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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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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得利特油品分析儀器
石油產品測定法之所以分成閉口杯法和開口杯法,主要決定於石油產品的性質和使用條件。通常閉口杯法多用於正方形較大的輕質石油產品,如溶劑油、煤油等,由於測定條件與輕質油品的實際儲存和使用條件相似,可以作為防火安全控制指標的依據。
開口杯法多用於潤滑油及重質石油產品。因為用開口杯法測定時,石油產品受熱後所形成的蒸氣不斷向周圍空氣擴散,使測得的閃點偏高。對於多數潤滑油及重質油,尤其是在非密封的機件或溫度不高的條件下使用,就算有極少量輕質摻合物,也將在使用過程中蒸發掉,不至於構成著火或爆炸的危險,所以這類產品都採用開口杯法測定。在某些潤滑油規格中,規定有開口和閉口兩種質量指標。
閃點是保證液體油品儲運和使用的安全指標,也就是在低於這一溫度時,可能蒸發的輕質組分濃度不能達到爆炸極限的指標,閃點也是說明蒸發傾向性的指標。 閃點是在規定的開口杯或閉口杯內,用規定數量的試油加熱到它蒸發的油氣和空氣的混合氣中,在空氣(大氣壓101.3kPa)中的分壓達到666.7Pa左右的濃度,接觸規定的火焰就能發生閃火時試油的最低溫度。這時油氣和空氣混合氣中的油氣濃度,即為該油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 石油產品的沸點愈高,即餾分越重的閃點也越高。但重餾分中混入少量輕質餾分(甚至千分之幾),也會使其閃點顯著下降。 閃點測定法有開口法和閉口法兩種,一般輕質油品多用閉口法,而重質油品多用開口法。一般認為閉口法測定範圍在20——275°C,而開口法則無限制。同一油品,用開口法測定的結果要比閉口法高10——30°C。這是因為開口法在試油升溫過程中蒸發的油氣隨時四散開,而使其達到閃火所需混合氣濃度時的溫度較高。