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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優雅的風中一葉

    太守:

    把郡一級的地方組織的最高長官稱為“守”或“太守”,最早起於戰國時期。當時的郡主要設在邊境地區,稱其最高長官為“守”,秦統一天下後,在全國範圍內設立郡一級的地方行政機構,郡的長官一律稱為“守”,如李冰曾做過蜀郡的郡守。漢朝的官制與秦的基本一致,只是改“郡守”為“太守。”(相當於現在的市長?)

    刺史:

    秦朝分天下為三十六郡,設立監察御史,監督各郡。

    漢朝一開始的時候沒有設立這一職務,到了漢惠帝三年,開始派遣御史監察三輔,監督詞訟,後來各州又都設立了監察御史。漢文帝十三年,因為有些御史不能奉公守法,為了制約他們,於是派出丞相史出刺同時監督監察御史。到漢武帝元封元年,召回了各州監察御史並不再設定,元封五年,設定部刺史一職,巡查各州郡守,“部”也就是州,“刺”是檢舉不法的意思,“史”是皇帝所使的意思。當時的刺史並不處理地方政務,主要是負責督察郡守,漢代制度,刺史掌管六件事:1、地方各豪族大戶是否觸犯禮制並田造宅、以強欺弱、以眾欺寡;2、郡守是否奉行詔書、遵守典制,有沒有背公向私、曲解詔書以自謀利、侵擾百姓、聚斂為奸;3、郡守是否任意斷案、不秉公執法以及治內自然災害和妖異祥瑞、流言蜚語;4、郡守是否為國家公正選拔人才;5、郡守子弟是否橫行不法;6、郡守是否勾結豪強、收受賄賂、損改正令。

    到漢成帝綏和元年,丞相翟方進、大司空何武上奏,認為古代的時候選用諸侯中賢能的人擔任州伯也就是牧,當時的部刺史擔任的是牧伯的職責,考評大吏,按照《春秋》之法,以貴理賤,不以卑臨尊,刺史本身官秩僅六百石,卻考察官秩二千石的郡守,身份和職責不相吻合,要求停派刺史,改用州牧,漢成帝批准了他們的意見。這次實際上只是把刺史的名稱改稱州牧,官秩提高到真二千石,實際職能並沒有變化。漢哀帝建平二年,丞相朱博認為過去刺史官據下職,秩卑賞厚,又有向上升遷的動力,所以工作積極,而州牧由於本身官高祿厚,只是自守其位而已,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又奏請漢哀帝將州牧復改為刺史。漢哀帝元壽二年,哀帝身死,漢平帝即位,王太后臨朝稱制,任用王莽主持朝政,事事好古的王莽自然就又把刺史改成了州牧。在西漢時期,州牧和刺史雖然主管考察地方官員,但都是中央官員,在地方上沒有治所,每年乘坐傳車(驛車)周遊所察州郡,東漢時才有自己的治所。

    在西漢時,州牧或者刺史每年秋分出巡,年初返回京都彙報,到了東漢光武建武十一年,州牧開始常年駐守地方,自行考評官吏。這是州牧權力開始增大的起點。到建武十八年天下為十三部,(降部為十三部之一,裁去朔方刺史部,改十三州為十二州。)外十二州置刺史,司一部。這次改動延續了一百四十六年,到漢靈帝中平五年,由於等動亂的打擊,迫切需要加強地方統治,於是選朝廷重臣出任州牧,像劉焉、劉虞等都是在此時由朝廷九卿之位出任州牧,位在郡守之上,掌管一州軍政大權,州也是在此時變成了行政區。,各州或置牧,或置刺史,以任職者資望輕重來定。

    魏晉時刺史、州牧者一般都由將軍兼任,並有都督之職,權力大的為使持節都督,權力小的為持節都督,刺史多帶將軍“開府”,則州與府各置僚屬,州官理民,府官理戎;做刺史而沒有將軍之職的,叫做單車刺史,一般都由庶族擔任,說:晉郡守皆加“將軍”,無者為恥。有職無權,當時的官員都不願擔任此職。

    三國時起,由於實力割據,有一些遙領的州牧、刺史,就只是虛銜了。東晉時,由於偏寓江南,僑置了一些州郡,這時有些刺史管轄的地域要小很多,南朝沿用晉制,每州設立刺史一人,分為領兵刺史(第四品)和不領兵刺史(第五品);北魏地方官分州、郡、縣三級。州長官分為州牧(從二品)、上州刺史(第三品)、中州刺史(從三品)、下州刺史(第四品)。天賜二年(公元405年),又詔諸州置三刺史(用六品者),宗室1人,異姓2人,此時刺史和縣令親治其民,郡守反倒成了虛銜。北齊分州為九等,也由不同官秩分守州牧或刺史之位。北周亦行州、郡、縣三級地方制。但均以戶之多少確定州、郡、縣命官的高下,雍州置州牧,其他置刺史,這時已經由部刺史改稱總管刺史,均加使持節諸軍事,成為常例,刺史的職責還是六條,但和漢朝已經大不相同:1、先治心,加強個人;2、敦教化,維護社會風氣;3、盡地利,發展地方經濟;4、選拔人才;5、掌管刑訟;6、均賦役。此時州牧、刺史已經完全變成了地方行政官員。

    隋朝承接北周體制,雍州置州牧,其他置刺史,同北齊一樣也把各州分為九等,總管刺史加使持節。到開皇三年,取消了名存實亡的郡這個行政級別,以州直接統領各縣,這時的刺史實際上就是太守了。各州有駐兵的,就又刺史帶軍職統領,隋煬帝后來設立都尉,掌管各州兵馬,刺史就不再帶兵了。隋煬帝大業初年,曾經罷州置郡,設立司隸臺,司隸大夫一人負責巡查京幾,司隸刺史十四人巡察幾外諸郡。

    唐朝武德元年又罷郡置州,置刺史,雍州置牧,自來雍州所轄為三輔之地,高門大姓甚眾,所以才會被特殊對待。到了神龍二年,分天下為十道,每道設巡察使二人,這時刺史只是作為太守的另一個稱呼,其原有的監察職能已經被巡察使代替了。此後又有按察使、採訪處置使(有戍卒之處稱為節度使),至德年間,又改採訪使為觀察使,併兼領都團練使,分天下為四十餘道,大者十餘州,小者二三州,後來諸道名稱又有所變化,但是觀察使行使的都是以前刺史和州牧的職責,刺史的地位又進一步降低,成為純粹的地方行政官員。

    宋代各州設立知州,由朝臣充任,雖然還有刺史的稱呼,但已僅是虛銜。

    元代和明朝刺史官名已廢,到清朝,刺史就僅是州官的別稱了。

    節度使:

    中國唐代開始設立的地方軍政長官。因受職之時,朝廷賜以旌節,故稱。節度一詞出現甚早,意為節制排程。唐代節度使淵源於魏晉以來的持節都督。北周及隋改稱總管。唐代稱都督。貞觀以後,內地都督府並多省罷,惟軍事活動頻繁的地區尚存,以統州、縣、鎮戍。鎮戍是經常性的防禦據點,比較分散,兵力單弱,故每遇戰事發生,必須由朝廷派遣行軍總管統率出征或備禦。規模較大的戰役,又設定行軍元帥或行軍大總管統領諸總管。唐高宗、武后時期,為了加強防禦力量和改變臨時徵調的困難,這類屯戍軍設定愈多 ,並逐漸制度化,形成有固定駐地和較大兵力的軍、鎮、守捉,各自置使。行軍大總管也逐漸演變成統率諸軍、鎮、守捉的大軍區軍事長官,於是長駐專任的節度使應時出現。節度使成為固定職銜是從睿宗景雲二年(711)四月以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開始的。至玄宗開元、天寶間,北方逐漸形成平盧、范陽、河東、朔方、隴右、河西、安西四鎮 、北庭伊西8個節度使區,加上劍南、嶺南共為10鎮,始成為固定軍區。節度使受命時賜雙旌雙節,得以軍事專殺,行則建節,府樹六纛(大旗),威儀極盛。節度使集軍、民、財三政於一身,又常以一人兼統兩至三鎮,多者達四鎮,威權之重,超過魏晉時期的持節都督,時稱節鎮。於是外重內輕,到天寶末釀成安史之亂。安史亂起,唐廷為了平叛,內地也相繼設定節鎮。節度使的僚屬,都由節度使辟舉,然後上報朝廷批准。所統州縣長吏雖由中央任命,而實際則聽命於節鎮。內地節度使轄區雖是藩衛朝廷的軍鎮,但實際上往往對朝廷保持不同程度的離心狀態。唐末農民戰爭爆發後,朝廷進一步失去對地方的控制,節度使林立,他們擁兵自雄,互相兼併。其中武力最強、在唐亡後建號稱帝者,先後有五代 ;其餘割據一方,立國改元(也有未改元者)自傳子孫者為十國。而五代十國境內之節度使亦多桀驁跋扈,節度使部下更多悍將驕卒,逐帥殺使之軍變事件不斷髮生。

    宋初承五代舊規,節度使除本州府外,還統領一州或數州府,稱為支郡,實際上是個半獨立的小王國。趙匡胤、宋太宗採取各種政策,削弱節度使的軍、政、財權,以加強中央集權。此後,節度使一般不赴本州府治理政事,而成為一種榮譽性的虛銜,授予宗室、外戚、少數民族首領和文武大臣,對武將更是晉升的“極致”,禮遇優厚。遼、金分別於大州或節鎮諸州置節度使,掌管軍民兩政。元代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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