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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振彬73305063

    、男女、現在沒有什麼“非法同居”只要不是未成年女生,不是軍婚,不是一強迫不是買淫,就沒有也不該有這條法!這只是出規,嚐鮮,一夜情!在比較開放的今天這都沒什麼,但你別弄成刑事犯罪!!

  • 2 # 牽掛1420224

    什麼叫非法同居?你有情,我有意就可以在一起生活。各取所需。不要飽漢不知餓漢飢。讓幾千萬的光棍怎樣解決生理問題啊?

  • 3 # 哈尕爾

    提出這個問題的人,說好聽點就是孤陋寡聞,說難聽點就是腦子有病!

    什麼叫非法同居?

    同居就是同居,凡是自願的事,談不上對社會危害。

    你願意同居,你就同居好了,沒人攔著你。

    你不願意同居,你就不同居好了,沒人強迫你!

    你非認為非婚姻關係的男女住在一起是危害社會,好吧,你這樣認為就這樣認為去吧,同居的年輕人連理都懶得理你!

  • 4 # 使用者向漢林

    過去稱道德敗壞,人們嗤之以鼻。現在冷漠,視而不見,見怪不怪。如果是兩個單身男女更是沒人理會。何為"非法",沒辦證就是"非法"嗎?不清楚,反證又沒人管,只要不扯皮就無法管。唉!市風曰下呀!

  • 5 # 波哥233925827

    同居就是同居,有什麼合法非法的?目前沒有哪一部法律規定哪類人可以同居,哪些人不能同居。法無禁止皆可為,礙你什麼事了?

  • 6 # 柳清娘

    同居早就不算違法了,只要雙方同意,私舉,官不揪,並被一些人,特別是年青人視為時尚。現在還能找到處女處男嗎?

  • 7 # 流浪是一一一種修行

    問題問的不太好,但意思還是勉強表達出來了,就回答一下。

    首先,在雙方成年未婚的前提下,同居不違法,不論是人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還是擁有性權利的角度。

    所謂同居一般分三種,一種是以結婚為目的,這個不關別人的事,只是一個法律認定手續的問題,過去沒有政府結婚證完全民間認可,也沒見咋的了。事實上個人比較贊同這種行為,有些事提前知道不合適割肉上岸比進入法律程式好,有些事情真的要生活在一起才知道合適不合適。

    第二種是沒有結婚目的,但因為各種原因各種個人需求同居,更像搭夥過一段時間,生活節奏快壓力大的城市這種情況比較多,後遺症比較大,因為雙方是在一種相對微妙的平衡狀態下達到的平衡,一旦一方失重,另一方受到的傷害比較大。

    第三種多出現在年輕一代中,一方以各種名義與人同居,其實就是利用感情名義達到自己的目的,在獲得了對方各種社會或經濟資源後,再跳到另一個跳板上,多少有點詐騙的意思,但自己也付出成本了,很難評說,可能這也是樓主所說的危害性吧。

    同居不可怕,這不是時代的進步或墮落的特徵,事實上人類社會一直在男女關係模式上不停的改變,當然也是不停的試錯。從群婚到一夫多妻到一夫一妻,誰知道未來會不會沒有婚姻了呢。

    人與動物的重要區別就是被生物性影響的較少,可以選擇更多,也就是所謂的自由。如果人被律條捆綁的一切按規矩辦事,那人真的是沒啥與眾生不同的地方了。無論未來是如何,總要去試一試不同的活法,否則不成螞蟻了,一代一代走著差不多的軌跡。

  • 8 # 李合書友會

    同居現在好像是合法的吧!說好聽的是叫試婚嘛!試著試著意外就結婚唄,最後不好過又離婚唄。現在社會生活就那樣,生孩子像買玩具一樣,就只是覺得好玩,日子一天天過,孩子也慢慢長大就不好玩了。還要花費力氣養他,教育他各種。最後他問你我爸是誰?哈哈,悲劇了吧!要是在古代是要拉去遊街示眾的,這叫不守婦道。現在同居的人多了去了,警察也是假裝沒看見。本來城市生活就那樣,只要他們相安無事,不用管他去。還有很多事需要處理的,騷年不要想太多啦,晚安!

  • 9 # 龜背上的大蝸牛

    促進空置房利用率,提高婦科醫療水平,在一妻難娶環境下加大資源利用率。從而使經濟更加繁榮,科技更加先進,社會更加穩定!!!爭取早日實現技能化產業化,合法化!!!

  • 10 # 正在聽你講故事

    所謂同居就是亂倫通姦流氓,在過去年代這種人就是犯流氓、非法同居、通姦罪的。這如今社會變了,流氓通姦都合法。這種不齒流氓行為對社會婚姻家庭關係的影響後果是致命的,對社會危害是極大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國辦:嚴禁給普通高中下達升學指標或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及獎懲學校和教師,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