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
王存字正仲,潤州丹陽人。從小善於讀書,十二歲時,辭別親人在江西拜師,五年才歸。當時讀書人正崇尚雕飾文辭,王存惟獨寫古文幾十篇,鄉老先生見到這些古文,自認為不及。
慶曆六年(1046),登進士第,調任嘉興主簿,提升為上虞縣令。豪門大族殺人,很久沒有人敢過問,王存到任,審察到是州吏接受賄賂,豪門大族於是賄賂其他官員變改其獄案,王存反而被免職離去。過了很長時間,王存被授予密州推官。王存潔身自重,被歐陽修、呂公著、趙概所知遇。治平年中,入為國子監直講,升任秘書省著作佐郎,歷任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史館檢討、知太常禮院。王存原來與王安石相厚,王安石當權,多次引薦相互論事,意見不合,就辭謝沒有前去。王存在三館累年,沒有稍稍貶低別人以希求進用。皇帝曾在便殿召見他,連連上書指陳時政,因而涉及大臣,無所附會,都是當時人難以說出的事情。
元豐元年(1078),神宗察知他忠實不偏私,以他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注。當時起居注雖然每天侍隨,但奏事必須稟承中書等待旨令。王存請求恢復唐代貞觀左右史執筆隨宰相入殿的成例,神宗贊成王存的意見,聽任直接上前奏事,這是從王存開始的。
第二年,王存以右正言、知制誥、同修國史的身份兼判太常寺。論在祭壇合祭天地為不符合古制,應像《周禮》規定的那樣親自祭祀北郊。官制實行,神宗急於用人,王存請求自熙寧年以來眾臣因論事獲罪,或者因貽誤被貶斥但真心忠誠沒有大的過失的人,隨其才能召用提升,以備官府差使。王存的話符合神宗的心意,因此而收錄提拔了很多人。王存又說:“赦令出自陛下的恩惠,但近年議論法令治理獄案的人,多請求不用赦降原減。官衙禁止進見,本來是防止請託,但弔祭死者慰問疾病,一切都予杜絕,都不是適宜的。”執政大臣不高興。
元豐五年(1082),升任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京城傍河的居民,謀取開鑿汴河堤防以自行擴大地盤,有人請命培植修築恢復原樣,又審察百姓屋舍侵佔官道的使退還。這二個計謀出自宦官,已有詔命了。王存說:“這是我的職責。”入朝上言此事。當天馳放築堤的工役,京城人歡呼互相慶賀。王存進官樞密直學士,改任兵部尚書,轉任戶部尚書。神宗去世,哲宗即位,永裕陵財政費用,沒有超過時間即宣告備辦,宰相乘機又把王存移任兵部尚書。太僕寺請求內外馬事得專線通達,不要隸屬駕部。王存說:“這樣,官制破壞了。先帝糾正省、臺、寺、監的職權,使互相牽制,不可以曲從有關部門便利,而敗壞已經形成的制度。”元祐初年,王存還任戶部尚書,堅決辭謝不接受。元祐二年(1087),授任中大夫、尚書右丞。元祐三年,升任尚書左丞。
有人建議廢除京畿內保甲,王存說:“現在京師兵員越來越削弱,又廢除保甲不予教練,這不是國家根本長久之計。何況先帝不畏艱難而為之,既然已經就緒,無故而廢除它,這不行。”門下侍郎韓宋史維被罷免,王存說:“除去一個正直的人,天下失望,忠臣喪氣,讒言邪佞之人將爭相進用了。”又論杜純不應罷免侍御史,王覿不應罷免諫官的職務。
四方各地上奏審判定案大法,刑部援引舊例請求寬大,尚書省屢以無可寬恕拒絕。王存說:“這是祖宗的制度。官員想救他,但朝廷破例殺他,可以嗎?”又說:“近來廢除進士專經一科,雜試詩賦,有失先帝貶退詞律、崇尚經術的心意。”黃河決口向北流已幾十年,水官建議歸回舊有的河道,王存爭論說:“原有的河道已經增高,水性趨下,白白浪費財力,恐怕不會成功。”最終停止了這一工役。蔡確以寫詩怨恨毀謗獲罪,王存與範純仁想減輕他的罪行,蔡確再貶新州,王存也被罷免,以端明殿學士的身份知蔡州。開始,王存移任兵部,是蔡確之力。到這時,因為蔡確而被罷免,士大夫稱讚王存能不記前嫌。一年多後,加官資政殿學士、知揚州。揚州、潤州相距一條河,用以前宰相的舊例,王存得以在逢年過節時訪家上墳,拿出皇帝賜給的錢分給鄰里,又備辦酒食召見父老,親自與他們互相敬酒,家鄉人傳為美談。
召為吏部尚書。當時,在朝廷朋黨之論漸烈,王存對哲宗說:“人臣各樹黨羽,互相傾軋,誠然不可助長,但如果不明察,那麼濫及好人。慶曆年中,有人指責韓琦、富弼、范仲淹、歐陽修為朋黨,幸賴仁宗聖明,不為所迷惑。今天果真有進此說的,希望陛下明察。”
紹聖初,因年老請求辭官,提舉崇禧觀,遷右正議大夫致仕。按照舊制,應得太子少保、少傅,議者指責王存曾建議歸還西夏侵地,所以減除他的恩典,不久降為通議大夫。王存曾經悲傷近世學士貴為公卿,但祭祀其先人,只遵循平民的禮制。等到告老回鄉建築居所,首先營造家廟。建中靖國元年(1101),王存去世,終年七十九歲。贈左銀青光祿大夫。
王存性情寬厚,平素居處謙恭謹慎,不做欺詐過激的事,至於他所堅守的,則剛強不可以剝奪。司馬光曾說:“一同在萬馬賓士中能駐足的人,當數王存啊!”
譯文:
王存字正仲,潤州丹陽人。從小善於讀書,十二歲時,辭別親人在江西拜師,五年才歸。當時讀書人正崇尚雕飾文辭,王存惟獨寫古文幾十篇,鄉老先生見到這些古文,自認為不及。
慶曆六年(1046),登進士第,調任嘉興主簿,提升為上虞縣令。豪門大族殺人,很久沒有人敢過問,王存到任,審察到是州吏接受賄賂,豪門大族於是賄賂其他官員變改其獄案,王存反而被免職離去。過了很長時間,王存被授予密州推官。王存潔身自重,被歐陽修、呂公著、趙概所知遇。治平年中,入為國子監直講,升任秘書省著作佐郎,歷任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史館檢討、知太常禮院。王存原來與王安石相厚,王安石當權,多次引薦相互論事,意見不合,就辭謝沒有前去。王存在三館累年,沒有稍稍貶低別人以希求進用。皇帝曾在便殿召見他,連連上書指陳時政,因而涉及大臣,無所附會,都是當時人難以說出的事情。
元豐元年(1078),神宗察知他忠實不偏私,以他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注。當時起居注雖然每天侍隨,但奏事必須稟承中書等待旨令。王存請求恢復唐代貞觀左右史執筆隨宰相入殿的成例,神宗贊成王存的意見,聽任直接上前奏事,這是從王存開始的。
第二年,王存以右正言、知制誥、同修國史的身份兼判太常寺。論在祭壇合祭天地為不符合古制,應像《周禮》規定的那樣親自祭祀北郊。官制實行,神宗急於用人,王存請求自熙寧年以來眾臣因論事獲罪,或者因貽誤被貶斥但真心忠誠沒有大的過失的人,隨其才能召用提升,以備官府差使。王存的話符合神宗的心意,因此而收錄提拔了很多人。王存又說:“赦令出自陛下的恩惠,但近年議論法令治理獄案的人,多請求不用赦降原減。官衙禁止進見,本來是防止請託,但弔祭死者慰問疾病,一切都予杜絕,都不是適宜的。”執政大臣不高興。
元豐五年(1082),升任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京城傍河的居民,謀取開鑿汴河堤防以自行擴大地盤,有人請命培植修築恢復原樣,又審察百姓屋舍侵佔官道的使退還。這二個計謀出自宦官,已有詔命了。王存說:“這是我的職責。”入朝上言此事。當天馳放築堤的工役,京城人歡呼互相慶賀。王存進官樞密直學士,改任兵部尚書,轉任戶部尚書。神宗去世,哲宗即位,永裕陵財政費用,沒有超過時間即宣告備辦,宰相乘機又把王存移任兵部尚書。太僕寺請求內外馬事得專線通達,不要隸屬駕部。王存說:“這樣,官制破壞了。先帝糾正省、臺、寺、監的職權,使互相牽制,不可以曲從有關部門便利,而敗壞已經形成的制度。”元祐初年,王存還任戶部尚書,堅決辭謝不接受。元祐二年(1087),授任中大夫、尚書右丞。元祐三年,升任尚書左丞。
有人建議廢除京畿內保甲,王存說:“現在京師兵員越來越削弱,又廢除保甲不予教練,這不是國家根本長久之計。何況先帝不畏艱難而為之,既然已經就緒,無故而廢除它,這不行。”門下侍郎韓宋史維被罷免,王存說:“除去一個正直的人,天下失望,忠臣喪氣,讒言邪佞之人將爭相進用了。”又論杜純不應罷免侍御史,王覿不應罷免諫官的職務。
四方各地上奏審判定案大法,刑部援引舊例請求寬大,尚書省屢以無可寬恕拒絕。王存說:“這是祖宗的制度。官員想救他,但朝廷破例殺他,可以嗎?”又說:“近來廢除進士專經一科,雜試詩賦,有失先帝貶退詞律、崇尚經術的心意。”黃河決口向北流已幾十年,水官建議歸回舊有的河道,王存爭論說:“原有的河道已經增高,水性趨下,白白浪費財力,恐怕不會成功。”最終停止了這一工役。蔡確以寫詩怨恨毀謗獲罪,王存與範純仁想減輕他的罪行,蔡確再貶新州,王存也被罷免,以端明殿學士的身份知蔡州。開始,王存移任兵部,是蔡確之力。到這時,因為蔡確而被罷免,士大夫稱讚王存能不記前嫌。一年多後,加官資政殿學士、知揚州。揚州、潤州相距一條河,用以前宰相的舊例,王存得以在逢年過節時訪家上墳,拿出皇帝賜給的錢分給鄰里,又備辦酒食召見父老,親自與他們互相敬酒,家鄉人傳為美談。
召為吏部尚書。當時,在朝廷朋黨之論漸烈,王存對哲宗說:“人臣各樹黨羽,互相傾軋,誠然不可助長,但如果不明察,那麼濫及好人。慶曆年中,有人指責韓琦、富弼、范仲淹、歐陽修為朋黨,幸賴仁宗聖明,不為所迷惑。今天果真有進此說的,希望陛下明察。”
紹聖初,因年老請求辭官,提舉崇禧觀,遷右正議大夫致仕。按照舊制,應得太子少保、少傅,議者指責王存曾建議歸還西夏侵地,所以減除他的恩典,不久降為通議大夫。王存曾經悲傷近世學士貴為公卿,但祭祀其先人,只遵循平民的禮制。等到告老回鄉建築居所,首先營造家廟。建中靖國元年(1101),王存去世,終年七十九歲。贈左銀青光祿大夫。
王存性情寬厚,平素居處謙恭謹慎,不做欺詐過激的事,至於他所堅守的,則剛強不可以剝奪。司馬光曾說:“一同在萬馬賓士中能駐足的人,當數王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