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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e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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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75180185190
不能,在比現在降一級,頂多是個明星水準,喬丹時代也是中鋒最強盛的時候,球員之間防守也比較兇狠,以強硬為榮,很難想像哈登這樣的玻璃體質突破進內線要是碰上郵差馬龍給他一記鐵肘,估計哈登的職業生涯就此結束了,至於騙犯規就更不用想了,只會掛個玻璃軟蛋的稱號,能夠場均到20分就很厲害了,估計也就場均15分左右。現在估計也就像詹姆斯和威少這樣的身體素質在喬丹那個年代能夠吃的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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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智浩體育
可以是可以,但是可能性很小。
來設想一下他將面對的對手,如果他在西部,他將要面對的是
休斯頓火箭隊中“夢幻腳步”當年四大中鋒之首的奧拉朱旺
菲裡克斯太陽隊中的“空中飛豬”查爾巴克利跟他一樣的大屁股,內線威協性極大
馬刺隊“海軍上將”大衛羅賓遜,風格類似像杜蘭特一樣的中鋒,能跑能跳,非常靈活
國王的克里斯韋伯,球風極其華麗的超級大前鋒
面對這些對手時,哈登將要面對的是奧拉朱旺的封蓋,羅賓遜的遮天弊日的防守,巴克利的衝擊以及克里斯韋伯的快攻,他的三分與後撤步將會被徹底防死,無用武之地。
如果他在東部,他將要面對的是
號稱東部”絞肉機”的紐約尼克斯隊,其中最兇狠的就是帕特里克尤因”
“壞小子“軍團,底特律活塞隊,比起尼克斯隊有過之而無不及,他們講究的是兇悍的防守
超級射手群,雷吉米勒帶領的步行者,連續的跑動進攻讓他們在東部成為一方豪強
”鐵漢”阿朗佐莫寧帶領的邁阿密熱火隊,是一支強調陣地與防守的東部強隊
最後就是籃球之神的芝加哥公牛隊,幾乎統治整個九十年代
在東部,動作哨極少,惡犯有時只是普通犯規,而哈登引以為傲的造犯規技術在壞小子軍團與尼克斯隊眼裡根本就是不值一提,他們的每一次犯規幾乎都能讓一個職業球員報廢職業生涯,而哈登只能收起這些小技倆。
哈登的單打觀賞性也許在當時可能會受到觀眾的喜愛,進入全明星這是有可能,而成為巨星,就要面對上面那些名人堂成員,那是檢驗超級巨星成色最好的辦法,喬丹就是在擊敗這些傳奇,統治整個九十年代,成為歷史第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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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籃天說
首先這是一個好問題。我個人認為哈登若處在喬丹時代,能打出巨星的水準。作為上賽季的MVP確實在很多方面讓人詬病,可畢竟他確實有著屬於自己的籃球。他不僅擁有著一手柔和的三分,還有那出色的歐洲步以及後撤步。雖然他的防守一直被人詬病,可他確實慢慢在改變,並不斷的去提高自己,所以我認為像哈登這種不斷追求超越的球員是能在那個時代打出水準的。
再來就是質疑點是,在喬丹那個年代確實更加註重身體對抗,比賽犯規不容易吹罰。這顯然對於火箭大鬍子來說是不利的,他是一個極喜歡去遭對手犯規的球員。再來就是那個年代三分確實沒有現在那麼重視,所以哈登的優勢點彷彿在那個時代都不佔優,可為什麼我認為他還是能夠打出巨星的水準呢,聽我下面說來。
哈登剛出道本是雷霆的最佳第六人,因為生意而被交易。可他始終忘記不了他對於媽媽的承諾,我會成為籃球巨星的,他心中有著籃球夢的同時。還有著一股勁,一顆力求上進的心。他不能成功?笑話。
其次哈登其實是被低估的一個突破好手,靈活的腳步以及擅長找空隙的他,會利用打時間差去得分。再來他有一手柔和手感,投籃穩定性相當高。他還是一個時刻具備著大心臟的球員,常常在比賽扮演殺手角色。就論這些他已經足以成為一個巨星,何況他在現在是一個超級巨星。MVP級別的球員。純屬個人看法,不喜勿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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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夜咖啡18534832
原先時代講求防守,很多動作放到現在就是很大的違體動作,現在好多球員的製造犯規的技術放到過去根本佔不到便宜,那麼本來現在得分的球放到過去變成對方反攻的機會,所以像哈登的球員會被防的體無完膚,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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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籃壇觀察家
時代不同,不必強拿出來作比較。
時勢造英雄,每個時代都能產生屬於它超級球星。每個時代的打球方式,戰術要求,攻防兩端側重比都不相同,很難拿出來作比較。
喬丹時代,球風強悍。客觀分析,如果哈登處於“喬丹時代”他勢必不能利用自己所擅長的造犯規能力一場比賽多次站上罰球線,完成穩穩的得分。因為在喬丹時代聯盟並非像如今一樣“以人為本”像普通的身體接觸基本上是得不到哨子的,也就意味著哈登的這一“碰瓷”殺招將無用武之地。不過哈登的身體素質在分位上還是屬於比較強壯的,可以在那個年代生存下來。造犯規不成還可以啟用“技術流”打法。哈登的歐洲步,嫻熟的後撤步三分加以利用還是能夠造成殺傷的。也許哈登能夠在喬丹時代磨礪出屬於自己獨有風格的的打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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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如花的日常
應該可以,條件是他有現在場均30次的出手權,不能過分衝擊藍底下造犯規,更多是以中投和三分能力得分,是個射手的角色。
另外要看哈登的適應能力,回到過去那個肉博橫行,強隊林立的年代,除了刻苦訓練,還要有血性和擔當,當不了球隊老大就不可能有無限開火權,以哈登現在這個命中率肯定不行,換在當年會被重點盯防,也不太可能連續32場30+的,當年那個時代說好聽點是鼓勵對抗,說不好聽就是一言不合就幹架。
這話並不是說厚古薄今,可以找相關的影片看看,當年得分強如喬丹,公牛三次倒在活孩子軍團手上,活塞專門研究出一套名為“喬丹法則”來對付公牛,大致意思就是:採用各種方法死防喬丹,無所不用其極,實在防不住喬丹時 ,就 “放掉喬丹”, 死防其他4個人, 即使喬丹得再多的分,別的4個人得分很低,公牛照樣輸球。喬丹法則的核心就是:你敢來,我就敢打。有圖為證:
哈登如果在這種防守下是不可能打出現在這種資料的,換誰來都不行,記得魔術師說過一句話:當你站在籃下準備衝擊對手籃框時,看到籃下蘭比爾的眼神,瞬間你會覺得背心一涼,我想大概沒有任何一個人會賭上整個職業生涯去拿這兩分。
這就是當年NBA肉博對抗的真實寫照,現在的聯盟提倡進攻,打的都是兄弟籃球,吹的都是體毛犯規,已經缺乏另人熱血沸騰的對抗,少了很多激情,要麼是像勇士那種強隊,早早三節打卡下班,沒什麼懸念,要麼就是像現在詹姆斯的湖人,魚腩一樣的戰績,遇上誰幾乎都是被按地下魔擦的份,像哈登和威少這樣的,球隊戰績不強不弱,正好擁有無限開火權,大刷特刷資料,也好給小編們每天寫寫,報道一下下,要不這聯盟還有啥好寫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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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先看下喬丹時代的代表巨星:喬丹,馬龍,尤因,斯托克頓,雷吉米勒,奧拉朱旺……跟現在相同的是90年代的籃球開始強調技術,但不同的是,肌肉碰撞相比與現在,在那個時代很受推崇!詹姆斯哈登是上賽季常規賽MVP,原因除了火箭聯盟第一的戰績以外,哈登的個人資料也很亮眼(資料自行百度),有人可能會說哈登很大一部分得分來自“碰瓷”罰球,但別忘了,“哈登規則”已經出現了,哈登還是很容易的把握了對應的標準。從合理運用規則上看,哈登的球商還是極好的!再者,哈登當初在雷霆的時候出任第六人角色,那是的哈登還是個初出茅廬的新秀,季後賽對位職業生涯末期的科比,西決對位馬刺傳奇第六人吉諾比利,哈登在串聯球上毫不示弱,從這點看,哈登的大局觀和串聯球方是處在頂級水平的(球商這東西,頭兩年就能看出來了)!最後看下哈登的身體狀況,現在的哈登喜歡在三分線上投三分,即使突破的話也會更多的選擇上籃,打法看起來相對比較養生,但哈登的身體素質並不算差,在進攻端,哈登背身的能力還是很強的,防守端輪換過後對位正常的3,4號位也毫不吃虧,另外別忘了,以前在雷霆的時候,沒有名堂的哈登單單憑藉出色的身體條件可是可以和威少爭首發的選手!綜上,哈登既有個人技術,也有場面能力,同時具備出色的身體條件,所以放在上世紀90年代也是相當不錯的球員!!只不過德安東尼的魔球理論讓登哥打球的風格看起來比較“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