承認了自己殺害了章瑩穎!

    (犯罪嫌疑人克里斯藤森和受害人章瑩穎)

    2017年6月9日,是章瑩穎失蹤的日子。到今天已經有兩年了。章瑩穎失蹤後,被指控殺害她的嫌犯克里斯藤森已被抓捕,並拘留之至今,不得假釋。他一直否認殺害了章瑩穎,警檢手中也沒有克里斯藤森殺人的直接證據,也沒有目擊證人,更沒有找到章瑩穎的遺體。由此,檢方對克里斯藤森的犯罪指控一直受到拖延,沒有能夠儘快進入正式庭審,進而對他進行指控和判刑。

    2017年6月9日,中國女學者章瑩穎在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失蹤。校園內的一處監視攝影機留下的影片顯示,章瑩穎進入了嫌疑人克里斯滕森駕駛的汽車。然而,克里斯滕森事後卻表示,稍後他已經讓章瑩穎下了車。但檢方認為克里斯藤森在說謊!檢方手中握有他實際上將章瑩穎帶回了公寓的證據。說他騙章瑩穎自己是便衣警察,騙取章的信任,在她上車後就被他控制。隨後把她帶回公寓。

    克里斯藤森在公寓裡,不顧受害者的強烈反抗,強姦了章瑩穎,並在浴室用刀刺傷了她,還用棒球棒敲破了她的頭。最後用雙手掐住章瑩穎的頸部約十分鐘,直至她窒息死亡。隨後對她斬首,尸解,拋屍。至今章瑩穎的遺體尚未找到。

    美國警方是透過在克里斯藤森的公寓裡和車上找到章瑩穎的DNA生物標記,以及透過他的女朋友配合警方所做的8次錄音錄,在警方所獲得的克里斯藤森和女朋友的對話錄音中,警方聽到了他對女朋友詳細的描述了他是如何折磨和殘忍的殺害章瑩穎的。

    此外,犯罪嫌疑人克里斯藤森曾經多次訪問“如何綁架殺人網站”的歷史,也有助於美國檢警對克里斯藤森的犯罪調查。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克里斯藤森承認了犯罪事實,但依然沒有改變他堅持自己無罪辯護的立場。

    美國聯邦檢查官對克里斯藤森以殺人罪起訴克里斯藤森,尋求判處他死刑。然而,克里斯藤森犯案和被起訴開庭審理的州已經在2011年就廢除了死刑!這無疑將會對美國聯邦檢查官尋求成功判處克里斯藤森死刑帶來相當大的挑戰!

    聯邦檢查官除了需要面對該州沒有死刑的現實。他們還要面對負責舉證全部的犯罪事實的責任。而辯方律師只需要對檢方的提出的舉證提出質疑就行了。

    最後,克里斯藤森的控罪是否成立,是否能夠判處克里斯藤森死刑,這就決定於檢查官是否可以說服陪審團的12名陪審員了!也就是說,檢查官的所有舉證都必須讓全部的12名陪審團成員一致認為,指控克里斯藤森殺人的證據是超出“合理的懷疑(beyond the reasonable doubt)”的。

    由此可見,儘管在美國,不乏聯邦檢查官在沒有死刑的州對殺人犯求刑判處死刑的判例(目前尚有5例類似死刑起訴分別在不同的廢除死刑的州進行中。),要想判處克里斯藤森死刑,對於美國聯邦檢查官來說,簡直就是一個巨大的挑戰!特別是章瑩穎究竟在哪裡?遺體仍然未能找到的情況下,對於殺害章瑩穎的克里斯藤森判處死刑的前景並不樂觀。大家又是如何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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