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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55241252431

    你這個問題,分成兩部分理解,如果是客戶提供了原材料,你生產完成後,賣回給客戶,但價格中不含有材料的價格,這樣可以視同委託加工,你只收取加工費,在加工費裡面包含了你自己購買輔助材料的部分價款。具體的會計分錄為:1.收到受託加工的材料時,按合同價(或不記錄實際金額)登記備查簿,領用時作相應的附註說明,不必做會計分錄。 2.對於加工過程中發生的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輔助材料 應付職工薪酬 製造費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規定發給委託方時: (1)確認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同時,在備查簿中將受託加工物資登出,與第一步相適應,相匹配。 問題二,賣出去的價格含有客戶提供的材料價格,對於這種情況,不能是委託加工的行為了,這種情況,你只能作為,購進材料-生產產品-銷售產品,視同的是你們自己購進材料,然後銷售產成品的情況了。分錄如此做:客戶提供材料時,你必然將這部分材料款先預付或者怎麼處理給客戶方,要不然,你賣產成品給對方時,產品中不可能含有材料的價款,因為對方不是傻子。不會白給你這部分材料的。所以: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現金)生產時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借:產成品 貸:生產成本銷售時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 2 # 藍風24

    1、收到來料時,不編制會計分錄,只對"受託加工來料"備查科目中對應的材料明細賬進行數額登記。

    2、領取"來料"及其他材料用於製造加工產品時,對"來料"領取的處理同上,對領取其他材料則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貨記"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時,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等科目。

    4、出口銷售收取加工費等,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結轉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5、來料加工貿易的核算出口企業從事來料加工業務應持來料加工登記手冊等,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憑此證明據以免徵工繳費的增值稅和消費稅。

    來料加工免稅收入應與其他出口銷售收入分開核算,對來料加工發生的運保傭應衝減來料加工銷售收入,不得在其他出口銷售中衝減。

    擴充套件資料:

    來料加工特點:

    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材料、輔助材料,製成品交外商銷售,加工企業只收取加工費。

    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料、材料、輔助材料、主件、配件和包裝材料,成品交外商銷售,但原材料進口與產品出口分別作價。外商除提供部分或全部原材料外,還提供一些機器裝置、工具、模具等,其價款一般從加工費中償還。

    採用來料加工貿易貿易形式,有利於充分發掘人力資源,增加外匯收入,提高工業生產技術,促進經濟發展。進行來料加工貿易的企業多佈置在勞動力或土地費用較低、交通方便且進出口貿易自由度較高的地區。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沒有這樣的爹媽,女兒過的比兒子好,爹媽不是祝福而是嫉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