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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影視之匯流行絕

    當然可以拿掉了,當經濟還處於低迷的時候,為保障基本生活才去拿低保的,想拿掉的話只有自己去找份工作,努力賺錢咯!

  • 2 # 村官阿麗

    首先要明確一點,評上低保戶是可以取消掉的,我們拿農村低保來說,如果符合以下三種情況,就可以取消掉。

    低保戶透過自己的努力,收入提高。

    在農村,低保實行的是動態調整政策,每年會進行一次調整,把已經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農戶剔除,再把一些滿足低保申請條件的困難農戶納入到低保範圍內。如我們村的一戶低保戶,戶主屬於一級殘疾,沒有勞動力,妻子也是疾病纏身,家庭收入微薄,還有兩個上學的孩子。去年兒子大學畢業了,也找到了不錯的工作,一年收入有5~6千元,所以在2019年就透過村委公開開會調整的時候,把這戶的低保取消掉了。

    評上了低保戶,但本身不符合低保享受條件。

    當然農村還有一些農戶,自己家庭比如有車或有房或其他原因等,家庭條件本身是不滿足低保享受條件的,但通關係或者人情,而被評上了低保。像這種情況,在2019年低保動態調整時,要全部取消掉,只把真正生活困難的農戶作保留或者新納入低保救助範疇。

    低保戶死亡情況

    有些農戶家庭非常貧困,被評為低保戶,但如果低保物件已經死房亡,低保隨之也會取消掉。還是拿我們村的老兩口來說,80多歲了,一直疾病纏身,而兒女又不孝順,對老人不管不問,政府民政部門給兩位老人辦理了低保保障。但在2017年的時候,老兩口相繼去逝,去逝後兩人的低保也都取消掉了。

    總體上來說,低保實行的是動態調整政策,對於評上低保的低保戶,如果符合條件享受條件就要吧繼續享受,不符合條件就可以取消掉。

  • 3 # 地球修理者老趙

    評上低保戶可以拿掉。

    中國的低保政策,是國家對低於最基本生活條件的一種保障制度,體現了國家關心人民疾苦,是民生建設的重大成就。

    但許多人不符合低保條件,卻象低保人一樣享受著補助救濟。

    中國農村居民低保審請條件是:

    1,擁有當地農業戶籍,並有資料證明,並在當地長期居住。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4,中國低保發放審請以家庭為單位。

    不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條件:

    1,三年門人因購買或修建房屋,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必要的維修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有勞動能力,但沒有承包地的也在不享受內)

    3,本人及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為或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有非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貴重手機,摩托車,轎車,空調以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中國2019年低保實行一年動態審評制度,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去除,對符合條件的增入,這更體現了政府仁政化,又體現了政策的執行力度和完善化。

    評上低保不是一輩子可以享受,隨時可以拿掉。

  • 4 # 水波不興3291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先說答案:低保戶,只要家庭情況變得不再符合低保政策的要求,是完全可以取消的

    首先,取得低保資格,必須符合低保政策的要求。主要有兩個關鍵條件:1、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政府確定的認定標準。一般情況下,低保以家庭為單位綜合考慮,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以個人為單位考慮。這就是最基本的判斷標準,不再詳細展開討論。

    其次,低保是實行動態管理的。更通俗的說,就是:能否享受低保、以及享受那一個檔次的低保待遇,是隨著家庭(或者個人)經濟狀況的變化而變化的。更具體地說:1、當家庭經濟情況變好時,可以相應地降低低保檔次,即:一檔降二檔,二檔降三檔,三檔降四檔,如果就是四檔,則直接取消。無論一檔的、二檔的,還是三檔的、四檔的,家庭條件大幅度變好時,低保就完全可以直接取消。例如,一個家庭,父親一級重度殘疾,母親貼身照料,兒子正上大學,可能完全沒有收入,當然應該納入低保,並且最好是一檔標準。過了幾年,兒子大學畢業後正式參加工作,父親去世,母親可以騰出手來參加勞動。兩個人,兩個勞動力,兒子有工資,自然家庭條件大為改善,這時就應該直接取消低保。2、如果家庭條件基本沒有發生變化,已經享受的低保待遇,可以維持不變3、當家庭的經濟條件變得更差時,原來沒有納入低保的,可以納入低保;己經享受低保待遇的,可以提高低保檔次,直至最高標準;特殊情況下,還可以取消低保資格,直接納入特困人員供養救助範圍。這個過程,與第一種情況完全相反。套用一句歌詞,就是:太陽走,我也走。

    因此,對於低保戶來說,低保只是針對當時家庭具體困難的政府救助方式,必須符合低保政策規定的條件,一旦家庭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低保等次也必須相應地予以改變,即可以重新納入低保,也可以提高檔次,直至到最高檔次;還可以不斷降低檔次,直至最終取消低保資格,停發低保金。永遠沒有必須長期地、固定地、始終享受享受低保待遇的特殊人物。更直白地說:任何人,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把低保當做工資看待,那就從根本上錯了。

    再次,說一下關於納入低保的程式問題。為了保證申請低保待遇這個結果的公正,低保政策中規定了嚴格的程式。即:個人申請——>村一級組織入戶核查——>鄉政府抽查把關——>縣級民政部門進行資訊核對、驗收,並經過局務會議研究予以批准,每一道程式都必須進行公示,一般概括為“三榜公示,三榜定案”。這就是政策要求,必須嚴格執行。

    至於題主所說的“評上低保戶”,其實是對政策的誤解。從實踐經驗看,放開投票,由村民評選決定,副作用十分嚴重。尤其是在宗族勢力嚴重的地區,勢利強大的家族心照不遠地排擠小家族,會造成結果的嚴重不公正。現在,投票表決的權重一般控制在5%-10%之間,也就是說:基本沒有“評上低保戶”這麼一說。可以說:不少人在利益面前,確實不怎麼公正和高尚。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

    最後,回答題主的問題:評上低保戶可以拿掉嗎?概括為一句話:完全可以。這世界上永遠沒有長期地、固定地、一直領取低保金的人。任何人享受低保待遇,不論是暫時的,還是時間比較長一些的,只是因為:其家庭(或個人)的實際情況,符合低保政策規定的條件。當然,不按政策辦事,違反規定給予不符合條件的人低保待遇,則不在此列,那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即違法亂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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