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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自說文史

    梁山泊下,林沖等投名狀已經等了三天。前兩天他空手而歸,王倫沒好臉色給他,甚至明言告訴林沖,如果再沒有那就不必再見了,直接下山吧。所幸,林沖等來了一個人,這個人放下擔子就跑。而後楊志跟來,與林沖大戰四五十回合不分勝負。

    原來,楊志是路過樑山泊,他要到東京去。

    原來,楊志之前押送花石綱,船翻石沉,他害怕被罰所以跑路了。現在得知皇帝大赦天下,赦免了罪責,所以他又帶著錢,打算到東京去買官。林沖搶的那個擔子,就是楊志的錢物。

    一擔子錢物應該不少,楊志怎麼會有這麼多錢?他從哪弄來的呢?

    在水滸之前,有楊志及其故事。比如《大宋宣和遺事》中,就提到楊志、孫立等十二人押送花石綱。不過,沒提到楊志花錢買官,所以這問題只能從原著找答案。

    要了解這個問題,先來看看楊志怎麼說的。

    那漢道:“灑家是三代將門之後,五侯楊令公之孫,姓楊名志……灑家今來收得一擔兒錢物,待回東京,去樞密院使用,再理會本身的勾當。打從這裡經過,僱倩莊家挑那擔兒,不想被你們奪了。”

    這是楊志告訴王倫的話。按楊志所說,這擔錢財是“收得”的。可問題是,他既不是黑社會,也不是官吏,他從哪裡收錢?又憑什麼收錢呢?難道是楊志搶來的,他撒謊了嗎?

    我個人以為,楊志沒有撒謊,這些錢財的確是收來的,收取的物件是他原先的部下,即幫著他一同押送花石綱計程車兵。

    生辰綱也罷,花石綱也罷,所謂“綱”,是指押送貨物的隊伍。唐代開始,押送大批貨物時,常常要用到很多車輛或者船隻,這些車輛船隻會分批次,每一批次也不止一輛車或者一艘船,通常是十兩車或船。

    比如水滸中,梁中書要讓楊志按往常的辦法,生辰綱分裝在十輛太平車上,撥十個廂禁軍監押著車,每輛車還派一名士兵看護。當楊志說不可行時,梁中書還說多派士兵。歷史上,花石綱和生辰綱一樣,每十艘船為一綱。

    每艘船上至少也得配備一名士兵,考慮到花石沉重,甚至高大,運輸極為不便。這樣看來,也許一艘船有兩三名士兵甚至更多,如此才合適。畢竟,一輛車也有兩名士兵。若按每船兩人來算,楊志的船隊,至少也得二十人。

    楊志的船隊在過黃河時,遇到風浪,船翻了,石頭沉入黃河中了。古代沒有“不可抗力因素”所以,楊志這趟差事不算無效,沒能很好地給皇帝辦事,這是要受到處罰的。而且,處罰不止楊志一人,整個隊伍都要受牽連。

    儘管皇帝已經大赦天下,但是楊志和這些士兵也只是無罪之身,沒有恢復原先的地位。要想回到當初,怎麼辦?花錢。到東京樞密院,打點關係,賄賂高俅,最好讓楊志再做制使,再帶著那些士兵去押送花石綱。

    這些士兵以楊志為代表,湊錢給他,讓他去處理這件事。所以,楊志才說那擔錢物是收來的。不過,聽楊志的意思,更像是他說服了別人,才收到這些錢物。如果說“湊”,似乎才是大家主動的。

    當然,這部分錢物中,應該也有楊志的部分,不過不會多,畢竟楊家已經沒落。

    我之前看電子版水滸,看到楊志對林沖說“灑家正在捉你這廝們”,還以為楊志是靠打強盜,黑吃黑搞到的錢。實際上,楊志說的是“灑家正要捉你這廝們”,是說他看到錢物被劫,前來捉人。

    一個“正在”,一個“正要”,一字之差,意思完全不一樣。所以,看書最好買實體書、正版,否則一些錯別字甚至標點符號,都會改變原文意思。

    至於說楊志監守自盜,更是荒謬。楊志全程都跟士兵在一起,他也沒殺士兵,後來也麻翻,怎麼可能盜生辰綱?

    後面白勝被抓,床底下也搜出一包白銀,顯然這是晁蓋等人劫取生辰綱之後,分給白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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