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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笨老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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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432569
哎…好男人都是別的女人遇到,不懂珍惜的女騙子!先說說你借給她們的錢 若是多的話就讓她們家還你。買的東西如果是她們強迫你買的她的話、你也可以讓她們還給你,那旅遊費呢若是你開口帶去而花的費用就先不計較了,如果錢很多她們不肯還,你就去告她們,別說給她青春損失費、你還要告她與拍拖為由來騙錢敲詐,你或許還可以拿回點精神損失費、就連旅遊費用你都可以要回來。不怕麻煩就治治她們,不然知下個要想敲詐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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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公公啦
作者問這個問題,老闊有包來著?和女生睡一起,你在外面用錢,一天晚上多少錢?和她呢,自己想想,這只是舉個別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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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心傷冰封
謝邀!在現在這個浮誇的社會,為什麼有這麼多無聊的話題!講白了,就是袁老先生讓大家吃太飽了!一句話,經過無數人的口就有無數的理論。去分辨理清話題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分手費,呵呵了!戀愛時情意濃,分手後恨不得老底挖穿!只想問句,到底該誰找誰要分手費啊!要點臉得不得!不要說男找女要也不說女找男要,不要說誰付出多少!請瀟灑轉身,好嗎?留給彼此一段美好感情回憶,供年老時坐在樹下回憶起來。一杯清茶,一段往事,一段真摯感情,餘生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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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空谷皓月明
應該!男女雙方應該向政府交這兩筆錢!作為養老,生育等福利補貼之用。
凡確立戀愛關係,又分手的,都應徵收此費!因為雙方都把青春浪費了,互相賠償,沒有任何意義,交給國家,納入福利,以後還能以轉移支付的形式享受到,即利己,也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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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因茨-威廉-古德里鑫
戀愛是互相的。你愛我,我愛你,大家才走到一起的,又不是金錢交易,何來損失一說,要說損失,都有損失。你向我要損失費,我還向你要損失費那!有些人就是拿這當藉口想繼續和你糾纏不休而已。
當然也有例外,比如有些渣男渣女一無所有,什麼都不是的時候對人家海誓山盟,天花亂墜的。自己一旦有點本事,或者有好的下家時,毫不留情一腳踢開。
我姐以前的男朋友認識我姐時就是個派出所的輔警,零幾年一個月才八百多的補貼,但是很有上進心每年堅持考公務員,爭取轉正,連續兩年失敗,跟著我姐吃喝住,經濟上依賴我姐.他那點補貼都不夠正常生活的,後來他放棄考市裡的警察,去考縣城裡的建設局,一次考過.我姐跟他去費縣縣城生活了一年多.突然有一天他要分手,很長時間不見我姐,那時我姐都快三十了,和他在一起四年多了.然後我姐就走了。後來一個女的給我姐打電話說,韓偉想當官也就靠我,你知道我家在這個縣城有多少關係.沒我他狗屎都不是,當著他的面就這樣說他.我姐回她:小三上位你都這麼張狂啊.這樣的人也就在你心裡是個寶,忘恩負義的人在我心裡狗屎都不如.我還給他打電話,你腦子有病吧?把我姐氣的哇哇哭,我姐最好的閨蜜看不下去了,打電話問他要錢要不然就去她單位鬧,他又跟我姐哭窮說手裡就一萬多錢.然後給了我姐的朋友.過了一年多又給我姐打電話說現在過的不幸福,問我姐過的怎麼樣,問我姐朋友圈的奧迪是誰的?我姐回他我結婚了老公給買的,跟著你這輩子也開不上奧迪.他掛了電話六七年了沒在打過電話.騙財騙色騙感情。渣男給一百萬都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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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這話怎麼說呢,青春是無價的,倆人的青春是平等地,你要了損失費,那別人的青春損失誰負責,倆人在一起是相愛,相愛是不應計報酬的,在一起可能會吃個飯,節日紀念日會買個禮物贈送,那叫贈送,要結婚了要籌辦生活所需和酒席的開銷,這錢是必需花的,就看倆人戀愛過程中誰花的錢多,一般來說兩情相悅也不會計較,誰家環境好會體諒環境差一點,不然那麼多借債辦婚禮就是被環境與面子所逼,再來說下損失費,本人的建議是看家庭財政好壞,如果富裕也可以給點補償,必盡倆人相愛過只是有緣沒份,家庭n財政環境不好,我自己都沒有拿什麼來給你,盡到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