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說】它是中國舊小說的一種,由宋話本公案類演義而成,盛行於明末。先秦兩漢法律文獻中的案例與史書中的清官循吏的傳記,是公案小說的先導,或者說是它的醞釀期。
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中的神鬼與獄訟相結合的作品,不妨說是公案小說的萌芽。
中唐至五代的筆記(傳奇)小說與法醫學著作中出現的公案故事,說明此時公案小說已經成型。
到宋代,隨著城市人口的激增,階級鬥爭的激化,刑民事案件的日益增多以及市民在審美趣味方面的新需求(喜歡聽離奇曲折、觸目驚心的獄訟故事),公案作品便大量產生,品種增多,色彩斑斕,藝術上也日趨完美。可以說,這是公案小說的成熟期,或者說是它的早期。
“公案小說”是中國古典小說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反映冤獄為其主要情節。在史書中可以頻繁地看到百姓對於“清廉”、“清介”、“清尚”、“清高”、“清白”、“清淳”、“清明”等政治品格和理想人格的讚頌,小說中公案常有對“清官”的頌揚和美譽,歷史上著名的兩大清官包拯、海瑞,成為公案小說主人公的主要創作原型,進而被“神話化”,在民眾中流傳開來,產生了廣泛的積極的影響。明清小說創作受到理學思想影響深刻,公案小說中的清官不僅清廉不苟,而且能持法平慎、秉公執法,崇“法”是清官文化的代表,清官一定意義上成為了“理”的代表,替天行道。公案小說的創作素材,許多襲自前代的法律文書、案例彙編,而這些小說很多成為封建官吏案頭閱讀之物,許多還明確表明是為官員審案理刑而編寫的,供他們參考,並且有許多官員能夠從中受到啟示,為疑獄的決斷獲益匪淺。這一類小說主要有《包公案》、《施公案》、《狄公案》、《海公案》等,小說情節生動曲折,人物形象豐滿,藝術技巧圓熟,代表了明清公案小說的最高成就。
偵探推理小說是西方通俗文學的一體體裁,與哥特式小說、犯罪小說以及由它們衍生出來的間諜小說、警察小說、懸疑小說同屬驚險神秘小說的範疇。偵探小說主要寫具有驚人推理、判斷智力的人物,根據一系列的線索,解破犯罪(多是兇殺)的疑案。它的結構、情節、人物、甚至環境都有—定的格局和程式,因此它也是—種程式文學。由於傳統偵探小說中的破案大多采取推理方式,所以也有人稱它為推理小說。
【公案小說】它是中國舊小說的一種,由宋話本公案類演義而成,盛行於明末。先秦兩漢法律文獻中的案例與史書中的清官循吏的傳記,是公案小說的先導,或者說是它的醞釀期。
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中的神鬼與獄訟相結合的作品,不妨說是公案小說的萌芽。
中唐至五代的筆記(傳奇)小說與法醫學著作中出現的公案故事,說明此時公案小說已經成型。
到宋代,隨著城市人口的激增,階級鬥爭的激化,刑民事案件的日益增多以及市民在審美趣味方面的新需求(喜歡聽離奇曲折、觸目驚心的獄訟故事),公案作品便大量產生,品種增多,色彩斑斕,藝術上也日趨完美。可以說,這是公案小說的成熟期,或者說是它的早期。
“公案小說”是中國古典小說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反映冤獄為其主要情節。在史書中可以頻繁地看到百姓對於“清廉”、“清介”、“清尚”、“清高”、“清白”、“清淳”、“清明”等政治品格和理想人格的讚頌,小說中公案常有對“清官”的頌揚和美譽,歷史上著名的兩大清官包拯、海瑞,成為公案小說主人公的主要創作原型,進而被“神話化”,在民眾中流傳開來,產生了廣泛的積極的影響。明清小說創作受到理學思想影響深刻,公案小說中的清官不僅清廉不苟,而且能持法平慎、秉公執法,崇“法”是清官文化的代表,清官一定意義上成為了“理”的代表,替天行道。公案小說的創作素材,許多襲自前代的法律文書、案例彙編,而這些小說很多成為封建官吏案頭閱讀之物,許多還明確表明是為官員審案理刑而編寫的,供他們參考,並且有許多官員能夠從中受到啟示,為疑獄的決斷獲益匪淺。這一類小說主要有《包公案》、《施公案》、《狄公案》、《海公案》等,小說情節生動曲折,人物形象豐滿,藝術技巧圓熟,代表了明清公案小說的最高成就。
偵探推理小說是西方通俗文學的一體體裁,與哥特式小說、犯罪小說以及由它們衍生出來的間諜小說、警察小說、懸疑小說同屬驚險神秘小說的範疇。偵探小說主要寫具有驚人推理、判斷智力的人物,根據一系列的線索,解破犯罪(多是兇殺)的疑案。它的結構、情節、人物、甚至環境都有—定的格局和程式,因此它也是—種程式文學。由於傳統偵探小說中的破案大多采取推理方式,所以也有人稱它為推理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