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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靜美舞蹈

    第二專業學士學位是指主修專業與攻讀的第二專業屬同一學科門類(例如,某學生主修專業是土木工程,攻讀的第二專業是通訊工程,這兩個專業同屬工學學科門類)。

    雙學位是指主修專業與攻讀的第二專業分別為不同的學科門類(例如,某學生主修專業是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屬理學學科門類,攻讀的第二專業是通訊工程專業,屬工學學科門類)。

    雙學位:

    雙學位,通常指雙學士學位。其中第二學士學位指在獲得第一學士學位的基礎上,全日制脫產再主修另一學科門類本科專業兩年,達到某高校學位授予規定條件後,被授予第二學士學位。與第二學士學位不同,輔修專業學位是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跨學科門類學習輔修另一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規定要求後同時獲得另一學科的輔修學士學位,未達到申請學士學位要求者可視相應條件獲得輔修結業證書。

    第二專業:

    第二專業通常被簡稱為“二專”,指的是指在一些大學裡學生除了本專業以外,還可以透過申請選擇修讀的第二個專業,其與輔修專業的區別在於完成學業後可以拿到第二專業的學位證書(一般會註明是第二專業),而輔修只有輔修證書。於此相對應的,第二專業也第二專業要比輔修完成更多的課程,同時還要撰寫畢業論文(而輔修是不需要的)。

    不同的學校,不同的專業對第二專業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有些學校規定學生只能選擇自己學院的第二專業(我所知的有重慶工商大學管理學院),而有些學校則沒有規定(比如重慶大學),學生可以在各個學院提供的第二專業目錄上自由選取。對於申請人數較多的專業,一般會單獨開班(課程一般安排在晚上或週六週日),單獨進行考試。而對於申請人數較少的專業,一般不單獨開班,這就有可能和本專業的課程衝突,需要學生自己協調。

    第二專業的課程一般在大二下學期或者大三開始,由於需要畢業設計和畢業論文,一般會和本專業一起畢業,也有的學校規定二專推遲一年畢業。

    雙學位和第二學士學位還是有區別的。第二學士學位可以享受研究生同等待遇,雙學位在一般情況下不能享受。

    據我所知有的承認雙學位享有研究生待遇

    不過那玩意一般沒什麼用

    我修的就是雙學位純粹為學點東西

    很多單位不認雙學位,更別提第二學位了。

    第二專業學歷教育是為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對複合型人才的需求,滿足從業人員拓寬知識、專業領域的要求而舉辦的教育。對第二專業與第一專業教學要求相當的基礎課程,經學校測試或由學生提供原學習成績,確實達到本校本專業教學要求的,可准予免修,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不能免修,免修課程總數不得超過第二專業教學計劃規定課程的五分之一。學生畢業時頒發國家承認的成人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經教育部批准設定的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單

    第二學位第二學士位是經批准設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高校,按照招生計劃,經統一考試後錄取進校學習的一種培養方式,學制兩年,學習合格可獲得第二個學士學位。

    ·招生物件

    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招生物件,主要是大學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也可根據國家需要,招收少量大學本科畢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其中包括按學分制提前完成學業並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

    ·報考與錄取

    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均須本人自願(在職人員報告,要經本單位批准),並經過必要的資格審查與入學考試、考核,擇優錄取。每年的報名時間約在11月前後,考試時間約為1月~4月,由各學校自行靈活安排,與研究生的報考基本一致。考試的內容除了必要的數學、政治外,應是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主要基礎課程。錄取後,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在校期間的生活補助標準及其它待遇,按照碩士研究生待遇的有關規定執行。

    ·學位授予

    第二學士學位修業年限一般為兩年。根據中國學位條例中規定的十個學科門類(即: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凡是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拿到學士學位證書,再攻讀另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成績合格准予畢業的,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如果國家有特殊需要,經教委批准,在同一學科門類中,修完一個專業獲得學士學位後,再攻讀第二個本科專業,完成要求,成績合格者,也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高教改革中,為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拓寬知識面,允許跨專業選修課程的學生,不能按攻讀第二學士學位對待,不得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在學習期間沒有按規定完成學習任務,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肄業、結業證明。

    雙學位是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的同時,學習了另一學科專業的學位課程,達到要求者可同時獲得另外一個學科的學士學位。

    雙學位,即第二學士學位。

    輔修。你參考寧波大學的條例吧。寧波大學關於雙專業、雙學位的暫行規定

    為更好地發揮我校綜合性大學的優勢,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拓寬學生的知識面,培養適應性強的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複合型人才,學校鼓勵學有餘力的學生在學好主修專業同時修讀輔修課程、輔修專業、輔修雙專業和雙學位(以下簡稱“輔修”)。

    一、輔修條件與審批程式

    1、學有餘力,且不影響主修專業的學習。

    2、申請雙學位必須與主修專業屬跨一級學科門類。

    3、學生申請輔修的培養層次應與主修專業一致。

    4、申請輔修的學生於每學期第13周向所在學院領取並填寫申請表,由學生所在學院及開設輔修專業的學院同意後,於第15周前報教務處稽核。

    5、經教務處審批後方能取得輔修資格。輔修學生名單由教務處通知學生所在學院和開設輔修專業學院。

    二、修讀方式

    取得輔修資格的學生,可以根據每學期的開課計劃選課修讀,也可以參加學校單獨組織開設的輔修班。

    三、成績、學分記載

    1、輔修成績按實記載,並記入學生本人成績檔案。參加學校單獨開設的輔修班所獲得的課程成績不參與積點分統計和學籍處理。

    2、輔修的課程學分計入該學生總學分。

    四、學籍管理

    1、學生獲得輔修資格後,其選課指導、費用結算等管理工作由開設輔修專業的學院負責。

    2、需更改或終止輔修,須到開設輔修專業的學院辦理有關手續,報教務處備案。

    3、學生輔修期間若達到退學警示條件的,學校將終止其輔修資格。

    4、未取得輔修資格的學生,不能參加輔修班的學習。

    5、取得輔修資格的學生,完成輔修專業教學計劃規定學分後,可獲輔修專業證書;修完雙專業教學計劃規定學分,在獲主修專業畢業證書同時可獲雙專業證書;完成雙學位教學計劃規定學分且已獲得主修專業學位證書者,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稽核通過後,可獲雙學位證書;獲得輔修課程10學分及以上,或透過學院圍繞某一技能或行業證書考試要求而組織的輔修課程,可獲輔修課程學習證書。

    6、雙專業、雙學位證書與主修專業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同時頒發。輔修專業與主修專業同時進行,因輔修而延期畢業的,按延長學業處理。

    五、收費

    1、學生輔修均按規定繳納學分學費。

    2、輔修費根據選課學分按學期交納,中途因各種原因終止輔修的,輔修費不予退還。

    我們比較常見的是輔修。我校也有許多輔修專業,我班有多人輔修,得輔修證書。

    國家都予以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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