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論證方法:包括三大類五種:歸納法、例證法、演繹法、類比法、對比法。
1、歸納法。歸納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論證方法。它透過許多個別的事例或分論點,然後歸納出它們所共有的特性,從而得出一個一般性的結論。歸納法可以先舉事例再歸納結論,也可以先提出結論再舉例加以證明。前者即我們通常所說之歸納法,後者我們稱為例證法。例證法就是一種用個別、典型的具體事例實證明論點的論證方法。
2、演繹法。演繹論證是一種由一般到個別的論證方法。它由一般原理出發推匯出關於個別情況的結論,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絡是必須的。演繹法有三段論、假言推理、選言推理等多種形式,但最重要的是三段論。三段論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組成。如大前提“凡金屬都可以導電”、小前提“鐵是金屬”、結論“所以鐵能導電”。
3、比較法。比較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個別的論證方法。通常將它分為二類,一類是類比法,另一類是對比法。類比法是將性質、特點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不同事物加以比較,從而引出結論的方法。對比法是透過性質、特點在某些方面相反或對立的不同事物之間的比較來證明論點的方法。
4、駁論方法:駁論有三種方法,即①反駁論點、②反駁論據、③反駁論證。由於議論文是由論點、論據、論證三部分有機構成的,因此駁倒了論據或論證,也就否定了論點,與直接反駁論點具有同樣效果。一篇駁論文可以幾種反駁方式結合起來使用,以加強反駁的力量和說服力。
①反駁論點,即直接反駁對方論點本身的片面、虛假或謬誤,這是駁論中最常用的方法。②反駁論據,即揭示對方論據的錯誤,以達到推倒對方論點的目的;因為錯誤的論點論據必須引出錯誤的論點。③反駁論證,即揭露對方在論證過程中的邏輯錯誤,如大前提、小前提與結論的矛盾,對方各論點之間的矛盾,論點與論據之間矛盾等等。
基本的論證方法:包括三大類五種:歸納法、例證法、演繹法、類比法、對比法。
1、歸納法。歸納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論證方法。它透過許多個別的事例或分論點,然後歸納出它們所共有的特性,從而得出一個一般性的結論。歸納法可以先舉事例再歸納結論,也可以先提出結論再舉例加以證明。前者即我們通常所說之歸納法,後者我們稱為例證法。例證法就是一種用個別、典型的具體事例實證明論點的論證方法。
2、演繹法。演繹論證是一種由一般到個別的論證方法。它由一般原理出發推匯出關於個別情況的結論,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絡是必須的。演繹法有三段論、假言推理、選言推理等多種形式,但最重要的是三段論。三段論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組成。如大前提“凡金屬都可以導電”、小前提“鐵是金屬”、結論“所以鐵能導電”。
3、比較法。比較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個別的論證方法。通常將它分為二類,一類是類比法,另一類是對比法。類比法是將性質、特點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不同事物加以比較,從而引出結論的方法。對比法是透過性質、特點在某些方面相反或對立的不同事物之間的比較來證明論點的方法。
4、駁論方法:駁論有三種方法,即①反駁論點、②反駁論據、③反駁論證。由於議論文是由論點、論據、論證三部分有機構成的,因此駁倒了論據或論證,也就否定了論點,與直接反駁論點具有同樣效果。一篇駁論文可以幾種反駁方式結合起來使用,以加強反駁的力量和說服力。
①反駁論點,即直接反駁對方論點本身的片面、虛假或謬誤,這是駁論中最常用的方法。②反駁論據,即揭示對方論據的錯誤,以達到推倒對方論點的目的;因為錯誤的論點論據必須引出錯誤的論點。③反駁論證,即揭露對方在論證過程中的邏輯錯誤,如大前提、小前提與結論的矛盾,對方各論點之間的矛盾,論點與論據之間矛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