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一家小有名氣的餐館,它就是發行商,做好的飯菜都是它在賣,餐館主要負責宣傳菜品招攬顧客。
出錢開飯店的人就是投資商,可以是老闆,也就是發行商本人,或者是其他隨便哪個肯出錢的路人甲乙丙。
開發商就是餐館裡的廚子,你就是這道菜品的開發者。
而一道名菜的名字或是原配方,就是一個IP,很多時候那些有名氣的大作其實更值錢的就是它的名頭,決定著有多少老粉絲願意直接掏腰包,也決定了多少新玩家會衝著系列往日的輝煌在不瞭解的情況下入坑。
最後,做好之後被端上桌的這道菜,就是我們看到的最終產品。
這麼說完之後,再舉個例子,比如我當前所在的A公司,正在做一款產品,我作為開發者,在開發過程中因為種種原因(精力不足、沒有渠道等),決定找個相對來說更有影響力的運營商搭上人家的方便宣傳,於是和某B公司合作。我們負責製作遊戲內容,他們負責管理後期運營,一個管做一個管賣,那麼這個產品到底算誰的?
這種情況下東西全程都是由我們製作的,但在發行時借了人家的名頭,後期的宣傳運營又都是B公司負責,可能很多玩家只知道發行方是B,這款遊戲在大多數人眼裡就是B公司旗下的產品,實際上產品是與B公司有合作關係的我們A公司所擁有的,B啟到推廣作用,收取提前商議好的報酬,理論上這個產品其實和B沒什麼關係。
而這類合作也有不同的情況,像:
產品是你的,我幫你研發以此產品為名頭的系列產品,我收取我的勞動所得,東西我做,但最終的成品是你的,IP也是你的,這個IP和我沒關係;
產品是我的,我把它的IP賣給你,你可以以此產品掛名進行後續開發,東西你做,最終成品是你的,IP是你的,這個IP原本是我的但我現在不能再使用;
產品是我的,我把IP使用權租給你,(一定時間內)你可以以此產品掛名進行後續開發,東西你做,最終成品是你的,但是IP還是我的,我們只是暫時共用,所以我還是可以使用相同IP開發我自己的產品,可能和你那個用相同IP做出來的產品八竿子打不著;
……
繼續往後延伸還有很多種例子,但是這個關係只要搞清楚還是很簡單的,也就是:
研發方、研發產品本身(比如古墓麗影10)、產品所擁有IP(古墓麗影系列)、發行方、投資方之間,並沒有什麼固定的所屬關係,開發者可以換,產品更新換代也就是換新東西了,產品IP是固定的但是擁有權又可以買賣或租借,發行商和投資人就更是了,我可以讓任何人代理我的產品,也可以讓任何人給我拿錢投資,只是看哪家市場更好或是給我的錢更多等其他利益關係了。
所以,一款作品,尤其是有名的作品,它本身是可以像工作室一樣長腿跑到別人家的,不是說這個系列初代是你開發的以後所有相關產品都是你的,你賣了這個IP那這東西就是人家的,別人愛怎麼做都是人家自己的事,或者你只是這產品某一代的開發者,拿錢做事而已,人家之後出續作也跟你沒關係。
再說些題外話,其實這些東西換不換髮行也沒什麼太大關係,這個行業不缺少有能力的人,有些時候那些革命者創新者也就只是先烈而已。
不是說他們的東西別人做不出來做不好,只是有些沒想到或者認為不可行就沒去做而已,當你用你的成功證明了這條路是可行的,那麼很快或有大量的人湧出來照著你的路走,甚至走的比你還遠,這很正常。
不論開發商發行商怎麼換,最後還是要用作品說話的,所以就算換了發行換了投資(這就更無所謂了,能給錢就行,真的是有錢敢砸誰都能來),終歸是沒人想把能掙錢的大IP砸在自己手裡,肯定是想往好了做,只是對很多系列死忠粉老玩家來說,可能會少了些原汁原味,但是這也都是成長和轉變過程中的陣痛,忍忍就過去了。
簡單說,一家小有名氣的餐館,它就是發行商,做好的飯菜都是它在賣,餐館主要負責宣傳菜品招攬顧客。
出錢開飯店的人就是投資商,可以是老闆,也就是發行商本人,或者是其他隨便哪個肯出錢的路人甲乙丙。
開發商就是餐館裡的廚子,你就是這道菜品的開發者。
而一道名菜的名字或是原配方,就是一個IP,很多時候那些有名氣的大作其實更值錢的就是它的名頭,決定著有多少老粉絲願意直接掏腰包,也決定了多少新玩家會衝著系列往日的輝煌在不瞭解的情況下入坑。
最後,做好之後被端上桌的這道菜,就是我們看到的最終產品。
這麼說完之後,再舉個例子,比如我當前所在的A公司,正在做一款產品,我作為開發者,在開發過程中因為種種原因(精力不足、沒有渠道等),決定找個相對來說更有影響力的運營商搭上人家的方便宣傳,於是和某B公司合作。我們負責製作遊戲內容,他們負責管理後期運營,一個管做一個管賣,那麼這個產品到底算誰的?
這種情況下東西全程都是由我們製作的,但在發行時借了人家的名頭,後期的宣傳運營又都是B公司負責,可能很多玩家只知道發行方是B,這款遊戲在大多數人眼裡就是B公司旗下的產品,實際上產品是與B公司有合作關係的我們A公司所擁有的,B啟到推廣作用,收取提前商議好的報酬,理論上這個產品其實和B沒什麼關係。
而這類合作也有不同的情況,像:
產品是你的,我幫你研發以此產品為名頭的系列產品,我收取我的勞動所得,東西我做,但最終的成品是你的,IP也是你的,這個IP和我沒關係;
產品是我的,我把它的IP賣給你,你可以以此產品掛名進行後續開發,東西你做,最終成品是你的,IP是你的,這個IP原本是我的但我現在不能再使用;
產品是我的,我把IP使用權租給你,(一定時間內)你可以以此產品掛名進行後續開發,東西你做,最終成品是你的,但是IP還是我的,我們只是暫時共用,所以我還是可以使用相同IP開發我自己的產品,可能和你那個用相同IP做出來的產品八竿子打不著;
……
繼續往後延伸還有很多種例子,但是這個關係只要搞清楚還是很簡單的,也就是:
研發方、研發產品本身(比如古墓麗影10)、產品所擁有IP(古墓麗影系列)、發行方、投資方之間,並沒有什麼固定的所屬關係,開發者可以換,產品更新換代也就是換新東西了,產品IP是固定的但是擁有權又可以買賣或租借,發行商和投資人就更是了,我可以讓任何人代理我的產品,也可以讓任何人給我拿錢投資,只是看哪家市場更好或是給我的錢更多等其他利益關係了。
所以,一款作品,尤其是有名的作品,它本身是可以像工作室一樣長腿跑到別人家的,不是說這個系列初代是你開發的以後所有相關產品都是你的,你賣了這個IP那這東西就是人家的,別人愛怎麼做都是人家自己的事,或者你只是這產品某一代的開發者,拿錢做事而已,人家之後出續作也跟你沒關係。
再說些題外話,其實這些東西換不換髮行也沒什麼太大關係,這個行業不缺少有能力的人,有些時候那些革命者創新者也就只是先烈而已。
不是說他們的東西別人做不出來做不好,只是有些沒想到或者認為不可行就沒去做而已,當你用你的成功證明了這條路是可行的,那麼很快或有大量的人湧出來照著你的路走,甚至走的比你還遠,這很正常。
不論開發商發行商怎麼換,最後還是要用作品說話的,所以就算換了發行換了投資(這就更無所謂了,能給錢就行,真的是有錢敢砸誰都能來),終歸是沒人想把能掙錢的大IP砸在自己手裡,肯定是想往好了做,只是對很多系列死忠粉老玩家來說,可能會少了些原汁原味,但是這也都是成長和轉變過程中的陣痛,忍忍就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