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對官員相當優厚的,官員俸祿之厚,在中國曆代封建王朝中是數一數二的。明清官員俸祿微薄,如果靠俸祿餬口,是比較寒酸的。宋朝宰相的俸祿就是明朝的五倍。宋代俸祿包括正俸(錢)、祿粟(米)、職錢、公用錢、職田、茶湯錢、給卷(差旅費)、廚料、薪炭等許多令人眼花繚亂的名目,大多均以錢支付。還有謙人(僕役)、衣料(官員使喚之僕役,每人每年糧食折錢3000文,綢絹每匹折錢一貫,布每匹350文,綿每兩40文等)等等,不一一列舉。此外朝廷還時常給予賞賜。宋初基本沿襲後周之制,採用俸戶制。太宗初年廢俸戶制,本官月俸給1/3錢,2/3實物。初期俸祿較低,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首次大幅度加薪,仁宗嘉佑年間正式制定"祿令",如規定宰相、樞密使月俸料300貫,春、冬衣服各賜綾20匹、絹30匹、冬棉100兩,每月祿粟各100石,謙人衣糧各70人,每月薪(柴草)1200束,每年炭1600秤,鹽7石等。元豐改制,調整了官階與俸祿,又有增加。南宋初,財政困窘,俸給和米麥均減半支給。宋朝的俸祿制度非常複雜,如仁宗年間定41等,每等內依官職不同又多少有差,詳參見《宋史 職官志》。宰相、樞密使一級的高官,每月俸錢三百千(即三百貫),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綿百兩,祿粟月一百石;地方州縣官員,大縣(萬戶以上)縣令每月二十千,小縣縣令每月十二千,祿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還有各種補貼,如 茶、酒、廚料、薪、蒿、炭、鹽諸物以至餵馬的草料及隨身差役的衣糧、伙食費等,數量皆相當可觀。宋真宗時外任官員不得攜帶家屬,而家屬的贍養費則由官府財政供應,月供米、面、羊等生活用品。此外,還有“公用錢”(即招待費),如節度使兼使相公用錢可高達二萬貫,而且上不封頂,“用盡續給,不限年月”。公用錢之外,又有“職田”。諸路職官,各有職田,兩京、大藩府四十頃,次藩鎮三十五頃,直至邊遠的小縣,尚有七頃。且“外官佔田,多逾往制”,由佃戶租種,官員坐享其成。注:一般的朝代,一兩白銀兌等於一貫銅錢,三百千(三百貫)就是300兩銀子宋史 食貨志》及《續資治通鑑》均提到自真宗朝開始因白銀存量偏少不足以趕上經濟的發展,銀價不斷上漲,基本上是2000個以上的銅錢當銀一兩。銀子的購買力:宋朝,1兩基本上可以買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計算,1兩銀子相當於人民幣近924—1848元;(一說宋石為96斤,就相當於1兩銀子672—1344元)具體演算法是:根據《宋史 食貨志》提到“熙、豐以前,米石不過六七百”和《宋史 職官志》“每鬥(米)折錢三十文”的記載,姑且以2000個銅錢折銀一兩計算,太平時期米價是1石600-300錢。1兩基本上可以買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計算,1兩銀子相當於人民幣近924—1848元;(一說宋石為96斤,就相當於1兩銀子672-1344元)。 米的價格按現在的每斤約1.75元人民幣計算(一般1.5元~2元,取中間值)宋朝 七品縣令(小縣)是每月12兩的話,一兩相當於人民幣近924—1848元的話,他的月薪就是11088~22178元人民幣/一兩是672—1344元的話,月薪就是8064~16128元人民幣,相當的優厚啊\還按購買力算, 清朝中晚期一兩銀子價值人民幣150—220元左右;明朝中期價值人民幣600—800元;北宋朝中期600元—1300元(或1000—1800元);盛唐時期2000—4000元。隨著朝代的更迭,銀子的購買力在下降。古代王爺只是一個封號,代表一定尊貴的地位,並不是官職,光王爺這個封號並不能管轄事務,但卻有一定的朝廷奉祿。王爺的等級還有一定區別,如親王,郡王。親王一般只封皇帝的嫡親,郡王比親王低一級,只封皇帝的表親。但個別有大功的臣子也會封王,比如唐代的郭子儀,宋代的岳飛。封王制度在各個朝代有很大變動,拿唐代打個比方,一字王都是親王,如秦王,潞王,庸王,齊王等;二字王則是郡王,如淮安王,江夏王等。但漢代就不是這樣。清代皇族按地位從高到低稱乎一次是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王爺這個封號雖不是官職,並沒有實質管轄權力,但做王爺的人都有一定的官職。是王爺就有一個起始官職,也就是當皇族子北封王那一天,就按其地位等級封一個最低限度的官職,之後就全憑自己了,能力強的可以繼續往上爬,能力差的也有個最低權力保障,一些犯重罪的皇族,也有可能被免官。這個最低限度,不同級別的王爺在不同朝代也不一樣,拿唐代來說,親王的起始官職是正四品。也就是說王爺是個封號不是官職,但做王爺的人往往兼任官職。官職大小跟他的王爺地位沒有絕對關係,只有最低限度,能力大的人官位可以無限大。比如唐太宗李世民在未登基前為秦王(親王),唐高祖李淵的二兒子,最多時曾兼任七個官職,從一品到四品,文武都有。但他的許多沒有特殊本事的兄弟,終老都只是最低限度的四品官。
北宋對官員相當優厚的,官員俸祿之厚,在中國曆代封建王朝中是數一數二的。明清官員俸祿微薄,如果靠俸祿餬口,是比較寒酸的。宋朝宰相的俸祿就是明朝的五倍。宋代俸祿包括正俸(錢)、祿粟(米)、職錢、公用錢、職田、茶湯錢、給卷(差旅費)、廚料、薪炭等許多令人眼花繚亂的名目,大多均以錢支付。還有謙人(僕役)、衣料(官員使喚之僕役,每人每年糧食折錢3000文,綢絹每匹折錢一貫,布每匹350文,綿每兩40文等)等等,不一一列舉。此外朝廷還時常給予賞賜。宋初基本沿襲後周之制,採用俸戶制。太宗初年廢俸戶制,本官月俸給1/3錢,2/3實物。初期俸祿較低,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首次大幅度加薪,仁宗嘉佑年間正式制定"祿令",如規定宰相、樞密使月俸料300貫,春、冬衣服各賜綾20匹、絹30匹、冬棉100兩,每月祿粟各100石,謙人衣糧各70人,每月薪(柴草)1200束,每年炭1600秤,鹽7石等。元豐改制,調整了官階與俸祿,又有增加。南宋初,財政困窘,俸給和米麥均減半支給。宋朝的俸祿制度非常複雜,如仁宗年間定41等,每等內依官職不同又多少有差,詳參見《宋史 職官志》。宰相、樞密使一級的高官,每月俸錢三百千(即三百貫),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綿百兩,祿粟月一百石;地方州縣官員,大縣(萬戶以上)縣令每月二十千,小縣縣令每月十二千,祿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還有各種補貼,如 茶、酒、廚料、薪、蒿、炭、鹽諸物以至餵馬的草料及隨身差役的衣糧、伙食費等,數量皆相當可觀。宋真宗時外任官員不得攜帶家屬,而家屬的贍養費則由官府財政供應,月供米、面、羊等生活用品。此外,還有“公用錢”(即招待費),如節度使兼使相公用錢可高達二萬貫,而且上不封頂,“用盡續給,不限年月”。公用錢之外,又有“職田”。諸路職官,各有職田,兩京、大藩府四十頃,次藩鎮三十五頃,直至邊遠的小縣,尚有七頃。且“外官佔田,多逾往制”,由佃戶租種,官員坐享其成。注:一般的朝代,一兩白銀兌等於一貫銅錢,三百千(三百貫)就是300兩銀子宋史 食貨志》及《續資治通鑑》均提到自真宗朝開始因白銀存量偏少不足以趕上經濟的發展,銀價不斷上漲,基本上是2000個以上的銅錢當銀一兩。銀子的購買力:宋朝,1兩基本上可以買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計算,1兩銀子相當於人民幣近924—1848元;(一說宋石為96斤,就相當於1兩銀子672—1344元)具體演算法是:根據《宋史 食貨志》提到“熙、豐以前,米石不過六七百”和《宋史 職官志》“每鬥(米)折錢三十文”的記載,姑且以2000個銅錢折銀一兩計算,太平時期米價是1石600-300錢。1兩基本上可以買到4-8石大米,以宋石66公斤計算,1兩銀子相當於人民幣近924—1848元;(一說宋石為96斤,就相當於1兩銀子672-1344元)。 米的價格按現在的每斤約1.75元人民幣計算(一般1.5元~2元,取中間值)宋朝 七品縣令(小縣)是每月12兩的話,一兩相當於人民幣近924—1848元的話,他的月薪就是11088~22178元人民幣/一兩是672—1344元的話,月薪就是8064~16128元人民幣,相當的優厚啊\還按購買力算, 清朝中晚期一兩銀子價值人民幣150—220元左右;明朝中期價值人民幣600—800元;北宋朝中期600元—1300元(或1000—1800元);盛唐時期2000—4000元。隨著朝代的更迭,銀子的購買力在下降。古代王爺只是一個封號,代表一定尊貴的地位,並不是官職,光王爺這個封號並不能管轄事務,但卻有一定的朝廷奉祿。王爺的等級還有一定區別,如親王,郡王。親王一般只封皇帝的嫡親,郡王比親王低一級,只封皇帝的表親。但個別有大功的臣子也會封王,比如唐代的郭子儀,宋代的岳飛。封王制度在各個朝代有很大變動,拿唐代打個比方,一字王都是親王,如秦王,潞王,庸王,齊王等;二字王則是郡王,如淮安王,江夏王等。但漢代就不是這樣。清代皇族按地位從高到低稱乎一次是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王爺這個封號雖不是官職,並沒有實質管轄權力,但做王爺的人都有一定的官職。是王爺就有一個起始官職,也就是當皇族子北封王那一天,就按其地位等級封一個最低限度的官職,之後就全憑自己了,能力強的可以繼續往上爬,能力差的也有個最低權力保障,一些犯重罪的皇族,也有可能被免官。這個最低限度,不同級別的王爺在不同朝代也不一樣,拿唐代來說,親王的起始官職是正四品。也就是說王爺是個封號不是官職,但做王爺的人往往兼任官職。官職大小跟他的王爺地位沒有絕對關係,只有最低限度,能力大的人官位可以無限大。比如唐太宗李世民在未登基前為秦王(親王),唐高祖李淵的二兒子,最多時曾兼任七個官職,從一品到四品,文武都有。但他的許多沒有特殊本事的兄弟,終老都只是最低限度的四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