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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430807591406

    比賽中,兩隊輪流攻守:當進攻球員成功跑回本壘,就可得1分。九局中得分最高的一隊就勝出。

    兩隊比賽,每隊各有9人,兩隊輪流攻守。攻隊隊員在本壘依次用棒擊打守隊投手投來的球,並乘機跑壘,能依次踏過1、2、3壘並安全回到本壘者得一分。

    守隊截接攻隊擊出之球后可以持續碰觸攻隊跑壘員或持球踏壘以“封殺”跑壘員,當球落地之前防守隊員如果接住球,則稱之為跑壘員被“截殺”,如果投手對擊球者投出三個“好”球,則跑壘者被“三振出局”。

    攻隊3人被“殺”出局時,雙方即互換攻守。兩隊各攻守一次為一局,正式比賽為9局,以得分多者獲勝。守隊隊員按其防守位置及職責規定名稱如下:投手,捕手,1壘手,2壘手,3壘手,游擊手,左外野手,中堅手,右外野手。

    攻隊入場擊球的隊員叫擊球員。合法擊出界內球且沒有被場上防守人員截殺時,該擊球員應即跑壘,稱為“擊跑員”,當投手投出四個壞球或者讓球接觸到跑者身體,則跑者“保送”上一壘。 擊跑員安全進入1壘後,即稱為“跑壘員”。

    擴充套件資料:

    棒球的裁判規定:

    正式比賽需4名裁判員(當季後賽時,裁判會增加到六位,多了兩個邊線裁判),1人為主審(又稱為司球裁判),其餘3人為司壘裁判。

    主裁判位於本壘及捕手身後,主要職責為宣判投手的“好”或“壞”球;宣佈擊球員的“擊”和“球”數;判定攻方是得分抑或出局;判定“界內球”,“界外球”或“擦球棒”處理,宣判雙方違反規則的行動;宣佈比賽結果。

    司壘裁判負責1、2、3壘位附近的裁判工作;宣判跑壘員是安全還是出局;是否有阻擋,妨礙對方或其他犯規行為;處理踏漏壘及其他問題,並協助主裁判執行規則,使比賽順利進行。

    此外,還有2-3名記錄員負責記錄和技術統計。也有的正式比賽再增加2名外場司線裁判員,其職責為判定落在外野遠處的球是界內還是界外球,外野手是否合法接殺,是否擊出全壘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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