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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狗不拴繩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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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2387614347109

    我遇見這樣的養狗者,“你怕狗就不會讓著邊上點”,再發展下去,狗不但是人的伴侶,地位都快起越人類了。

    管理部門收了費用發犬證,狗一旦咬了人,收費部門應該負有賠償責任嗎?

  • 2 # 晶湖

    小區內放狗咬人,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狂咬中的惡狗使得大家不敢出門,走路的紛紛躲避,影響小區內正常生活。

    造成人員傷亡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此時放狗咬人有故意為之,如同用刀子殺人是一樣的,應當嚴懲。

  • 3 # 使用者5771567374

    根據《家犬管理條例》縣級以上城市裡是禁止養狗的……

    應該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她、(他)恐怖襲擊。

  • 4 # 大爺48750924

    放狗咬人,這些人大多是有錢有勢人,或者說大多不是人,大多是壞人惡人,咬了人不是賠幾錢了事,一定要重判,因為放狗人不如狗,狗象主人,主人似狗……

  • 5 # 雨燕之音

    放狗咬人…1:如果是故意行為…傷害到人的以"故意傷害罪“論處。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殺人罪"論處。2:沒有盡責(拴控)以"過失傷害及過失殺人"罪論處。狗…(特別是禁止飼養犬種及大形犬)處於自由狀態(戶外及公共場合),狗主…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 6 # 小晉找房

    故意放狗咬人的,屬於故意傷害行為,對被咬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數額按實際造成的損失確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等!

    該情況是輕則負民事責任,重則負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責任,至於賠多少無法定論,須經協商、調解或法院判決而定,望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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