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四大教育體系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上的對外開放,文化交流也日益頻繁起來,世界上較有影響的音樂教育體系和教學方法透過各種傳播媒介傳入中國,推動了中國音樂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發展。在學校、幼兒園,呈現了音樂教育內容與形式的多樣化。
達爾克洛茲(1865-1950)是瑞士音樂教育家。他建立了著名的“體態律動學”。體態律動學音樂教學法主要特點是把音樂與身體的感應和運動緊密結合起來。即讓學生透過身體來體驗節奏感,從而培養學生們的想象力、創造性,使學生們在課堂上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訓練學生耳聰目明,反應敏捷。
生活中我們常常看到,當幼兒聽音樂時,會自然而然地搖頭晃腦、手舞足蹈,這就是生理和心理兩方面同時產生強烈反應的表現。所以,音樂教育也應同時從身心兩方面去啟發、去引導和訓練幼兒,讓孩子從一開始接觸音樂就習慣於同時從身心兩方面去感受音樂,做到不僅心理上對音樂有所感受,而且生理上整個肌體也能感受音樂節奏、音樂的呼吸和情緒起伏的律動,這樣就能使學生真正地感受音樂、理解音樂的精髓,所以身體的動作本身就是音樂的化身,身體的動作產生於音樂,反過來音樂也體現在身體動作中。這樣的身體動作才是真正充滿生命力的。
達爾克絡茲全部教學法包括三個部分,除體態律動學外還有視唱—節奏性視唱、即興兩部分。這裡不再一一詳述。
柯達伊教學法是由匈牙利著名作曲家和音樂教育家柯達伊·左爾坦(1882-1967)倡導和建立的音樂教育體系和教學法。他認為器樂文化永遠不可能成為大眾的文化,只有歌唱,才能屬於每一個人。所以,該體系以集體歌唱為主要教學形式,教材大多取材於匈牙利民歌或以本民族風格創作的多聲部合唱,以五聲音階為視唱教學的支柱,採用首調唱名法及柯爾文手勢等教法,有高度嚴謹的結構系統性。
他非常重視兒童的早期音樂教育,所以無論從教材的選擇還是教學順序的安排上都充分考慮兒童的接受能力和特點。比如,在節奏方面,從適合兒童自身活動的節奏特點(行走合乎四分音符,跑步合乎八分音符)入手,在曲調方面,從幼兒發聲最早、最自然的音調下行小三度(Sol-mi )起步。幼兒的啟蒙教育雖然是初步的,簡單的,但它應是正規的入門,需要素質較高的音樂教師。
卡爾·奧爾夫(1895-1982)德國音樂教育家、作曲家。奧爾夫音樂教學法是他與同代人及其後繼者共同創造發展的一種卓有成效的、在世界上具有廣泛影響的音樂教學體系。“元素性音樂教育”是該體系的獨創的風格和特點。
元素性音樂又稱原始性音樂,奧爾夫本人稱它為“Elementare Musik"。所謂元素性的音樂,就是最原本、最樸實的音樂素材,如音樂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節奏;節奏中運用最簡易的不斷反覆的固定節奏型;旋律中用最易唱的五聲音階,調式中採用最常用的大、小調等,這些最“原始的”、“原本的”、“基礎的”音樂最適合於兒童的音樂啟蒙。
在奧爾夫音樂教學法中,說白、演唱、奏樂、舞蹈等埃雷門塔音樂要素及相應的“樂器”,它們都是教學的手段或工具。而且這些樂器和形式具有多種組合的可能性,特別要取決於教師和學生的創造力、師生間相互促程序度及即興合作水平。所以,埃雷門塔音樂旨在從兒童自身的本能和興趣出發,尊重兒童,充分調動兒童的主動性與參與意識,最大限度的發掘兒童的潛力和創造力。重在教學過程,而不僅僅是結果。
鈴木教學法是日本小提琴演奏家、音樂教育家鈴木鎮一創立的,他從幼兒毫不費力的掌握語言的過程中受到啟發而創立了幼兒小提琴教學法。他運用這種“祖國語言教學法”形成了稱為“才能教育”的鈴木教學法。
鈴木教學法注重早期教育和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這是這一教學法的核心。這一教學法是建立在人的能力並非天生就有,而是靠客觀環境和正確的教育方法形成這一基本認識的。鈴木有一整套培養幼兒學習小提琴的方法—從激發興趣開始:零歲開始聽音樂,2歲左右在遊戲中接觸小提琴,耐心誘發學習的願望;在3歲左右透過比賽激發其好勝的心理,使之努力學習奮發向上。鈴木認為,一切能力的形成都取決於上千次的重複刺激,每一次重複不是單純的,而是不斷提出新要求,使兒童們消除因反覆練習而產生的厭煩情緒。
鈴木教學法重視選擇最優秀的教師和教材來教孩子。他認為,教師不僅應有淵博的知識,更應有一顆愛心與耐心,並讓兒童一開始就聽世界音樂大師演奏、演唱的名曲,以培養他們的思維能力和想象力。
以上簡單介紹了四大音樂教育流派的思想與精神。現將四大流派的異同點歸結為以下五點:
1.各自獨立而完整的音樂教育體系
奧爾夫體系是在達爾克洛茲體態律動學的啟示下,透過自己的教學實踐建立起來的,他吸取了體態律動學的精髓,充分突出了節奏第一,音樂與動作結合的要點,而又有所發展。奧爾夫的教育體系是開放的,非結構性的。他從來不把自己所運用的方法看成是固定不變的程式,認為音樂教育的教材與教法必須因時、因地、因人而異。奧爾夫本人說過:“我的《學校音樂教材》僅僅是提供範例,絕不是樣本”。柯達伊體系則更多地繼承著傳統,比較嚴謹和固定。在他本人的努力下,匈牙利的音樂教育形成了一個統一的體系,其教材教法是系統性的,併成為官方規定的學校音樂教程。鈴木教學的教材、教法有著獨特的體系,並在鈴木思想的指導下,日本各行各業湧現出一批批優秀的人才。
2.各具特色的教學法
達爾克洛茲的體態律動學對音樂教育的改革,尤其是對基礎樂感的教育和培養有很大的貢獻,它從根本上改變了只從紙面上、理性上去學習音樂,而變成從動作上、律動上、生理上去感受音樂。使音樂學習充滿了生命力。“奧爾夫”以器樂教學為特色,以節奏為基礎,運用各種聲勢,採用即興教學的形式更大限度的發展學生的創造力,發展兒童的個性。“柯達伊”以聲樂為主,建立了完善的視唱體系,進行高標準的聽音、讀譜、記譜訓練和出色的合唱教學,要求在輕柔、優美、和諧的活動氣氛中學習音樂。“鈴木”堅信如果使孩子從小就像學本國語言那樣地學習音樂,也同樣會像學本國語言那樣,充分發展音樂方面的非凡的才能,其教法強調訓練和環境的重要性。
3.基本一致的音樂教育思想
音樂教育的根本目的在於培養人,而不是隻侷限於音樂。柯達伊主張“音樂屬於每一個人”,透過讓兒童從小學習音樂母語,從而瞭解祖國的文化,更加熱愛自己的祖國。奧爾夫強調音樂只是手段,它應該為培養人多方面的素質、包括許多“非音樂”的素質服務。鈴木則是希望透過採取適當方法對孩子們進行音樂教育,使所有的孩子都成為具有美好心靈的人。
4.採用適合兒童身心發展的教材、教法
音樂教育的物件是人。它必須服從兒童音樂學習的身心特點和規律。國外音樂教學法從不同的側面反映出對兒童音樂學習特點的研究,其成果各自具備一定的價值。如達爾克洛茲的動覺理論、奧爾夫的打擊型樂器的使用,以適應兒童大肌肉發展先於小肌肉發展的規律;柯達伊的旋律教學順序適應兒童生理條件的音高手勢從事節奏唱名的直觀性。這些教學法強調學生在認知和技能領域對音樂教學的要求外,滿足了兒童音樂學習中發展積極情感的需要。
在教材的選擇上,奧爾夫與柯達伊都強調民族化。奧爾夫認為,教學內容必須符合教學物件(兒童)的周圍音樂環境,才能有效地提高他們的音樂能力,而柯達伊則是為了激發民族精神和愛國熱情。
5.要求高素質的音樂教師
達爾克洛茲認為,體態律動學教師必須具有即興創作的才能。他(她)即興創作的音樂必須能訓練、支配、指揮和促進孩子們的動作。對在鋼琴上即興創作需具備的條件有明確的規定。鈴木教學法重視選擇最優秀的教師和教材。他說:“要使小黃鶯學會美妙鳴囀,在生下的一個月內,就要給它找個好老師。這隻黃鶯的未來,實際上是由那個老師的聲音和調子的好壞決定的。”柯達伊曾把一名教師比喻成比布達佩斯歌劇院的導演還重要,進一步說明教師在幼兒音樂啟蒙中的重要性。
世界四大教育體系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上的對外開放,文化交流也日益頻繁起來,世界上較有影響的音樂教育體系和教學方法透過各種傳播媒介傳入中國,推動了中國音樂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發展。在學校、幼兒園,呈現了音樂教育內容與形式的多樣化。
達爾克洛茲(1865-1950)是瑞士音樂教育家。他建立了著名的“體態律動學”。體態律動學音樂教學法主要特點是把音樂與身體的感應和運動緊密結合起來。即讓學生透過身體來體驗節奏感,從而培養學生們的想象力、創造性,使學生們在課堂上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訓練學生耳聰目明,反應敏捷。
生活中我們常常看到,當幼兒聽音樂時,會自然而然地搖頭晃腦、手舞足蹈,這就是生理和心理兩方面同時產生強烈反應的表現。所以,音樂教育也應同時從身心兩方面去啟發、去引導和訓練幼兒,讓孩子從一開始接觸音樂就習慣於同時從身心兩方面去感受音樂,做到不僅心理上對音樂有所感受,而且生理上整個肌體也能感受音樂節奏、音樂的呼吸和情緒起伏的律動,這樣就能使學生真正地感受音樂、理解音樂的精髓,所以身體的動作本身就是音樂的化身,身體的動作產生於音樂,反過來音樂也體現在身體動作中。這樣的身體動作才是真正充滿生命力的。
達爾克絡茲全部教學法包括三個部分,除體態律動學外還有視唱—節奏性視唱、即興兩部分。這裡不再一一詳述。
柯達伊教學法是由匈牙利著名作曲家和音樂教育家柯達伊·左爾坦(1882-1967)倡導和建立的音樂教育體系和教學法。他認為器樂文化永遠不可能成為大眾的文化,只有歌唱,才能屬於每一個人。所以,該體系以集體歌唱為主要教學形式,教材大多取材於匈牙利民歌或以本民族風格創作的多聲部合唱,以五聲音階為視唱教學的支柱,採用首調唱名法及柯爾文手勢等教法,有高度嚴謹的結構系統性。
他非常重視兒童的早期音樂教育,所以無論從教材的選擇還是教學順序的安排上都充分考慮兒童的接受能力和特點。比如,在節奏方面,從適合兒童自身活動的節奏特點(行走合乎四分音符,跑步合乎八分音符)入手,在曲調方面,從幼兒發聲最早、最自然的音調下行小三度(Sol-mi )起步。幼兒的啟蒙教育雖然是初步的,簡單的,但它應是正規的入門,需要素質較高的音樂教師。
卡爾·奧爾夫(1895-1982)德國音樂教育家、作曲家。奧爾夫音樂教學法是他與同代人及其後繼者共同創造發展的一種卓有成效的、在世界上具有廣泛影響的音樂教學體系。“元素性音樂教育”是該體系的獨創的風格和特點。
元素性音樂又稱原始性音樂,奧爾夫本人稱它為“Elementare Musik"。所謂元素性的音樂,就是最原本、最樸實的音樂素材,如音樂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節奏;節奏中運用最簡易的不斷反覆的固定節奏型;旋律中用最易唱的五聲音階,調式中採用最常用的大、小調等,這些最“原始的”、“原本的”、“基礎的”音樂最適合於兒童的音樂啟蒙。
在奧爾夫音樂教學法中,說白、演唱、奏樂、舞蹈等埃雷門塔音樂要素及相應的“樂器”,它們都是教學的手段或工具。而且這些樂器和形式具有多種組合的可能性,特別要取決於教師和學生的創造力、師生間相互促程序度及即興合作水平。所以,埃雷門塔音樂旨在從兒童自身的本能和興趣出發,尊重兒童,充分調動兒童的主動性與參與意識,最大限度的發掘兒童的潛力和創造力。重在教學過程,而不僅僅是結果。
鈴木教學法是日本小提琴演奏家、音樂教育家鈴木鎮一創立的,他從幼兒毫不費力的掌握語言的過程中受到啟發而創立了幼兒小提琴教學法。他運用這種“祖國語言教學法”形成了稱為“才能教育”的鈴木教學法。
鈴木教學法注重早期教育和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這是這一教學法的核心。這一教學法是建立在人的能力並非天生就有,而是靠客觀環境和正確的教育方法形成這一基本認識的。鈴木有一整套培養幼兒學習小提琴的方法—從激發興趣開始:零歲開始聽音樂,2歲左右在遊戲中接觸小提琴,耐心誘發學習的願望;在3歲左右透過比賽激發其好勝的心理,使之努力學習奮發向上。鈴木認為,一切能力的形成都取決於上千次的重複刺激,每一次重複不是單純的,而是不斷提出新要求,使兒童們消除因反覆練習而產生的厭煩情緒。
鈴木教學法重視選擇最優秀的教師和教材來教孩子。他認為,教師不僅應有淵博的知識,更應有一顆愛心與耐心,並讓兒童一開始就聽世界音樂大師演奏、演唱的名曲,以培養他們的思維能力和想象力。
以上簡單介紹了四大音樂教育流派的思想與精神。現將四大流派的異同點歸結為以下五點:
1.各自獨立而完整的音樂教育體系
奧爾夫體系是在達爾克洛茲體態律動學的啟示下,透過自己的教學實踐建立起來的,他吸取了體態律動學的精髓,充分突出了節奏第一,音樂與動作結合的要點,而又有所發展。奧爾夫的教育體系是開放的,非結構性的。他從來不把自己所運用的方法看成是固定不變的程式,認為音樂教育的教材與教法必須因時、因地、因人而異。奧爾夫本人說過:“我的《學校音樂教材》僅僅是提供範例,絕不是樣本”。柯達伊體系則更多地繼承著傳統,比較嚴謹和固定。在他本人的努力下,匈牙利的音樂教育形成了一個統一的體系,其教材教法是系統性的,併成為官方規定的學校音樂教程。鈴木教學的教材、教法有著獨特的體系,並在鈴木思想的指導下,日本各行各業湧現出一批批優秀的人才。
2.各具特色的教學法
達爾克洛茲的體態律動學對音樂教育的改革,尤其是對基礎樂感的教育和培養有很大的貢獻,它從根本上改變了只從紙面上、理性上去學習音樂,而變成從動作上、律動上、生理上去感受音樂。使音樂學習充滿了生命力。“奧爾夫”以器樂教學為特色,以節奏為基礎,運用各種聲勢,採用即興教學的形式更大限度的發展學生的創造力,發展兒童的個性。“柯達伊”以聲樂為主,建立了完善的視唱體系,進行高標準的聽音、讀譜、記譜訓練和出色的合唱教學,要求在輕柔、優美、和諧的活動氣氛中學習音樂。“鈴木”堅信如果使孩子從小就像學本國語言那樣地學習音樂,也同樣會像學本國語言那樣,充分發展音樂方面的非凡的才能,其教法強調訓練和環境的重要性。
3.基本一致的音樂教育思想
音樂教育的根本目的在於培養人,而不是隻侷限於音樂。柯達伊主張“音樂屬於每一個人”,透過讓兒童從小學習音樂母語,從而瞭解祖國的文化,更加熱愛自己的祖國。奧爾夫強調音樂只是手段,它應該為培養人多方面的素質、包括許多“非音樂”的素質服務。鈴木則是希望透過採取適當方法對孩子們進行音樂教育,使所有的孩子都成為具有美好心靈的人。
4.採用適合兒童身心發展的教材、教法
音樂教育的物件是人。它必須服從兒童音樂學習的身心特點和規律。國外音樂教學法從不同的側面反映出對兒童音樂學習特點的研究,其成果各自具備一定的價值。如達爾克洛茲的動覺理論、奧爾夫的打擊型樂器的使用,以適應兒童大肌肉發展先於小肌肉發展的規律;柯達伊的旋律教學順序適應兒童生理條件的音高手勢從事節奏唱名的直觀性。這些教學法強調學生在認知和技能領域對音樂教學的要求外,滿足了兒童音樂學習中發展積極情感的需要。
在教材的選擇上,奧爾夫與柯達伊都強調民族化。奧爾夫認為,教學內容必須符合教學物件(兒童)的周圍音樂環境,才能有效地提高他們的音樂能力,而柯達伊則是為了激發民族精神和愛國熱情。
5.要求高素質的音樂教師
達爾克洛茲認為,體態律動學教師必須具有即興創作的才能。他(她)即興創作的音樂必須能訓練、支配、指揮和促進孩子們的動作。對在鋼琴上即興創作需具備的條件有明確的規定。鈴木教學法重視選擇最優秀的教師和教材。他說:“要使小黃鶯學會美妙鳴囀,在生下的一個月內,就要給它找個好老師。這隻黃鶯的未來,實際上是由那個老師的聲音和調子的好壞決定的。”柯達伊曾把一名教師比喻成比布達佩斯歌劇院的導演還重要,進一步說明教師在幼兒音樂啟蒙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