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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紙短而情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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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浴浮浮
婚姻和愛情當然有區別
婚姻可以在沒有愛情的基礎上產生。為了結婚而結婚。
在婚姻生活中,更多的體現的是男女雙方相互的責任與義務,其實這種情況下,婚姻更像是一紙契約。但這用不代表著沒有感情,因為人都是感情動物,長久的陪伴也許不能成為愛情,可以是老友可以是親人。
在雙方有情的基礎之上,婚姻是一種歷練,是一種促進更親密關係的方式。
“有情人終成眷屬”是非常難得的。婚姻給了有情人一種身份的認可,現代婚姻的結婚證是對雙方的法律保護。
愛情和婚姻也相互聯絡,不應當相互割裂。不同意“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
兩個人因為愛情在一起了,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因為互相喜歡,他們願意時時刻刻在一起,他們願意分享各自的內心世界給對方,彼此報團,彼此取暖。
但愛情並不是一帆風順的。
很多時候不成熟的人在愛情中沒有把握好分寸,導致愛情夭折。婚姻又是很大的一個坎,從此兩個人在一張戶口本上,共同面對生活中的柴米油鹽的小事,不是轟轟烈烈,而是細水長流微有波瀾的。
愛情經營的好,婚姻也會是比較知足而幸福的。
婚姻可以是愛情的墳墓,也可以是婚姻的催化劑,人要成熟地在愛情和婚姻間學會成熟。希望你擁抱愛情卻不喪失人生理想,兩人攜手共進;
希望你擁抱婚姻卻不失去浪漫可愛,兩人回首往昔也創造未來;
希望你守得住愛情的繁花似錦,也耐得住婚姻的枯燥無味;
愛情與婚姻,把握好了,會幸福一輩子甚至惠及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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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點星空
當一段愛情,瓜熟蒂落,就是婚姻。
兩者的區別是,愛情它可以僅僅體現的是愛。它不受任何約束,只以情感為底線。不合適的愛情,可以自行終止。
而婚姻除了愛是不夠的,更多的是責任 和義務,愛與不愛,都會受到法律的約束,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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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和愛情是有區別的。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愛情是婚姻的前提,婚姻是愛情的結果。但是也有人認為愛情和婚姻沒有必然的聯絡,相愛的兩個人不一定結婚,步入婚姻殿堂也不意味著一定相愛。所以愛情和婚姻是有區別的,也是因人而異的。
兩個人相互吸引就會產生情愫,從而戀愛。但是相處過程中發現不合適就會分手,戀愛期間更像是商品選購的一個過程,合適自己才會考慮結婚。有可能兩個人很相愛,最後談婚論嫁時因為種種原因沒能走到一起。畢竟戀愛只是兩個人的事,婚姻卻是兩個家庭的溝通!
而婚姻理想化狀態下應該是兩個相愛的人對愛情的認可,是愛情的一種保障,有了愛情的婚姻讓我們更有責任感。但是現今社會還存在一種婚姻狀態,類似於電視劇裡演的“先結婚,後戀愛”,或者還有就是為了結婚而結婚。結婚前兩個人可能並不相愛,只是覺得對方條件符合自己的婚姻標準(這種情況基本是外在條件:比如長相、物質等)。
所以說愛情不等於婚姻,婚姻也不一定包含愛情。但是我希望每個人都是在愛的前提下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