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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虎媽戰紀

    讓孩子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要有三個方法。1、用同理心引導孩子,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給他人造成的痛苦。比如孩子之間打架,搶東西,或不小心傷害別人。

    2、讓孩子承擔自然後果。比如孩子不吃飯,錯過吃飯時間就沒有任何東西吃,一直到下次開飯時間。如果孩子腸胃沒問題,他們應該不喜歡飢餓的感覺。再如孩子丟東西,那就沒得玩、沒得用,或用自己的零花錢買。

    3、硬性規則。比如涉及到人身安全的一些規則,或者一些不好的行為明確告訴孩子不可以。如果犯錯了就要收到懲戒。

    說到孩子的錯誤,家長在孩子幼時應多給孩子一些試錯的機會,這對孩子來說也是種探索學習。

  • 2 # 思珩禮院

    教育的本質是言傳身教,小孩子對於是非的認知不足,所以我們家長在教育小孩的時候,應該從自身開始教育。

    希望小孩子孝敬父母,你就要孝敬父母

    希望小孩子脾氣好,你就不能在他面前發脾氣希望小孩子知錯就改,你做錯事的時候要有認錯和改正的態度。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

    言傳身教,小孩子才更容易接受和理解。

    希望可以幫到您。

  • 3 # 快樂的瓜刨

    我家庭對自家倆孩子(雙胞胎)做錯事的態度是,為使孩子認識到錯誤不再犯,一般使用教育道理並輔以懲罰機制(合適使用年齡3-7歲):耐心教育講道理(指出事件的危害、後果及換位思考等)、約定做錯事的懲罰手段,比如:譴責、自行補救措施、罰站、適當體罰等。

    平時生活中做好孩子的錯對的認知

    我家庭一般將孩子做錯事的行為分為兩種:做錯事和做壞事。

    1、做錯事

    主要針對孩子的行為不端正,對別人沒有影響的事,比如:私自偷零食、玩手機、看電視、說大話、故意漏做作業、向別人討零食等行為。

    這些行為只危害到孩子自己,對他們的懲罰一般是使用道理教育、罰站、自行補救措施等手段,目的是希望他們認識到做錯誤的事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其實孩子一般都會認識到這些是錯事,只是不能控制自身行為)

    對孩子屢錯屢犯行為,我家庭會適當加大懲罰力度,進行適當的體罰,使他們深有“痛”感(自行理解),遇到類似的事時會“三思而行”。(他們會自行判斷收穫與代價是否值得,形成心理和行為慣性後,他們就自然會規避這些錯誤的事情,甚至在外面玩耍時會阻止其他小朋友的錯誤行為)。

    比如我孩子在5歲時,有一天晚上我們發現客廳的餅乾突然少了,便知道是他們偷了吃,把他們叫過來問話,都不肯承認,我們就教育他們說:不給你們吃餅乾是因為吃了會喉嚨發炎,發炎就會感冒發燒,我們就要花很多錢帶你們去看病,你們還得打針吃藥。你們不承認,我就開啟監控(其實沒有)看,在壓力之下,他們最終承認了偷吃,既然到這份上,我老公就根據他們偷吃和說大話兩個行為,每人領了五衣架,罰站了三個小時(從晚上10到凌晨1點),並且禁止一週之內看電視。自此之後,他們再也沒有偷吃過禁止他們吃的東西的行為。

    錯誤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要重複錯誤。——周恩來

    還有很多類似的事的,我們都是不厭其煩地教育,然後教育無效之下,就採取行為,原則就是一定要讓他們知道做錯事是要代價的。

    2、做壞事

    這個主要是針對孩子對別人有影響的行為,比如:學人罵髒話、向其他小朋友吐口水、拿著玩具槍到處晃人臉、不尊重大人、破壞其它人物品、在陽臺上丟小物件等。

    我家庭自他們三歲起就非常注意孩子這種行為,基本上發現即進行全方面的綜合懲罰手段:道理教育、罰站、自行補救措施、適當體罰等一起,讓他們“痛”到入肉,“痛”到入心。從小就形成條件反射的本能規避意識。

    我家庭對孩子這些“做壞事”行為是絕對不容忍的,教育之餘肯定讓他們“痛”得入心。

    我孩子也是在5歲時,發現他們有在陽臺往樓下丟紙飛機、紙巾、沙子的壞習慣,我連續說了一週左右大道理無效,我老公便定下了規格:丟一件東西打一衣架,哪隻手丟打哪隻,不再教育。他們連續被打哭了兩天後,第三天就把這壞習慣改掉了。

    家長教育孩子“做錯事”和“做壞事”的觀念,有利於孩子成長過程中區分自我約束行為和法律禁止不可為的概念。

    《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規定,中小學任課教師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採取責令學生站立、慢跑等教育懲戒措施。家長需要從小教育孩子的是非觀,並長期堅持

    我們一直認為,孩子的不良習慣和行為,不能只看到孩子的問題,更要看到家長自己的問題。

    如果家長從小教育孩子,灌輸他們是非觀,在長期的潛移默化之下他們的行為就會向好,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即使做錯事了,也有改掉的心理和思維習慣。

    但如果家長平日不教育,一味放縱,甚至有鼓勵孩子惡習的行為(自己小孩欺負別的小孩時,家長居然有成就感,認為孩子長大後有出息),待孩子惡習成形,再來讓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把錯誤改掉,就是一件很難的事了。

    家長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責任人,教育孩子責無可卸。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朱熹最後要說的一句是,家庭能包容“熊孩子”的錯事、壞事行為,但社會不會包容,只會給以懲罰和教訓。

  • 4 # 全職虎媽

    “好孩子是誇出來的”誇獎和鼓勵能讓孩子意識到自己是對的,且能有更多的正向行為。但當孩子犯錯是恰到好處的批評,能讓孩子認識到自己是錯的。批評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不同年齡段的孩子犯錯批評方式是不同的:

    1.2歲以內的孩子。內心特別嬌弱,即使犯錯我們也不要過於嚴厲的懲罰和批評,給他的內心完成陰影。

    2.3-5歲的孩子已經能聽明白道理了,這時候你可以給孩子制定一些的規矩,告訴他如果犯錯了會按照規矩接受懲罰。比如“獨處和限時”是這個年齡段孩子可以採用的懲罰方法。

    3.6歲以上的孩子已經有一些是非觀念了,這時候家長最好提前和孩子一起制定好規則,告訴他逾越了規則就要受到......懲罰。但這時候家長有時也要思考一下孩子為什麼犯錯? 有些孩子犯錯是為了引起家長的注意,加上語言能力表達不夠強,就故意通過犯錯來獲得家長的注意。

    總之對待犯錯一定要冷靜,換位思考一下,孩子為什麼犯錯?也讓孩子學會換位思考?在孩子犯錯中教會孩子成長。懲罰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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