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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鸞驚鴻

    這個問題是在《紅樓夢》第32回出現的。襲人與湘雲重逢,說到湘雲的婚事,湘雲有些害臊,襲人便說:

    “這會子又害臊了。你還記得十年前,咱們在西邊暖閣住著,晚上你同我說的話兒?那時候不害臊,這會子怎麼又害臊了?”【01】十年前的情形

    湘雲自小父母雙亡,時常到賈府跟著姑奶奶賈母,賈母疼愛她,把懂事體貼入微的襲人派給了她,讓她在無父母關愛的情況下,得到了襲人的細心照顧,自然與襲人情同姐妹,兩下不捨。那麼姐妹兩個說了不少私房話,能讓姑娘害臊的話,怕就是婚姻大事了。

    【02】襲人跟了寶玉

    後來賈母把襲人派給了寶玉,不再跟湘雲,而賈母的意思也是要讓襲人做通房丫頭的,所以寶玉初試雲雨情時,找的就是襲人,襲人也不覺得越禮。所以湘雲說襲人:自從你跟了二哥哥,就不理我了。其實不管襲人跟了誰,書裡對她有描寫,是個死心眼,跟誰眼裡就只有誰,那為啥湘雲如此說呢?這與她們在東閣樓說過的害臊的話有關,多半是兩人要嫁夫婿之類的,不然湘雲不會覺得襲人疏遠她。

    【03】二女共侍一夫

    古時能讓女子害臊的話,也就只有自己的婚姻大事了。按照當時襲人和湘雲的關係,一個丫頭一個小姐,關係特別好,就像王熙鳳跟平兒一樣,可能襲人會隨湘雲一同嫁人,最後成為妻妾,同侍一夫。但是計劃不如變化,襲人終究決定不了自己的命運,被派給了寶玉,成為了寶玉的準姨娘。

  • 2 # 夕陽233734493

    在東閣樓上史湘雲對襲衣說了什麼不害臊的話原文書中沒有記載。這裡作者埋下了伏筆,但從她們的談話中不難看出說的是什麼。 婚姻大事嘛,說明史湘雲也愛著賈寶玉,而且她們倆姐妹想同時嫁給寶玉,共侍一夫永不分開。

  • 3 # 棲鴻看紅樓

    第三十二回,襲人與湘雲重逢,開玩笑取笑她:“這會子又害臊了。你還記得十年前,咱們在西邊暖閣住著,晚上你同我說的話兒?那時候不害臊,這會子怎麼又害臊了?”

    古代禁忌之多,令今人咋舌。寶釵與黛玉結為“金蘭契”的深度知己,提一句“嫁妝”,就叫黛玉紅了臉抱怨。襲人與湘雲的閨房私話,襲人連提三個“害臊”,想必是與婚姻有關。而這句話上承“聽見前兒你大喜了”,事關湘雲婚姻,更可見當初“不害臊”的話與婚姻有關。

    接下來湘雲反詰:“你還說呢,……把你派了跟二哥哥,你就不像先待我了”。湘雲不認為襲人與她的疏遠,是由於分別太久,而歸責於“跟二哥哥”。襲人“跟”寶玉,竟會影響與湘雲的親近,那麼當初的“不害臊”的話,也就可以推想了。

    湘雲“襁褓之中父母違”,對感情有很深的渴求。一旦與寶釵要好,就想到“我但凡有這麼個親姐姐,就是沒了父母,也是沒妨礙的”;而寶釵搬回家去,也會引起湘雲最深的不捨、甚至是抱怨:“可恨寶姐姐,姊妹天天說親道熱,早已說今年中秋要大家一處賞月,必要起社,大家聯句,到今日便棄了咱們,自己賞月去了。”

    襲人感情真假,姑且不論,生活是卻無疑是最周到的照顧者。她與湘雲年紀相仿而略長,又是被賣到賈府的丫鬟,又是從賈母處轉到湘雲處,根基不深而經過變動,再加上“服侍賈母心裡眼裡只有一個賈母,服侍寶玉心裡眼裡只有一個寶玉”的“痴處”,服侍湘雲想必也是非常周到的,使自幼失怙的湘雲感到溫暖。

    湘雲對襲人產生感情,最直接的反應就是希望永遠在一起,永遠不分離。古代女子沒有職業,又不可能終老閨中,將來不免要嫁人。如果是姐妹,可能希望嫁給兄弟、成為妯娌。而像湘雲與襲人,情同姐妹,卻名分主僕,就有更方便、更親近的可能性:嫁給同一個丈夫。

    操作起來,其實十分簡單,王熙鳳和平兒就是先例:作為貴族小姐,湘雲嫁人時勢必會帶著陪嫁丫鬟,而這些陪嫁丫鬟很可能成為她丈夫的通房丫頭、將來成為姨娘。雖然姨娘的地位不比正妻穩固,但也很有可能終老——這不就是一輩子不分開了嗎?

    除了這樣的希望,我想不出湘雲還會說什麼“不害臊”的、與婚姻有關的話,來表達對襲人的友誼。也只有嫁給同一個丈夫的預言,才讓襲人有可能在“跟了”寶玉之後,疏遠了與湘雲的關係——如果襲人同樣把“同嫁一個丈夫”的話當真,在自己“跟了”寶玉之後,必然要疏遠湘雲。否則以侍妾之身接近希望與自己同侍一夫的少女,就有“誨淫”的嫌疑了。

    但是襲人並不承認疏遠湘雲,與“跟了”寶玉有關,而是怪湘雲“如今大了,就拿出小姐的款兒來了”,引起湘雲急切的以死盟誓。寶玉和襲人連忙解釋:“玩話你就認真了,還是這麼性急。”

    問題是當初湘雲和襲人這樣要好,為什麼賈母沒有把襲人送給湘雲,而是換了翠縷?即使是當初派了襲、翠兩人服侍湘雲,在其回家時不便太過張揚、只送一個丫鬟,為什麼送翠縷而不送襲人?從翠縷論陰陽一番話,隱約可以看出,翠縷是個懵懂、天真的小姑娘,遠不如襲人的細心周到。按照互補的原則,襲人應該更適合服侍湘雲。

    湘雲畢竟只是遠親。賈母再疼愛她,也不可能超過對寶玉的愛。賈母“生恐寶玉之婢無竭力盡忠者”,當然要挑選“心地純良,克盡職任”的丫鬟給寶玉。

    跟著寶玉,將來可能成為通房丫鬟、成為姨娘,有數不盡的榮華富貴。即使沒有這樣的好命,賈家“從不曾作踐下人,只有恩多威少的”,在賈家作丫鬟,“平常寒薄人家的小姐,也不能那樣尊重”。而跟著湘雲,史家“嫌費用大,竟不用那些針線上的人,差不多的東西,多是他娘兒們動手”,連小姐少奶奶“做活做到三更天”,更不用說丫鬟下人了。作為襲人,是跟著湘雲好,還是跟著寶玉好,是可想而知的。

    好吧,這一段是我的推測,作品中沒有更多的根據。我們暫且不考慮襲人在跟湘雲還是留賈府的選擇上,做過或者沒做過什麼努力,取得或者沒取得什麼成效,只看當初“不害臊”的少女私語:湘雲希望與襲人同嫁一個丈夫。

    到襲人“跟了”寶玉、湘雲也另有婚約之後,當初“不害臊”的預言或者希望,顯然是破滅了。

    但是,真的破滅了嗎?

    寶玉丟了的金麒麟,恰好被湘雲拾到(翠縷是湘雲的丫鬟,她拾到就相當於她拾到);湘雲有一個相似而略小的金麒麟;這一回的回目,是“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白首雙星”,這是什麼意思?

    寶玉對黛玉是一心一意的,聽說湘雲有類似的金麒麟,就把這個收起來,當然不是“因小物而遂終身”。寶玉告訴湘雲:“我得了一件好東西,專等你呢”,應該是要把自己得到的金麒麟送給湘雲。但是賈寶玉來訪,打斷了他們的話,金麒麟並沒有送出去。

    從脂批中看,這個麒麟後文還要出現,並且真的事關湘雲婚姻。但湘雲的判詞裡說得很明白,她“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准折得幼年時坎坷形狀。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她與“才貌仙郎”的婚姻並不長久。那麼,“金麒麟”預示的“白首雙星”又是誰?

    《紅樓夢》是一個長期寫作與不斷修改的過程,導致有自相矛盾的情節。文中多次預示寶玉將出家,但又預示他將貧困潦倒。但這兩個結局不可能共存:貧困後出家,就是逃避,而不是為情、為黛玉早逝而撒手紅塵了,寶玉的深情與專情被徹底解構,連這個形象都叫人不恥。

    出家與貧困,是作者在不同寫作時期的不同構思。在貧困的構思中,他可能與守寡多年的湘雲相遇並結合,才照應了“白首雙星”的預言。

    他們的結合,有相當深厚的感情基礎,但是與愛情無關。黛玉早逝,襲人也嫁了“優伶”蔣玉菡,湘雲卻來到了寶玉的身邊——湘襲二人,真的應了同嫁一個丈夫的“不害臊”的預言,卻是一前一後擦身而過。這反諷的意味太深太濃,真叫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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