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哈爾濱房博士

    如果沒寫合同裡,那要見面協商加補充條款。正常不轉租金,不轉押金,房款應該有優惠!合同裡沒說,那在沒履行完合同,要接著加合同條款,接著協商。

    如果有尾款就好制約,沒有尾款只好商量了。

  • 2 # 溫哥華1號

    1.你和發展商的合同裡,正常約定有這個租賃期限的,一般都是兩年後租戶要和這個商主商議、另籤合同。

    也就是說,前兩年之內商鋪租不租出去?租金多少?跟你這個商主是沒關係的,因為,一般的發展商,他會把這個租金算到你的價格裡面去;

    2.發展商和這個租戶有籤租賃合同的,但所有賠償與商主無關,特殊情況、或損壞商鋪除外;

    你可以諮詢一下當地律師。

  • 3 # 賈俊彤

    看意思,應該是開發商為了賣門市房,帶的租戶合同。你找律師,花點諮詢費,好好問明白,這個要是不好出租,或是租不上價,都得考慮購買問題,現在好多門市租費都沒有存款利率高

  • 4 # 房壇法菜

    我想大家都知道在房屋租賃中,房東把房子賣了,原有的租賃關係對新的房主而言,是繼續有效的。相關的法律意見分享如下,供參考。

    第一、相關的法律規定及解讀

    01、法律規定

    中國《合同法》和《擔保法》規定,租賃期間,發生租賃物的產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02、小菜解讀

    這就是“買賣不破租賃”和抵押不破租賃原則。

    直白滴說,房產在租賃期間,發生了買賣交易,或者抵押融資行為,原來的租賃合同是不受影響的,依然具備法律效力,租戶的租賃權是不受任何影響的。

    第二、根據法律規定,結合你的案件事實,如何解讀你遇到的情況?

    01、客觀事實梳理

    開發商將商鋪出租,租約3年,在第一年租期內,將商鋪出售給你,你和開發商之間的商鋪買賣合同已籤,已網籤,全款已付清,產權證還沒辦,維修基金已交清。

    在租賃合同中還約定,押金1萬元,租期還剩2年,第一年租金還剩1個季度,但三方協議還沒有籤,押金和剩餘租金沒有轉給你。

    02、租戶的要求

    因經營不善,提出提前退租的要求。

    03、你和租戶之間有沒有租賃關係?他違約了,你有沒有權利扣除他的押金和剩餘租金做違約金?

    透過《合同法》的規定可以知道,你從開發商手上買了商鋪以後,因為租賃關係是之前就成立的,而且還在租賃合同履行期內,自這個關係隨著買賣的發生,會自動轉移到你的名下。

    因此,在買賣合同已網籤的情況下,你和租戶之間的租賃關係已合法成立,租戶違約的話,你是可以依據開發商之前和租戶簽署的租賃合同規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能不能扣留租房押金和剩餘租期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關鍵看原來開發商和租戶之間簽署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有沒有約定違約金?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你是無權扣留租房押金和剩餘租金的。

    因為押金的法律屬性就是水、電、物業費之類的擔保,不是合同違約的擔保;同樣的,剩餘租期的租金也是一樣的,它的法律屬性不是擔保金,而是租金。

    04、如果租戶不配合簽署三方協議,開發商有沒有義務將租房押金和剩餘租金轉給你?

    你所說的三方協議,可籤,可不籤,均不影響租賃關係轉移給你。

    也就是說,只要開發商和租戶之間有合法的租賃關係存在,開發商將商鋪賣給你之後,網籤已過,一般來說,視為你的產權已在不動產登記部門履行了登記手續,則這個時候,視為你已起算商鋪的所有權。

    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的前提是所有權轉移,如果你跟開發商之間只有商品房買賣合同,而沒有網籤,那你和開發商之間只有債權債務關係,不存在所有權變動關係。

    因此,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籤,全款已付,維修基金已交清,網籤已備案,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房產證還沒辦,仍然可視為商鋪所有權已發生轉移,則租賃關係自動會轉移到你這邊。

    因此,即便三方協議沒有籤,開發商依然是有義務將租房押金和剩餘租期的租金轉給你的。

    第三、實踐中的幾點隱憂

    01、對商鋪所有權認定的差異

    根據中國《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所有權設立的標誌是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並不是房產證或不動產證。

    因此,你對商鋪所有權的確權起點為開發商的網籤備案行為,視為在不動產登記簿上完成了登記行為。

    但萬一訴訟到法院,法院認不認可這個說法?法官這不這樣理解?存在差異。我們的司法實踐就是,雖然是同一部法律,但不同法官或不同法院,在執行標準上會有差異,這個差異可能導致你的請求得不到支援。

    02、為什麼對商鋪所有權的認定在你這個案件中如此重要?

    主要是兩點:

    ⑴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適用這個法律原則的前提是所有權變動完成,如未完成,相關的權益還是原房主的。

    也就是說,如果網籤後,法院不認可你對房子已經享有所有權,那這個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是開發商的,你去行使的話,沒有合法依據。

    ⑵三方協議未籤

    三方協議如果已經簽署,即便產權轉移角度被否定,但原房東、租戶和新房東都認可的租賃關係的轉換,那就是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

    也就是說,三方協議簽了以後,即便法院不認可你對商鋪已經享有產權,基於新的協議,可視為一種合同轉讓行為,你依然是可以享受房東權益的。

    03、開發商的態度可能會決定案件走向,也可能暴露出交易的本質

    透過上面的分析,在最樂觀的情況下,基於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即便三方協議未籤,你依然可以基於新的房東地位,主張提前退租的違約責任。

    而要求開發商轉押金和剩餘租期的租金,無非就是為了保證違約金的履行,達到相互抵扣的目的。但要明白,在法律上這是兩碼事。

    如果開發商不配合轉押金和剩餘租期的租金,小菜認為,這可能就是開發商的營銷套路!!!

    先把賣不出去的商鋪找人租,做成已租賃的假象,讓買商鋪的客戶看得見收益,進而幫助營銷,實現賣商鋪的目的。而租戶提出退租的時間點是很值得玩味的,這就是異常。

    所以,開發商在這個案件中的態度可能會暴露出這個案件的本質。而如果原租賃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低,甚至沒有違約金,那幾乎就是套路無疑,金蟬脫殼的完美方案。

    綜合全文:

    雖然錢不多,萬把塊錢,按正常理解的話,新的三方協議也是不用籤的,租賃關係會自動轉移到你名下。但生活實踐中,會有諸多制約,案件細節可能跟你的表述也有差異,準確的法律意見應以客觀事實和證據反映事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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