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英文名稱:United Nations,縮寫UN)是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成立的國際組織,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在1945年10月24日在美國加州舊金山簽定生效的《聯合國憲章》標誌著聯合國正式成立。聯合國致力於促進各國在國際法、國際安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權及實現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聯合國現在共有193個成員國,總部設立在美國紐約、瑞士日內瓦、奧地利維也納、肯亞內羅畢等地。
聯合國官方正式使用的語言只有6種,按英文字母順序為阿拉伯語、漢語、英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6種語言同等有效,代表們發言時可以任意選用其中一種。秘書處日常使用的工作語言則是英語和法語,但實際上英語使用最為廣泛。
聯合國在維護世界和平,緩和國際緊張局勢,解決地區衝突方面,在協調國際經濟關係,促進世界各國經濟、科學、文化的合作與交流方面,都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1、宗旨
維持世界各地和平;必要時組成聯合國軍,打擊侵略者,維護世界和平。
發展國家之間的友好關係;
幫助各國共同努力,改善貧困人民的生活,戰勝飢餓、疾病和掃除文盲,並鼓勵尊重彼此的權利和自由;
成為協調各國行動,實現上述目標的中心
2、標誌
徽章
聯合國的徽章是一個從北極看去的世界地圖,周圍由一個橄欖枝圓周圍由一個橄欖枝圓環圍繞著的圖案。
旗幟
聯合國大會於1947年通過了聯合國的旗幟。它的圖案是以一個白色的正式徽章置於淺藍色底旗的正中。
國歌
《聯合國國歌》是伴隨著聯合國的誕生而應運創作的,由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提議、美國著名進步詩人U·J·羅梅應邀創作。羅梅按照《聯合國憲章》的精神與要求,在1945年聯合國大會成立前一天,迅速地完成歌詞創作,國歌由1932年蘇聯故事片《相逢》的主題歌《相逢之歌》重新填詞而成,其曲調不變。歌曲獲得聯合國創始會員國的代表們一致透過與讚賞,成為《聯合國國歌》,一直沿唱至今,其歌詞實際是一首讚美和平自由、讚美新世界勝利的散文詩。
憲章
《聯合國憲章》被認為是聯合國的基本大法,它既確立了聯合國的宗旨、原則和組織機構設定,又規定了成員國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以及處理國際關係、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基本原則和方法。遵守聯合國憲章、維護聯合國威信是每個成員國不可推脫的責任。1945年6月26日,來自50個國家的代表在美國舊金山簽署了《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憲章》於1945年10月24日起正式生效,聯合國正式成立。
3 、 發展歷史
聯合國”這一名稱是由美國總統富蘭克林·D·羅斯福設想出來的,該名稱於1942年1月1日釋出《聯合國宣言》時首次使用。第二次世界大戰進行期間,當時26個國家派出的代表承諾其政府將繼續共同對軸心國作戰。
最初,有關國家為了在具體事務上開展合作而成立國際組織。例如,1865年成立了國際電報聯盟,後改稱國際電信聯盟 ;萬國郵政聯盟則成立於1874年。如今,這兩個組織都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
1899年,第一次國際和平會議在荷蘭海牙召開。此次會議的目的是制訂旨在和平解決危機和防止戰爭的檔案及編撰戰爭規則。會上通過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並依據該公約成立了常設仲裁法院。常設仲裁法院於1902年開始工作。
聯合國的前身是 “國際聯盟”。該組織是在與第二次世界大戰情況類似的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背景下構想出來的。“國際聯盟”是根據《凡爾賽和約》於1919年成立的,其宗旨是“促進國際合作和實現世界和平和安全”。同樣根據《凡爾賽和約》於1919年成立的國際勞工組織是國際聯盟的一個附屬機構。由於未能防止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國際聯盟隨後停止了其一切活動。
1945年4月25日-6月26日,來自50國家的代表參加了在美國舊金山舉行的 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會議的目的是起草《聯合國憲章》。代表們在中國、蘇聯、聯合王國和美國四國代表於1944年8月-10月在美國頓巴頓橡樹園會議上提出的提案基礎上進行了討論。1945年6月26日,50國家的代表簽署了《聯合國憲章》。當時波蘭沒有派代表參加此次會議,但後來簽署了《聯合國憲章》,因而成為聯合國51個創始會員國之一。
在中國、法國、蘇聯、聯合王國和美國以及大多數其他簽字國批准《聯合國憲章》之後,聯合國組織與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從此,10月24日成為每年都要慶祝的聯合國日。
安全理事會
4、主要機構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三章第七條之規定, 聯合國設有職合國大會、職合國家安全理事會、職合國家經濟與社會理事會、職合國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職合國秘書處等6個聯合國主要機構。
(簡稱安理會)是聯合國的6大主要機構之一。由中國、法國、俄羅斯、英國、美國五個常任理事國和10個非常任理事國組成。共有15個成員。
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安全理事會的主要責任是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包括其成員結構的安理會改革現正在審議之中
聯合國(英文名稱:United Nations,縮寫UN)是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成立的國際組織,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在1945年10月24日在美國加州舊金山簽定生效的《聯合國憲章》標誌著聯合國正式成立。聯合國致力於促進各國在國際法、國際安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權及實現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聯合國現在共有193個成員國,總部設立在美國紐約、瑞士日內瓦、奧地利維也納、肯亞內羅畢等地。
聯合國官方正式使用的語言只有6種,按英文字母順序為阿拉伯語、漢語、英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6種語言同等有效,代表們發言時可以任意選用其中一種。秘書處日常使用的工作語言則是英語和法語,但實際上英語使用最為廣泛。
聯合國在維護世界和平,緩和國際緊張局勢,解決地區衝突方面,在協調國際經濟關係,促進世界各國經濟、科學、文化的合作與交流方面,都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1、宗旨
維持世界各地和平;必要時組成聯合國軍,打擊侵略者,維護世界和平。
發展國家之間的友好關係;
幫助各國共同努力,改善貧困人民的生活,戰勝飢餓、疾病和掃除文盲,並鼓勵尊重彼此的權利和自由;
成為協調各國行動,實現上述目標的中心
2、標誌
徽章
聯合國的徽章是一個從北極看去的世界地圖,周圍由一個橄欖枝圓周圍由一個橄欖枝圓環圍繞著的圖案。
旗幟
聯合國大會於1947年通過了聯合國的旗幟。它的圖案是以一個白色的正式徽章置於淺藍色底旗的正中。
國歌
《聯合國國歌》是伴隨著聯合國的誕生而應運創作的,由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提議、美國著名進步詩人U·J·羅梅應邀創作。羅梅按照《聯合國憲章》的精神與要求,在1945年聯合國大會成立前一天,迅速地完成歌詞創作,國歌由1932年蘇聯故事片《相逢》的主題歌《相逢之歌》重新填詞而成,其曲調不變。歌曲獲得聯合國創始會員國的代表們一致透過與讚賞,成為《聯合國國歌》,一直沿唱至今,其歌詞實際是一首讚美和平自由、讚美新世界勝利的散文詩。
憲章
《聯合國憲章》被認為是聯合國的基本大法,它既確立了聯合國的宗旨、原則和組織機構設定,又規定了成員國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以及處理國際關係、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基本原則和方法。遵守聯合國憲章、維護聯合國威信是每個成員國不可推脫的責任。1945年6月26日,來自50個國家的代表在美國舊金山簽署了《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憲章》於1945年10月24日起正式生效,聯合國正式成立。
3 、 發展歷史
聯合國”這一名稱是由美國總統富蘭克林·D·羅斯福設想出來的,該名稱於1942年1月1日釋出《聯合國宣言》時首次使用。第二次世界大戰進行期間,當時26個國家派出的代表承諾其政府將繼續共同對軸心國作戰。
最初,有關國家為了在具體事務上開展合作而成立國際組織。例如,1865年成立了國際電報聯盟,後改稱國際電信聯盟 ;萬國郵政聯盟則成立於1874年。如今,這兩個組織都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
1899年,第一次國際和平會議在荷蘭海牙召開。此次會議的目的是制訂旨在和平解決危機和防止戰爭的檔案及編撰戰爭規則。會上通過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並依據該公約成立了常設仲裁法院。常設仲裁法院於1902年開始工作。
聯合國的前身是 “國際聯盟”。該組織是在與第二次世界大戰情況類似的第一次世界大戰的背景下構想出來的。“國際聯盟”是根據《凡爾賽和約》於1919年成立的,其宗旨是“促進國際合作和實現世界和平和安全”。同樣根據《凡爾賽和約》於1919年成立的國際勞工組織是國際聯盟的一個附屬機構。由於未能防止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國際聯盟隨後停止了其一切活動。
1945年4月25日-6月26日,來自50國家的代表參加了在美國舊金山舉行的 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會議的目的是起草《聯合國憲章》。代表們在中國、蘇聯、聯合王國和美國四國代表於1944年8月-10月在美國頓巴頓橡樹園會議上提出的提案基礎上進行了討論。1945年6月26日,50國家的代表簽署了《聯合國憲章》。當時波蘭沒有派代表參加此次會議,但後來簽署了《聯合國憲章》,因而成為聯合國51個創始會員國之一。
在中國、法國、蘇聯、聯合王國和美國以及大多數其他簽字國批准《聯合國憲章》之後,聯合國組織與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從此,10月24日成為每年都要慶祝的聯合國日。
安全理事會
4、主要機構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三章第七條之規定, 聯合國設有職合國大會、職合國家安全理事會、職合國家經濟與社會理事會、職合國託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職合國秘書處等6個聯合國主要機構。
(簡稱安理會)是聯合國的6大主要機構之一。由中國、法國、俄羅斯、英國、美國五個常任理事國和10個非常任理事國組成。共有15個成員。
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安全理事會的主要責任是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包括其成員結構的安理會改革現正在審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