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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溫馨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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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x4219
你記住,失業金不是企業發給你的,而是社保局。享受失業金的條件是,非個人原因的合同解除。所以說你個人辭職是沒有失業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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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五險一金一直都交納,但是離職以後不給失業金企業這樣做合法嗎?首先,這個失業金並不是由企業單位來給予發放的,而是由失業基金來給予發放的,所以說,你只要具備領取失業金的一個條件,那麼就可以自行去申領這個失業金的待遇,而與企業單位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那麼,領取失業金同時要具備三個條件,第1個條件就是要因非本人意願離開工作崗位,也就是說你必須是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能是主動辭職的,如果說你是主動辭職的話,那麼你是享受不到失業金待遇的。第2個條件就是自己參保的失業保險,並且累計繳費達到一週年以上,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比如說你的失業保險參保沒有到一週年,那麼也是領取不到失業金的,這個失業保險的參保年限越長,領取到的失業金的,年限也就越長,一般情況下,失業保險繳費在10週年以上的,最長領取失業金不超過兩年。
那麼最後一個條件就是要做一個失業登記,並且自己有就業的一個意願,這樣的話才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待遇。做失業登記的目的就是要求就業部門來給你尋找,合適你自己的一個工作單位。當然一旦找到合適你的工作單位之後,那麼你去工作了,就開始由工作單位來給你正常繳納社保待遇,這個時候就會取消你失業金的一個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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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懂社保
那麼失業金的領取是同時要具備三個條件,看看你符不符合這三個條件。第1個條件就是因非本人意願離開工作崗位,也就是說你不能夠自己主動辭職的,必須要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麼這種情況下你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第2個條件就是累積參保,自己失業保險達到一週年以上,因為只有參加了失業保險,才具備領取失業金的一個條件,如果說你沒有參加失業保險,那麼也領取不到失業金的。
最後一個條件就是要做一個失業登記,並且自己有就業的意願,因為在領取失業金的過程中,你做了一個失業登記,那麼就業部門就會主動的給你尋找合適你的工作單位,如果一旦找到合適你工作單位的話,你就要去工作,然後實現二次就業以後,那麼你的這個失業金待遇就會停止了。所以說要同時具備這三個條件才能夠領取失業金的待遇,往往他跟企業黨委是沒有直接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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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問這個問題,只能說明你對失業保險政策還不夠理解。
因為企業已為你參加了失業保險,繳納了失業保險費,那麼你離職如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應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你發放失業保險金,企業就沒有再支付給你失業保險金的義務了。既然企業沒有支付給你失業保險金的義務,那企業就不違法,是合法的。
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也是有條件的。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對照規定,你一直繳著五險一金,也就是說失業保險費一直繳著,符合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規定,那麼關鍵看另兩個條件是否符合規定。一個是你離職是不是非你本人意願?另一個你是不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都具備了,才能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